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57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4-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8-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8-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4-3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福建省 · 福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广东省 · 广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刘景丰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进学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彭利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郭文波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周乐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承娜
- 申请人名称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承娜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农路6号
- 联系人邮编
- 52843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景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
- 邮编
- 350011
- 单位名称
- 福建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12-2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4-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AK112治疗不可切除肝细胞癌(HCC)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次要目的:
1.评估AK112治疗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特征。
2.评估AK112治疗的免疫原性。
3.评估肿瘤组织中PD-L1表达与疗效的相关性。
探索性目的:
手术切除率、病理学缓解率。
评估AK112治疗不可切除肝细胞癌(HCC)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次要目的:
1.评估AK112治疗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特征。
2.评估AK112治疗的免疫原性。
3.评估肿瘤组织中PD-L1表达与疗效的相关性。
探索性目的:
手术切除率、病理学缓解率。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入组时年龄 ≥ 18周岁且 ≤ 75周岁,男女均可。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4.预期生存期 ≥ 3个月。
5.经组织学/细胞学证实、或肝硬化者符合美国肝病研究学会(AASLD)肝细胞癌的临床诊断标准的巴塞罗那肝癌临床分期系统(BCLC)B或C期HCC。
6.针对队列1受试者: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手术或消融术)和局部治疗,或经根治性治疗和(或)局部治疗后疾病进展。
7.针对队列2受试者: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手术或消融术),或经根治性治疗后疾病复发。
8.肝功能分级 Child-Pugh A级。
9.可提供既往的肿瘤标本或者新鲜肿瘤组织活检样本制成的未染色病理切片。
10.确定良好的器官功能。
11.如果受试者HBsAg或HCVAb阳性,应进行HBV-DNA或HCV-RNA检测并接受抗病毒治疗。不允许同时感染HBV和HCV(有HCV感染病史但HCV-RNA阴性可认为未感染HCV)。
12.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进行尿液或血清妊娠检查,且结果为阴性。如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自筛选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120天内持续使用采用避孕方法。
13.受试者愿意而且能够遵守日程表规定的访视、治疗方案、实验室检查,及遵守研究的其他要求。
2.入组时年龄 ≥ 18周岁且 ≤ 75周岁,男女均可。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4.预期生存期 ≥ 3个月。
5.经组织学/细胞学证实、或肝硬化者符合美国肝病研究学会(AASLD)肝细胞癌的临床诊断标准的巴塞罗那肝癌临床分期系统(BCLC)B或C期HCC。
6.针对队列1受试者: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手术或消融术)和局部治疗,或经根治性治疗和(或)局部治疗后疾病进展。
7.针对队列2受试者:不适合根治性治疗(手术或消融术),或经根治性治疗后疾病复发。
8.肝功能分级 Child-Pugh A级。
9.可提供既往的肿瘤标本或者新鲜肿瘤组织活检样本制成的未染色病理切片。
10.确定良好的器官功能。
11.如果受试者HBsAg或HCVAb阳性,应进行HBV-DNA或HCV-RNA检测并接受抗病毒治疗。不允许同时感染HBV和HCV(有HCV感染病史但HCV-RNA阴性可认为未感染HCV)。
12.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进行尿液或血清妊娠检查,且结果为阴性。如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自筛选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120天内持续使用采用避孕方法。
13.受试者愿意而且能够遵守日程表规定的访视、治疗方案、实验室检查,及遵守研究的其他要求。
排除标准
1.经组织学/细胞学确诊的含纤维板层肝细胞癌、肉瘤样肝细胞癌、胆管癌等成分。
2. 除HCC以外,受试者在入组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排除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通过局部治疗已治愈的受试者。
3.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其为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4. 既往或当前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脑膜转移。
5. 存在肝性脑病病史或肝移植病史。
6. 存在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7. 既往或当前存在需要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疾病。
8.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
9. 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病史。
10. 当前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合并疾病。
11. 既往存在心肌炎、心肌病、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其他严重疾病病史。
12.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门静脉高压导致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事件;当前影像学(增强CT或MRI)证实存在明显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13. 患有在过去两年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14. 既往存在免疫缺陷病史;HIV抗体检测阳性者;当前正在长期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15.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怀疑有活动性TB的受试者,需进行临床检查排除;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16.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包括但不局限于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败血症或严重肺炎;在首次给药前两周内接受过全身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不包括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17. 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PD-1/L1抗体、抗CTLA-4抗体、抗CD47抗体、抗SIRPα抗体、抗LAG-3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如:ICOS、CD40、CD137、GITR、OX40抗体等)、免疫细胞治疗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18.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贝伐珠单抗及其生物类似物治疗。
19. 既往接受过针对肝脏的放射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针对肝脏的其他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两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两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肿瘤坏死因子等,不包括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的IL-11);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20. 在首次给药前30天内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发生严重外伤,或在首次给药后的30天内有重大外科手术计划者(由研究者决定);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进行过较小的局部手术。
21. 在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允许使用灭活疫苗。
22.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23. 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
24. 已知有精神疾病、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2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6. 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疾病、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参与研究可能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27. 非恶性肿瘤导致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或肿瘤继发的疾病或症状,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的不确定性。
2. 除HCC以外,受试者在入组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排除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通过局部治疗已治愈的受试者。
3.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其为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4. 既往或当前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脑膜转移。
5. 存在肝性脑病病史或肝移植病史。
6. 存在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7. 既往或当前存在需要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疾病。
8.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
9. 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病史。
10. 当前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合并疾病。
11. 既往存在心肌炎、心肌病、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其他严重疾病病史。
12.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门静脉高压导致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事件;当前影像学(增强CT或MRI)证实存在明显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13. 患有在过去两年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14. 既往存在免疫缺陷病史;HIV抗体检测阳性者;当前正在长期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15.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怀疑有活动性TB的受试者,需进行临床检查排除;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16.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包括但不局限于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败血症或严重肺炎;在首次给药前两周内接受过全身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不包括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17. 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PD-1/L1抗体、抗CTLA-4抗体、抗CD47抗体、抗SIRPα抗体、抗LAG-3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如:ICOS、CD40、CD137、GITR、OX40抗体等)、免疫细胞治疗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18.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贝伐珠单抗及其生物类似物治疗。
19. 既往接受过针对肝脏的放射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针对肝脏的其他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两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两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肿瘤坏死因子等,不包括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的IL-11);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20. 在首次给药前30天内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发生严重外伤,或在首次给药后的30天内有重大外科手术计划者(由研究者决定);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进行过较小的局部手术。
21. 在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允许使用灭活疫苗。
22.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23. 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
24. 已知有精神疾病、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2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6. 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疾病、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参与研究可能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27. 非恶性肿瘤导致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或肿瘤继发的疾病或症状,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的不确定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K112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20mg/kg,Q3W,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研究者评估不再有临床获益(研究者根据影像评估和临床状况等综合判断)、毒性不可耐受、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完成24个月治疗或满足方案中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20mg/kg,Q3W,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研究者评估不再有临床获益(研究者根据影像评估和临床状况等综合判断)、毒性不可耐受、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完成24个月治疗或满足方案中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主要有效性终点:根据RECIST v1.1和mRECIST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入组后至发生相应时间的日期,由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和mRECIST判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根据RECIST v1.1和mRECIST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入组后至发生相应时间的日期,由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和mRECIST判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K特征:AK112给药后,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的AK112的药物浓度。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评估:出现可检测抗药抗体(ADA)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评估免疫组织化学检测的肿瘤组织中PD-L1表达与疗效的相关性。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福建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5-07-1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57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承娜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3
- 申请人名称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577
- 药物名称
- AK112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抗PD-1/VEGF双特异性抗体AK112治疗不可切除肝细胞癌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抗PD-1/VEGF双特异性抗体AK112治疗不可切除肝细胞癌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12-2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4-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