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56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D-0502联合哌柏西利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ER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的随机、开放、多中心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3-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10-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11-0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6-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辽宁省 · 沈阳市湖南省 · 长沙市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河北省 · 承德市山东省 · 烟台市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孙涛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欧阳取长
- 佳木斯市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研究者:孙红梅
-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承德市 · 研究者:李青山
- 烟台毓璜顶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烟台市 · 研究者:孙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史喆
- 申请人名称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史喆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67弄4号210室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孙涛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 邮编
- 110801
- 单位名称
- 辽宁省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欧阳取长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路283号
- 邮编
- 410006
- 单位名称
- 湖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B2000052
- 试验方案编号
- D0502-1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3-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估D-0502联合哌柏西利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ER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经充分知情同意后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且同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程序;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的女性;
3.签署知情同意书时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i. 处于绝经后状态:
a. 曾接受双侧卵巢切除术;
b. 年龄≥60周岁;
c. 年龄<60周岁,自然停经≥12个月,且卵泡刺激素(FSH)和雌二醇(E2)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FSH和E2的绝经后范围可以参照各研究中心当地实验室的参考值范围,本研究推荐的绝经后参考值范围:FSH>40 U/L,E2<110 pmol/L(或<30 pg/mL)。
ii. 正处在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在试验治疗开始前至少4周起开始接受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并计划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GnRHa;
4.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ER阳性、HER2阴性局部复发、不可手术和/或转移性乳腺癌;
5.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既往未接受过任何全身内分泌抗肿瘤治疗,或既往仅接受过1线全身内分泌治疗后疾病进展;
6.基于RECIST 1.1版标准,存在至少1个可通过CT或MRI测量的可测量病灶;在无可测量病灶的情况下,有可评估的骨病灶[溶骨性或混合性(溶骨性+成骨性)骨病灶]也是可以接受的。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必须经影像学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才可被视为可测量病灶;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8.预期生存时间≥12周;
9.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且在相关检查前14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
a. 血小板(PLT)≥100×109/L;
b. 血红蛋白(HGB)≥90 g/L;
c. 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1.5×109/L;
d. 肌酐清除率(CrCl)≥60 mL/min(采用修正的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
e.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值上限(ULN)(如果有肝转移,则可以接受≤5×ULN);
f. 总胆红素(TBIL)≤1.5×ULN;
g. 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的女性;
3.签署知情同意书时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i. 处于绝经后状态:
a. 曾接受双侧卵巢切除术;
b. 年龄≥60周岁;
c. 年龄<60周岁,自然停经≥12个月,且卵泡刺激素(FSH)和雌二醇(E2)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FSH和E2的绝经后范围可以参照各研究中心当地实验室的参考值范围,本研究推荐的绝经后参考值范围:FSH>40 U/L,E2<110 pmol/L(或<30 pg/mL)。
ii. 正处在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在试验治疗开始前至少4周起开始接受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并计划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GnRHa;
4.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ER阳性、HER2阴性局部复发、不可手术和/或转移性乳腺癌;
5.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既往未接受过任何全身内分泌抗肿瘤治疗,或既往仅接受过1线全身内分泌治疗后疾病进展;
6.基于RECIST 1.1版标准,存在至少1个可通过CT或MRI测量的可测量病灶;在无可测量病灶的情况下,有可评估的骨病灶[溶骨性或混合性(溶骨性+成骨性)骨病灶]也是可以接受的。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必须经影像学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才可被视为可测量病灶;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8.预期生存时间≥12周;
9.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且在相关检查前14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
a. 血小板(PLT)≥100×109/L;
b. 血红蛋白(HGB)≥90 g/L;
c. 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1.5×109/L;
d. 肌酐清除率(CrCl)≥60 mL/min(采用修正的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
e.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值上限(ULN)(如果有肝转移,则可以接受≤5×ULN);
f. 总胆红素(TBIL)≤1.5×ULN;
g. 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排除标准
1.随机前6周内使用过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选择性雌激素受体共价拮抗剂(SERCA),例如氟维司群、GDC-9545、AZD9833、SAR-439859、Zn-c5、LX-039、HS234等;
2. 在随机前4周内接受大手术,随机前2周内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放疗、化疗、内分泌、靶向治疗等;
3. 在随机前28天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任何其他未获批上市的研究性药物治疗;
4. 不稳定或有症状或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患者。有脑转移病史的患者,临床稳定且通过脑MRI或CT(如果不宜进行MRI)证实无CNS疾病进展的可以入组(MRI或者CT检查必须在最后一次脑部放疗最少4周后);
5. 既往接受>1种全身性化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6.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内分泌治疗的患者,包括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7. 研究者认为伴随疾病会增加毒性风险的患者,例如严重的心血管、呼吸系统或神经系统疾病;
8. 既往治疗的毒性未消退,其定义为毒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尚未缓解至≤1级[基于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5.0版];
9. 在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已知为CYP3A4/5强抑制剂或诱导剂或CYP2C8底物的治疗窗口窄的药物;
10. 患有可能会显著影响口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消化系统疾病;
11. 因甲状腺功能异常导致的2级以上甲状腺疾病(如甲亢和甲减);
1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拷贝数大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丙肝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拷贝数大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13. 随机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原位癌除外;
14. 妊娠或哺乳期;
15.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16.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2. 在随机前4周内接受大手术,随机前2周内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放疗、化疗、内分泌、靶向治疗等;
3. 在随机前28天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任何其他未获批上市的研究性药物治疗;
4. 不稳定或有症状或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患者。有脑转移病史的患者,临床稳定且通过脑MRI或CT(如果不宜进行MRI)证实无CNS疾病进展的可以入组(MRI或者CT检查必须在最后一次脑部放疗最少4周后);
5. 既往接受>1种全身性化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6.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内分泌治疗的患者,包括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7. 研究者认为伴随疾病会增加毒性风险的患者,例如严重的心血管、呼吸系统或神经系统疾病;
8. 既往治疗的毒性未消退,其定义为毒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尚未缓解至≤1级[基于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5.0版];
9. 在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已知为CYP3A4/5强抑制剂或诱导剂或CYP2C8底物的治疗窗口窄的药物;
10. 患有可能会显著影响口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消化系统疾病;
11. 因甲状腺功能异常导致的2级以上甲状腺疾病(如甲亢和甲减);
1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拷贝数大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丙肝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拷贝数大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13. 随机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原位癌除外;
14. 妊娠或哺乳期;
15.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16.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D-0502: 英文通用名:D-0502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100mg
用法用量:队列1的受试者每日服用D-0502 100mg QD+哌柏西利125mg QD;队列2的受试者每日服用D-0502 100mg BID+哌柏西利 125mg QD。
用药时程:在每个治疗周期中,所有受试者均连续服用21天的D-0502和哌柏西利,再停药7天。
规格:50mg、100mg
用法用量:队列1的受试者每日服用D-0502 100mg QD+哌柏西利125mg QD;队列2的受试者每日服用D-0502 100mg BID+哌柏西利 125mg QD。
用药时程:在每个治疗周期中,所有受试者均连续服用21天的D-0502和哌柏西利,再停药7天。
中文通用名:哌柏西利: 英文通用名:哌柏西利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75 mg、100 mg、125 mg
用法用量:队列1的受试者每日服用D-0502 100mg QD+哌柏西利125mg QD;队列2的受试者每日服用D-0502 100mg BID+哌柏西利 125mg QD。
用药时程:在PK评估期,受试者将从第1天到第7天每日口服一次哌柏西利(125 mg胶囊)。将在第7天评估哌柏西利的PK,然后进行7天的洗脱(±2天),洗脱完成后进入到联合治疗期。在每个治疗周期中,所有受试者均连续服用21天的D-0502和哌柏西利,再停药7天。
规格:75 mg、100 mg、125 mg
用法用量:队列1的受试者每日服用D-0502 100mg QD+哌柏西利125mg QD;队列2的受试者每日服用D-0502 100mg BID+哌柏西利 125mg QD。
用药时程:在PK评估期,受试者将从第1天到第7天每日口服一次哌柏西利(125 mg胶囊)。将在第7天评估哌柏西利的PK,然后进行7天的洗脱(±2天),洗脱完成后进入到联合治疗期。在每个治疗周期中,所有受试者均连续服用21天的D-0502和哌柏西利,再停药7天。
中文通用名:醋酸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 英文通用名:Goserelin Acetate Sustained-Release Depot 商品名称:诺雷得
剂型:注射剂
规格:3.6mg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每4周一次
用药时程:正处在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在试验治疗开始前至少4周起开始接受GnRHa,并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GnRHa
规格:3.6mg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每4周一次
用药时程:正处在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在试验治疗开始前至少4周起开始接受GnRHa,并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GnRHa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的类型、发生率、严重程度(按NCI CTCAE 5.0版分级)、与用药的因果关系评价时间:试验结束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哌柏西利单药、D-0502与哌柏西利联合用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AUC0-t、AUC0-inf 、Cmax、Tmax、Cmin、T1/2、Vd、Cl)评价时间:试验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临床受益率(CBR)、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试验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试验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湖南省肿瘤医院同意 · 2022-05-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4-12-1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56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史喆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8
- 申请人名称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562
- 药物名称
- D-0502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B2000052
- 适应症
- 晚期或转移性ER阳性和HER2阴性乳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D-0502联合哌柏西利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ER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的随机、开放、多中心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D-0502联合哌柏西利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D0502-1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3-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