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45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眼科(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赛默罗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估SR1375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安全性、耐受性的单次给药剂量递增和多次给药的I期桥接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4-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菁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曹国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虹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赛默罗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半夏路100弄26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3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菁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曹国英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技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R1375-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2-04-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这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期PK桥接研究,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SR1375的PK、PD、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年龄18~45岁(含界值)
2.研究者基于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腹部B超、生命体征、ECG等进行医学评估认为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3.男性受试者体重> 50.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 45.00 kg,体重指数(BMI)在18.00~28.00 kg/m2范围内(包含界值)
4.男性受试者须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至少90天内采取严格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药物或屏障法(如男用避孕套)],且不得捐精
5.女性受试者满足以下条件才可入组:
a. 无生育能力[如文件证明的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或结扎、或停经 1 年以上(对于存疑受试者,须采血测定卵泡刺激素(FSH))];
b. 有生育能力者筛选时血妊娠检测结果阴性,且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采取严格和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药物或屏障法(如避孕海绵、阴道套、阴道隔膜、宫颈帽等)];
备注:伴侣为同性的女性受试者不受此限制。
6.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守其中的要求和限制
2.研究者基于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腹部B超、生命体征、ECG等进行医学评估认为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3.男性受试者体重> 50.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 45.00 kg,体重指数(BMI)在18.00~28.00 kg/m2范围内(包含界值)
4.男性受试者须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至少90天内采取严格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药物或屏障法(如男用避孕套)],且不得捐精
5.女性受试者满足以下条件才可入组:
a. 无生育能力[如文件证明的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或结扎、或停经 1 年以上(对于存疑受试者,须采血测定卵泡刺激素(FSH))];
b. 有生育能力者筛选时血妊娠检测结果阴性,且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采取严格和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药物或屏障法(如避孕海绵、阴道套、阴道隔膜、宫颈帽等)];
备注:伴侣为同性的女性受试者不受此限制。
6.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守其中的要求和限制
排除标准
1.既往有显著临床意义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病史的患者,如认知障碍和癫痫。筛选前超过6个月的轻度焦虑(与社会压力有关)或睡眠障碍者,经研究者评估存在风险不可入组;
2. 既往有高凝状态或血栓史;
3. 当前伴随或有慢性肝脏疾病病史、或已知肝胆异常者;
4.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任何成分过敏、或具有研究者认为不能参与研究的既往药物或其他过敏史;
5. 既往有哮喘(已恢复的儿童哮喘除外)或重度过敏反应者
6. 筛选前1年内有明显药物滥用者;
7. 毒品筛查阳性者[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8. 除了局部用药(无显著的全身暴露)允许使用外,使用以下合并用药者将排除:
a.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处方药、7天或5个半衰期内使用过非处方药(以较长者为准),对乙酰氨基酚除外(最高日剂量为2 g);
b.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7天或5个半衰期内使用保健品(如膳食补充剂和草本补充剂,以较长者为准);
c.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储库型注射剂或皮下埋植药物;
d.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
9. 已知有肾功能障碍或筛选时肌酐清除率< 90 mL/min者(采用Cockcroft-Gault计算)
10.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病毒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原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1. 酒精检测阳性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酗酒史,定义为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3. 筛选前6个月内,每天吸食超过5支香烟(包括电子烟)
14. 筛选前2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 mL、或研究第1天前的14天内献过血浆
15. 试验用药品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仅参加筛选者除外)
16. 不同意自首次给药前7天内至完成研究期间停止摄入酸橙、葡萄柚、葡萄柚果汁
17. 不同意自首次给药前24小时至完成研究期间停止摄入酒精、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产品(如咖啡、茶、可乐饮品、巧克力)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他原因
2. 既往有高凝状态或血栓史;
3. 当前伴随或有慢性肝脏疾病病史、或已知肝胆异常者;
4.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任何成分过敏、或具有研究者认为不能参与研究的既往药物或其他过敏史;
5. 既往有哮喘(已恢复的儿童哮喘除外)或重度过敏反应者
6. 筛选前1年内有明显药物滥用者;
7. 毒品筛查阳性者[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8. 除了局部用药(无显著的全身暴露)允许使用外,使用以下合并用药者将排除:
a.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处方药、7天或5个半衰期内使用过非处方药(以较长者为准),对乙酰氨基酚除外(最高日剂量为2 g);
b.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7天或5个半衰期内使用保健品(如膳食补充剂和草本补充剂,以较长者为准);
c.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储库型注射剂或皮下埋植药物;
d.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
9. 已知有肾功能障碍或筛选时肌酐清除率< 90 mL/min者(采用Cockcroft-Gault计算)
10.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病毒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原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1. 酒精检测阳性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酗酒史,定义为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3. 筛选前6个月内,每天吸食超过5支香烟(包括电子烟)
14. 筛选前2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 mL、或研究第1天前的14天内献过血浆
15. 试验用药品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仅参加筛选者除外)
16. 不同意自首次给药前7天内至完成研究期间停止摄入酸橙、葡萄柚、葡萄柚果汁
17. 不同意自首次给药前24小时至完成研究期间停止摄入酒精、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产品(如咖啡、茶、可乐饮品、巧克力)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他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R1375 胶囊: 英文通用名:SR1375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30 mg(队列1)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30 mg(队列1)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SR1375 胶囊: 英文通用名:SR1375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0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100 mg(队列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0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100 mg(队列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SR1375 胶囊: 英文通用名:SR1375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0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200 mg(队列3)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0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200 mg(队列3)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SR1375 胶囊: 英文通用名:SR1375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0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50 mg,每天一次(队列4)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规格:50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50 mg,每天一次(队列4)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估SR1375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单次给药:给药第1天至安全性随访; 多次给药:给药第1天安全性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估SR1375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给药第1天至安全性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评价SR1375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效学(PD)生物标志物评价时间:单次给药:给药第1天至安全性随访; 多次给药:给药第1天安全性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在队列1中评价食物对SR1375的PK特征的影响评价时间:给药第1天至安全性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2-06-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45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8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赛默罗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450
- 药物名称
- SR1375 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估SR1375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安全性、耐受性的单次给药剂量递增和多次给药的I期桥接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R1375在健康志愿者中的I期桥接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R1375-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2-04-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