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54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复诺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VG2025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生物学作用的剂量递增、开放的Ⅰ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8-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8-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梁廷波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刘安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秦爱军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诺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秦爱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翔乐路28号5幢
- 联系人邮编
- 20180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梁廷波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79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VG201-C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1
- 版本日期
- 2024-03-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价在经标准治疗失败,现阶段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肿瘤内注射VG2025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探索VG2025给药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价VG2025肿瘤内注射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及病毒排出情况。
2)通过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初步评价VG2025单药治疗的抗肿瘤疗效。
3)监测VG2025相关的药效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
4)评价外周血癌胚抗原(CEA)水平与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可能相关性。
1)评价在经标准治疗失败,现阶段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肿瘤内注射VG2025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探索VG2025给药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价VG2025肿瘤内注射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及病毒排出情况。
2)通过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初步评价VG2025单药治疗的抗肿瘤疗效。
3)监测VG2025相关的药效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
4)评价外周血癌胚抗原(CEA)水平与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可能相关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至75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3. A) 晚期神经内分泌癌队列:
①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或复发转移性的神经内分泌癌患者;不包括小细胞肺癌患者;
②既往接受过标准方案治疗失败(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的神经内分泌癌患者;
B)晚期小肠癌队列:
①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或复发转移性的小肠癌患者;
②既往接受过标准方案治疗失败(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的小肠癌患者;
C)晚期CEA阳性实体瘤队列:
①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经标准治疗失败,现阶段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不包括结直肠癌患者。
②CEA阳性定义为:既往肿瘤标本免疫组织化学(IHC)有CEA染色阳性的证据或既往患者血清CEA >5ug/L,且基线血清CEA ≥10ug/L。
D)其他实体瘤队列:肿瘤类型将根据现有的研究结果确定(优选剂量递增过程中有良好响应的肿瘤及现阶段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具体既往治疗要求应符合相应瘤种的临床诊疗指南)。
4.根据RECIST 1.1,经CT检查确定有一个或多个可测量的浅表肿瘤病灶和/或转移灶,或经超声确认,可在超声引导下注射的肿瘤病灶和/或转移灶,且注射病灶基线最长径(淋巴结病灶为短直径)> 1.5 cm,满足首次注射给药体积要求。
5.I型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检测结果(HSV-1 IgG或HSV-1 IgM)为阳性者。
6.ECOG体力评分0-1分。
7.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8.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a) 血常规(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集落刺激因子等治疗):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75×109/L,血红蛋白(Hb)≥85g/L;
b)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可接受ALT≤5×ULN,AST≤5×ULN);
c) 肾功能:肌酐(Cr)≤1.5×ULN,且肌酐清除率≥45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d)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9.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2.年龄18至75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3. A) 晚期神经内分泌癌队列:
①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或复发转移性的神经内分泌癌患者;不包括小细胞肺癌患者;
②既往接受过标准方案治疗失败(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的神经内分泌癌患者;
B)晚期小肠癌队列:
①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或复发转移性的小肠癌患者;
②既往接受过标准方案治疗失败(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的小肠癌患者;
C)晚期CEA阳性实体瘤队列:
①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经标准治疗失败,现阶段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不包括结直肠癌患者。
②CEA阳性定义为:既往肿瘤标本免疫组织化学(IHC)有CEA染色阳性的证据或既往患者血清CEA >5ug/L,且基线血清CEA ≥10ug/L。
D)其他实体瘤队列:肿瘤类型将根据现有的研究结果确定(优选剂量递增过程中有良好响应的肿瘤及现阶段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具体既往治疗要求应符合相应瘤种的临床诊疗指南)。
4.根据RECIST 1.1,经CT检查确定有一个或多个可测量的浅表肿瘤病灶和/或转移灶,或经超声确认,可在超声引导下注射的肿瘤病灶和/或转移灶,且注射病灶基线最长径(淋巴结病灶为短直径)> 1.5 cm,满足首次注射给药体积要求。
5.I型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检测结果(HSV-1 IgG或HSV-1 IgM)为阳性者。
6.ECOG体力评分0-1分。
7.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8.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a) 血常规(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集落刺激因子等治疗):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75×109/L,血红蛋白(Hb)≥85g/L;
b)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可接受ALT≤5×ULN,AST≤5×ULN);
c) 肾功能:肌酐(Cr)≤1.5×ULN,且肌酐清除率≥45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d)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9.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10mg强的松等效剂量)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7.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恶性肿瘤或发生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经治疗后至少4周无进展的脑转移患者可以入组。
8. 处于单纯疱疹病毒复发感染期,并存在相应的临床表现,如口唇疱疹、疱疹性角膜炎、疱疹性皮肤炎、生殖器疱疹等。
9. 其他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11.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除外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HBV-DNA检测阴性或<500IU/ml]和已治愈的丙肝患者[HCV RNA检测阴性])。
12.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
a) 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
b) QTc(Feidericia formula矫正后,即QTc)间期>480ms; QTcF=QT/RR0.33,RR 为标准化的心率值,根据 60 除以心率而得;
c)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III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d)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e)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13.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或无需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皮肤疾病患者,如银屑病等除外。
14.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 3级irAE者。
15.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16.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8.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10mg强的松等效剂量)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7.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恶性肿瘤或发生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经治疗后至少4周无进展的脑转移患者可以入组。
8. 处于单纯疱疹病毒复发感染期,并存在相应的临床表现,如口唇疱疹、疱疹性角膜炎、疱疹性皮肤炎、生殖器疱疹等。
9. 其他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11.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患者(除外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HBV-DNA检测阴性或<500IU/ml]和已治愈的丙肝患者[HCV RNA检测阴性])。
12.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
a) 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
b) QTc(Feidericia formula矫正后,即QTc)间期>480ms; QTcF=QT/RR0.33,RR 为标准化的心率值,根据 60 除以心率而得;
c)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III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d)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e)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13.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或无需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皮肤疾病患者,如银屑病等除外。
14.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 3级irAE者。
15.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16.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8.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IL12/15单纯疱疹I型双调控溶瘤病毒注射液(Vero细胞):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IL12/15 Dual-Regulated Oncolytic HSV-1 Injectable (Vero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1.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第1天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1.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第1天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IL12/15单纯疱疹I型双调控溶瘤病毒注射液(Vero细胞):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IL12/15 Dual-Regulated Oncolytic HSV-1 Injectable (Vero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1.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1.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IL12/15单纯疱疹I型双调控溶瘤病毒注射液(Vero细胞):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IL12/15 Dual-Regulated Oncolytic HSV-1 Injectable (Vero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2.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2.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IL12/15单纯疱疹I型双调控溶瘤病毒注射液(Vero细胞):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IL12/15 Dual-Regulated Oncolytic HSV-1 Injectable (Vero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3.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3.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IL12/15单纯疱疹I型双调控溶瘤病毒注射液(Vero细胞):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IL12/15 Dual-Regulated Oncolytic HSV-1 Injectable (Vero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4.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4.0*10^8 PFU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IL12/15单纯疱疹I型双调控溶瘤病毒注射液(Vero细胞):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IL12/15 Dual-Regulated Oncolytic HSV-1 Injectable (Vero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前2周期:6.0*10^8 PFU;
后续周期:2.0*10^8 PFU
用药时程:在前两周期中,每周期的第1、2和3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在后续周期中,每周期的第1天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前2周期:6.0*10^8 PFU;
后续周期:2.0*10^8 PFU
用药时程:在前两周期中,每周期的第1、2和3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在后续周期中,每周期的第1天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IL12/15单纯疱疹I型双调控溶瘤病毒注射液(Vero细胞):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IL12/15 Dual-Regulated Oncolytic HSV-1 Injectable (Vero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前2周期:8.0*10^8 PFU;
后续周期:4.0*10^8 PFU
用药时程:在前两周期中,每周期的第1、2、3和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在后续周期中,每周期的第1和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规格:0.5 ml/支(西林瓶),1.0*10^8 PFU/ml
用法用量:瘤内注射,前2周期:8.0*10^8 PFU;
后续周期:4.0*10^8 PFU
用药时程:在前两周期中,每周期的第1、2、3和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在后续周期中,每周期的第1和15天分别进行一次瘤内注射给药,28天为一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MTD/RP2D评价时间:28天DLT观察期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E和SAE的发生情况、频率、严重程度、发生时间、与研究药物的关系,以及生命体征、ECG结果和安全性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变化评价时间:从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起至末次用药后3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指标:给药后不同时间点的 VG2025 在血液中的水平,以及 IL12 和 IL-15/IL-15Rα 水平和病毒排出情况评价时间:第1周期给药前和给药后多个时间点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疗效: ORR、DCR、PFS和OS;评价时间:每8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外周血淋巴细胞亚群,血浆细胞因子,T细胞免疫等免疫相关指标,VG2025抗体浓度;评价时间:第1周期给药前和给药后多个时间点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初步分析VG2025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外周血癌胚抗原(CEA)水平的相关性。评价时间:给药前和给药后多个时间点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09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1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17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1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1-18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54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秦爱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0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诺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547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IL12/15单纯疱疹I型双调控溶瘤病毒注射液(Vero细胞) 曾用名:VG2025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经标准治疗失败,现阶段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晚期恶性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VG2025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生物学作用的剂量递增、开放的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VG2025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VG201-C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1
- 版本日期
- 2024-03-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