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49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高瑞耀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2-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7-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9-1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肿瘤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徐建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易
- 申请人名称
- 高瑞耀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易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路1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151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建明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肿瘤大楼五层
- 邮编
- 100853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肿瘤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GC0222-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02-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经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中确定注射用BGC0222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II期推荐剂量(RP2D)及安全性。
次要目的:探索注射用BGC0222单药治疗在单次和多次给药条件下在晚期实体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初步评价注射用BGC0222单药治疗晚期实体肿瘤(如结直肠癌、胰腺癌、胃癌、食管癌、乳腺癌、非小/小细胞肺癌等)患者的临床疗效。
次要目的:探索注射用BGC0222单药治疗在单次和多次给药条件下在晚期实体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初步评价注射用BGC0222单药治疗晚期实体肿瘤(如结直肠癌、胰腺癌、胃癌、食管癌、乳腺癌、非小/小细胞肺癌等)患者的临床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周岁(包括18及70周岁),男女均可;女性体重≥45kg,男性体重≥50kg,且身体质量指数(BMI):18.00~30.00kg/m2(含18.00和30.00,身体质量指数=体重/身高2)。
2.剂量递增阶段: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且经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剂量扩展阶段: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晚期小细胞肺癌、晚期结直肠癌、晚期转移性食管癌和晚期卵巢上皮癌患者,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或者患者拒绝接受其他任何标准治疗。具体如下: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胰腺导管上皮来源,经一线及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晚期结直肠癌:经二线及二线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晚期小细胞肺癌:经一线及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转移性食管癌:经二线及二线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卵巢上皮癌:经二线及二线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3.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4.ECOG评分为0-1分(包括0分和1分);
5.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经研究者评估治疗相关急性反应已经恢复;
6.受试者入组时的基线检查结果显示主要器官无明显功能障碍,且实验室检查数据符合下列标准: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 L;
b) 血小板计数≥100×109 / L;
c) 血红蛋白≥9 g/dL;
d) 肝功能:
i. 血清总胆红素≤1.5倍标准值上限(ULN);
ii. AST和ALT:无肝转移者,≤1.5倍ULN;或有肝转移者,≤3倍ULN;
e) 国际标准化比值<1.3(未使用抗凝剂者)或国际标准化比值<1.5(已使用抗凝剂者);
f) 血清肌酐正常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7.研究者评估受试者的预期寿命≥12周;
8.在研究期间及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无论男女)均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9.研究开始前,受试者必须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
2.剂量递增阶段: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且经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剂量扩展阶段: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晚期小细胞肺癌、晚期结直肠癌、晚期转移性食管癌和晚期卵巢上皮癌患者,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或者患者拒绝接受其他任何标准治疗。具体如下: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胰腺导管上皮来源,经一线及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晚期结直肠癌:经二线及二线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晚期小细胞肺癌:经一线及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转移性食管癌:经二线及二线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卵巢上皮癌:经二线及二线以上全身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复发。
3.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4.ECOG评分为0-1分(包括0分和1分);
5.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经研究者评估治疗相关急性反应已经恢复;
6.受试者入组时的基线检查结果显示主要器官无明显功能障碍,且实验室检查数据符合下列标准: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 L;
b) 血小板计数≥100×109 / L;
c) 血红蛋白≥9 g/dL;
d) 肝功能:
i. 血清总胆红素≤1.5倍标准值上限(ULN);
ii. AST和ALT:无肝转移者,≤1.5倍ULN;或有肝转移者,≤3倍ULN;
e) 国际标准化比值<1.3(未使用抗凝剂者)或国际标准化比值<1.5(已使用抗凝剂者);
f) 血清肌酐正常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7.研究者评估受试者的预期寿命≥12周;
8.在研究期间及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无论男女)均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9.研究开始前,受试者必须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1.有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对伊立替康或本品辅料过敏者;
2. 剂量扩展阶段合并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黑色素瘤以外的局部切除的皮肤癌,及宫颈原位癌除外;其他肿瘤病史5年以上无复发除外);
3. 已确诊脑转移/脑膜转移,或合并脑转移/脑膜转移症状者;
4. 受试者合并患有任何严重的和/或不可控制的疾病或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如下:
a) 未控制良好的慢性病(如高血压病患者血压≥160/100mmHg,或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8mmol/L或餐后2h血糖≥11mmol/L);
b) 危及生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缺血性疾病,或可能增加毒性反应风险的其他疾病(如肾病综合征、尿毒症、急性或严重的胆碱能综合症等);
5.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紊乱,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肠出血,腹泻,克罗恩病等,或需要进行静脉营养治疗;
6. 心脏功能受损或患有具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任何一项:
a) 基线QTcF间期> 470msec(基于至少3次筛查心电图检查的平均值),或患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
b) 具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
c)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接受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d) 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7.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500 IU/mL)或丙型肝炎(抗-HCV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
8. 梅毒或HIV检测阳性;
9. 试验药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靶向治疗等抗肿瘤治疗者;
10. 试验药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血液制品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等细胞因子类药物者;
11. 既往因伊立替康不良反应导致治疗停止者;
12. 试验期间必须合并使用的药物或补充剂可明显影响CYP3A4及UGT1A1酶的活性;
13. 试验药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由任何原因引起的重大手术或外科治疗者;
14. 受试者计划手术,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需要进行手术;
15.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2. 剂量扩展阶段合并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黑色素瘤以外的局部切除的皮肤癌,及宫颈原位癌除外;其他肿瘤病史5年以上无复发除外);
3. 已确诊脑转移/脑膜转移,或合并脑转移/脑膜转移症状者;
4. 受试者合并患有任何严重的和/或不可控制的疾病或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如下:
a) 未控制良好的慢性病(如高血压病患者血压≥160/100mmHg,或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8mmol/L或餐后2h血糖≥11mmol/L);
b) 危及生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缺血性疾病,或可能增加毒性反应风险的其他疾病(如肾病综合征、尿毒症、急性或严重的胆碱能综合症等);
5.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紊乱,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肠出血,腹泻,克罗恩病等,或需要进行静脉营养治疗;
6. 心脏功能受损或患有具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任何一项:
a) 基线QTcF间期> 470msec(基于至少3次筛查心电图检查的平均值),或患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
b) 具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
c)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接受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d) 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7.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500 IU/mL)或丙型肝炎(抗-HCV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
8. 梅毒或HIV检测阳性;
9. 试验药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靶向治疗等抗肿瘤治疗者;
10. 试验药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血液制品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等细胞因子类药物者;
11. 既往因伊立替康不良反应导致治疗停止者;
12. 试验期间必须合并使用的药物或补充剂可明显影响CYP3A4及UGT1A1酶的活性;
13. 试验药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由任何原因引起的重大手术或外科治疗者;
14. 受试者计划手术,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需要进行手术;
15.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GC0222: 英文通用名:BGC0222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10mg(以伊立替康(C33H38N4O6)计)
用法用量:用0.9%氯化钠注射液将本品溶解并最终稀释成250ml的输注液,配制好的BGC0222溶液应贮存在5±3℃条件下并在24小时内尽快使用,若有药物沉淀等现象时则不可使用。
用药时程:注射用BGC0222静脉滴注(每次静滴90min±5min),在每周期D1给予研究药物,每3周1次。
规格:10mg(以伊立替康(C33H38N4O6)计)
用法用量:用0.9%氯化钠注射液将本品溶解并最终稀释成250ml的输注液,配制好的BGC0222溶液应贮存在5±3℃条件下并在24小时内尽快使用,若有药物沉淀等现象时则不可使用。
用药时程:注射用BGC0222静脉滴注(每次静滴90min±5min),在每周期D1给予研究药物,每3周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第一个治疗周期结束时(一个周期=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主要剂量组入组后完成DLT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指标,包括不良事件,如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和实验室检查和12-导联心电图的改变等评价时间:收集患者用药期间和末次用药后30天内发生的AE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K参数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临床获益持续时间(DoCB)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进展时间(TTP)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49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易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16
- 申请人名称
- 高瑞耀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496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BGC0222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拟用于晚期实体肿瘤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BGC0222治疗晚期实体肿瘤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BGC0222治疗晚期实体肿瘤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GC0222-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02-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