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21460 快照:进行中 招募完成 药代/药效动力学

JZB05注射液在糖尿病黄斑水肿的Ⅰ期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眼内注射液 曾用名:无
适应症
糖尿病黄斑水肿(DME)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2-06-21
登记地点
四川省 · 成都市、湖北省 · 武汉市、浙江省 · 杭州市 等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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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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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21460
快照状态
进行中 招募完成
状态阶段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药代/药效动力学
疾病领域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眼科(规则标签)
申请人
成都景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随机、双盲、平行两组、阳性对照,比对JZB05和阿柏西普在糖尿病黄斑水肿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2-06-23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2-06-21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7-0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7-04;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0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20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湖北省 · 武汉市浙江省 · 杭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张美霞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宋艳萍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吴苗琴
  •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筱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屈梅
申请人名称
成都景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屈梅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9号罗浮广场1204
联系人邮编
6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张美霞
学位
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国学巷37号
邮编
610041
单位名称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JZB05DME1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2.1
版本日期
2022-06-2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比较糖尿病黄斑水肿(DME)患者玻璃体腔单次注射JZB05和阿柏西普的临床安全性。
2、比较糖尿病黄斑水肿(DME)患者玻璃体腔单次注射JZB05和阿柏西普的系统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次要目的:
探索糖尿病黄斑水肿(DME)患者玻璃体腔单次注射JZB05后的初步疗效。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和有效性、药代动力学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按照试验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随访;
2.18周岁≤ 年龄 ≤75周岁,性别不限;
3.诊断为1型或2型糖尿病;
4.糖化血红蛋白(HbA1c)值 < 10%;
5.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有累及中心凹的糖尿病黄斑水肿,并导致受试者视力下降;
—ETDRS视力表4米距测得BCVA ≥ 19个字母且 ≤ 73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视力表的20/400至20/40);
—CRT ≥250μm(使用频域(spectral domain)OCT);
—无影响眼底检查的屈光介质混浊及瞳孔缩小。
6.受试者非目标眼的BCVA ≥ 24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视力的20/320)。
排除标准
1.目标眼:有累及中心凹的视网膜结构性损伤(如视网膜色素上皮(RPE)萎缩、视网膜纤维化、激光疤痕、密集的硬性渗出);
2. 目标眼:有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PDR);
3. 目标眼:现有除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外,其他导致黄斑水肿或视力改变的眼科情况(如视网膜静脉阻塞(RVO)、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网膜脱落、黄斑裂孔、黄斑区视网膜牵拉、视网膜前膜、病理性近视等);
4. 目标眼:既往或现患无法控制的青光眼(定义为经抗青光眼药物治疗后眼内压仍 ≥ 25 mmHg),或严重青光眼引起目标眼的杯盘比>0.8,或接受过青光眼滤过术;
5. 目标眼:研究者认为白内障可能影响检查或试验结果判断,或在未来6个月内需要手术治疗;
6. 目标眼:无晶体(不包括人工晶体眼)或晶状体后囊膜破裂(人工晶体植入后的YAG激光后囊切开术除外)
7. 目标眼:有虹膜新生血管
8. 目标眼:在筛选前2个月内有玻璃体出血史;
9. 目标眼:有玻璃体切割术史;
10. 目标眼:在4周的治疗随访期期间需要进行全视网膜光凝治疗;
11. 目标眼: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黄斑区局部光凝或全视网膜光凝治疗,或筛选前接受过 ≥ 2次黄斑区局部光凝治疗;
12. 目标眼:曾接受过累及黄斑区的眼科手术(如PDT治疗、黄斑转位术等),局部/格栅视网膜光凝除外
13. 目标眼: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任何眼内或经研究者判断影响疗效和安全性评估的眼周手术(如白内障手术、YAG后囊膜切开术等);
14. 任意眼:有活动性眼部感染(如眼睑炎、角膜炎、巩膜炎、结膜炎、眼内炎症等);
15. 任意眼: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玻璃体腔内注射/眼球结膜下注射皮质类固醇(包括6个月内曾接受过眼球结膜下/玻璃体腔长效植入剂),或1个月内接受过眼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的局部治疗;
16. 任意眼: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抗VEGF药物治疗,例如雷珠单抗(Ranibizumab)、贝伐单抗(Bevacizumab)、康柏西普(Conbercept)、阿柏西普(Aflibercept)等;
17. 血压控制不理想(定义为经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 ≥ 150 mmHg或舒张压 ≥ 95 mmHg);
18. 筛选前3个月内,血糖波动大,低血糖与高血糖交替;
19. 有中风病史(无临床症状的腔隙性梗死除外),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和/或脑血管病史、暂时性脑缺血病史者,以及有活动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明显出血倾向者;
20. 正在使用或研究期间可能需要使用对晶状体、视网膜或视神经有毒性的药物(如去铁胺、氯喹、羟化氯喹(氯喹宁)、三苯氧胺、吩噻嗪类或乙胺丁醇等);
21. 有确诊的全身性免疫性疾病(如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或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问题(如艾滋病,恶性肿瘤,活动性肝炎,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等);
22. 现患需口服、肌注或静脉给药的全身性感染;
23. 既往全身系统使用过抗VEGF类药物(如贝伐单抗等)
24. 对治疗或诊断用蛋白制品有过敏史,对研究流程中所用的麻醉药物或诊断药物(荧光钠等)过敏,对两种及以上类型抗菌药物(如头孢和阿莫西林为同一类型),或现患过敏性疾病者(除过敏性鼻炎、咽炎等研究者认为较轻微的过敏性疾病);
25. 肾脏功能受损(eGFR<45 mL/min/1.73m2)或肝脏功能异常(ALT或AST高于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
26. 凝血功能异常者(凝血酶原时间 ≥ 正常值上限3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 正常值上限10秒);
27.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梅毒抗体检查阳性者;
28. 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者;
注:以下情况不属于排除范围。
a. 自然情况下闭经≥ 12 个月;
b. 两侧卵巢切除术合并/不合并子宫切除术≥ 6 周;
c. 使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可接受的避孕法:
—绝育术(男伴双侧输精管结扎术、切除术)
—激素避孕(植入式、贴片式、口服式)
—宫内节育器、双重屏障法
d. 能在整个研究期间采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并坚持到给药结束后3个月(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有:定期节欲—按日历、排卵期、体温测量法、排卵后期法,体外排精);
29. 妊娠、哺乳期女性(本试验中妊娠定义为尿或血妊娠试验阳性)、用药3个月内拟捐精捐卵者;
30. 筛选前3个月(若试验用药物半衰期长,其5个半衰期时间 > 3个月者,则为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临床试验者;
3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献血或大量失血(≥300ml)者;
32. 已知有药物滥用史和/或毒品摄入史者;
33. 筛选前1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超过14酒精单位(1酒精单位相当于: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红酒);
34. 研究者认为需要排除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眼内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ZB05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40 mg/ml,0.1 ml/瓶
用法用量:玻璃体腔注射,0.05ml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柏西普 英文通用名:Aflibercept Intravitreous Injection 商品名称:艾力雅/EYLEA

剂型:注射剂
规格:40 mg/ml,0.1 ml/瓶
用法用量:玻璃体腔注射,0.05ml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1. 总体不良事件、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及其发生率、临床症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2. 眼部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眼部检查发现医生检查或患者报告影响视力的非眼部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3. 检测游离型和结合型的JZB05和阿柏西普,血药PK参数:峰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从0时到最后一个可测定浓度的采集时间t的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第28天时最佳矫正视力(BCVA)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BCVA较基线的变化、中心视网膜厚度(CRT)较基线的变化、ETDRS字母数较基线的变化≥5个字母的受试者比例、ETDRS字母数较基线的变化≥10个字母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2-01-12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2-03-02
  •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4-25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5-11
  • 浙江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5-30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2-07-18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7-26
  •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8-01
  • 浙江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8-15
  • 浙江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5-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21460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屈梅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2-06-21
申请人名称
成都景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景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21460
药物名称
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眼内注射液 曾用名:无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糖尿病黄斑水肿(DME)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随机、双盲、平行两组、阳性对照,比对JZB05和阿柏西普在糖尿病黄斑水肿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I期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JZB05注射液在糖尿病黄斑水肿的Ⅰ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JZB05DME1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2.1
版本日期
2022-06-2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