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609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 LW231 片在健康受试者、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单中心、 随机、 双盲、 安慰剂对照的多剂量、 单次给药、 多次给药的耐受性、 药效学及药代动力学 I 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9-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6-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6-21;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3-11-2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3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1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1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申办方药品研发策略调整。)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丁艳华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牛俊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秋萍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秋萍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89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10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丁艳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邮编
- 130000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牛俊奇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邮编
- 130000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W231-2021-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9-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Part 1 : Ia 期临床试验(健康受试者)
主要目的
评价 LW231 在健康受试者中多剂量、 单次、 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 LW231 在健康受试者中多剂量、 单次、 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 LW231 药物代谢转化;
评价食物对 LW231 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Part 2 : Ib 期临床试验(健康受试者中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评估 LW231 与恩替卡韦、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 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以及LW231 与恩替卡韦或 TAF 联合用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耐受性, 为后续临床试验给药方案设计提供依据。
Part 3: Ⅰ c 期临床试验(免疫耐受期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主要目的
评价 LW231 在免疫耐受期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 LW231 在免疫耐受期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评价 LW231 在免疫耐受期慢乙肝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主要目的
评价 LW231 在健康受试者中多剂量、 单次、 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 LW231 在健康受试者中多剂量、 单次、 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 LW231 药物代谢转化;
评价食物对 LW231 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Part 2 : Ib 期临床试验(健康受试者中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评估 LW231 与恩替卡韦、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 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以及LW231 与恩替卡韦或 TAF 联合用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耐受性, 为后续临床试验给药方案设计提供依据。
Part 3: Ⅰ c 期临床试验(免疫耐受期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主要目的
评价 LW231 在免疫耐受期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 LW231 在免疫耐受期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评价 LW231 在免疫耐受期慢乙肝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并对试验内容、 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适用于Ia及Ib);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适用于Ia及Ib);
3.受试者(包括伴侣) 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6 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
孕措施(适用于Ia及Ib);
4.年龄为 18~55 岁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包括 18 岁和 55 岁)(适用于Ia及Ib);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 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 体重指数( BMI)
=体重(kg) /身高 2(m2) , 体重指数在 18~28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适用于Ia及Ib);
6.体格检查、 生命体征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适用于Ia及Ib);
7.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并对试验内容、 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适用于Ic);
8.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适用于Ic);
9.受试者(包括伴侣) 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6 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
孕措施(适用于Ic);
10.年龄为 18~65 岁(含边界值)(适用于Ic);
11.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 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0 公斤。 体重指数【 BMI=
体重(kg) /身高 2(m2) 】 在 18~32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适用于Ic);
12.HBsAg 阳性至少 6 个月( 门诊/住院病历或化验单) ; 或筛选时 IgM HBcAb 阴性且
HBsAg 阳性(适用于Ic);
13.筛选时尚未接受过干扰素类药物/核苷类似物治疗, 或停止干扰素类药物超过 1 年, 停
用核苷类似物治疗超过 6 个(适用于Ic);
14.HBeAg 阳性, HBV DNA ≥ 2×104 IU/mL; HBeAg 阴性, HBV DNA ≥ 2×103 IU/mL(适用于Ic);
15.筛选时血清 ALT<5×ULN(适用于Ic);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适用于Ia及Ib);
3.受试者(包括伴侣) 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6 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
孕措施(适用于Ia及Ib);
4.年龄为 18~55 岁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包括 18 岁和 55 岁)(适用于Ia及Ib);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 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 体重指数( BMI)
=体重(kg) /身高 2(m2) , 体重指数在 18~28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适用于Ia及Ib);
6.体格检查、 生命体征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适用于Ia及Ib);
7.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并对试验内容、 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适用于Ic);
8.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适用于Ic);
9.受试者(包括伴侣) 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6 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
孕措施(适用于Ic);
10.年龄为 18~65 岁(含边界值)(适用于Ic);
11.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 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0 公斤。 体重指数【 BMI=
体重(kg) /身高 2(m2) 】 在 18~32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适用于Ic);
12.HBsAg 阳性至少 6 个月( 门诊/住院病历或化验单) ; 或筛选时 IgM HBcAb 阴性且
HBsAg 阳性(适用于Ic);
13.筛选时尚未接受过干扰素类药物/核苷类似物治疗, 或停止干扰素类药物超过 1 年, 停
用核苷类似物治疗超过 6 个(适用于Ic);
14.HBeAg 阳性, HBV DNA ≥ 2×104 IU/mL; HBeAg 阴性, HBV DNA ≥ 2×103 IU/mL(适用于Ic);
15.筛选时血清 ALT<5×ULN(适用于Ic);
排除标准
1.试验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适用于Ia及Ib);
2. 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适用于Ia及Ib);
3. 有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和/或酗酒史( 每周饮用 14 个单位的酒精: 1 单位=啤酒 285
mL, 或烈酒 25 mL, 或葡萄酒 100 mL(适用于Ia及Ib);
4.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适用于Ia及Ib);
5. 在筛选前 28 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适用于Ia及Ib);
6. 在筛选前 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 非处方药、 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适用于Ia及Ib);
7. 在筛选前 2 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 包括火龙果、 芒果、 柚子等) 或有剧烈运动, 或其
他影响药物吸收、 分布、 代谢、 排泄等因素者(适用于Ia及Ib);
8. 合并有 CYP3A4 的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如伊曲康唑、 酮康唑等(适用于Ia及Ib);
9. 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适用于Ia及Ib);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 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适用于Ia及Ib);
11.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适用于Ia及Ib);
12.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 如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适用于Ia及Ib);
13. 不能耐受标准餐( 两个煮鸡蛋、 一片黄油培根吐司、 一盒油炸土豆条、 一杯全脂奶) 的受试者(此条只适用于参与餐后试验的受试者)(适用于Ia及Ib);
14.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适用于Ia及Ib);
15.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近期准备怀孕或血清妊娠结果阳(适用于Ia及Ib);
16. 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或筛选前 12 个月内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
的下列疾病( 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 肾、 肝、 神经、 血液、 内分泌、 肿瘤、 肺、 免疫、 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适用于Ia及Ib);
17. 乙肝表面抗原、 丙肝检查、 艾滋病抗原/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结果筛选阳性(适用于Ia及Ib);
18. 从筛选阶段至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适用于Ia及Ib);
1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4 小时摄取了巧克力、 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适用于Ia及Ib);
2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4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适用于Ia及Ib);
21. 尿药筛(吗啡、 大麻) 阳性者(适用于Ia及Ib);
22.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适用于Ia及Ib);
23. 可疑对研究药物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 或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适用于Ic);
24.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重大外伤或进行过大型手术者; 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手术者(适用于Ic);
25.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 或接受过输血; 或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
≥200mL(适用于Ic);
26. 试验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大于 5 支; 筛选前 4 周内大量饮酒者( 即每周饮用大于
14 个单位的酒精: 1 单位=啤酒 285 ml, 或烈酒 25 ml, 或葡萄酒 100 ml)(适用于Ic);
27. 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适用于Ic);
28. 研究用药前 6 个月内使用过免疫抑制剂、 免疫调节剂( 胸腺肽) 及细胞毒性药物者,
或筛选前 1 个月内接种减毒活疫苗的受试(适用于Ic);
29. 合并有临床意义的其他肝病, 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病原感染所致的肝炎、 血色病、
Wilson 病、 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 自身免疫性肝病、 酒精性肝病、 重度非酒精性脂
肪性肝病、 药物性肝损伤等(适用于Ic);
30. 确诊或可疑失代偿期的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 包括但不限于: 肝性脑病、 肝肾综合
征、 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 腹水、 原发性肝癌(适用于Ic);
31. 合并或既往存在其他恶性肿瘤史者(适用于Ic);
32. 合并循环、 消化、 呼吸、 泌尿、 血液、 代谢、 免疫、 精神神经等系统严重疾病(适用于Ic);
33. 筛选前 1 个月内参加过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适用于Ic);
34. 筛选前 1 个月内参加过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适用于Ic);
35. 实验室检查: 血小板计数<90×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3×109/L; 血红蛋白
<90g/L; 血清总胆红素>2×ULN; 白蛋白<30 g/L; 肌酐清除率≤60ml/min( 应用
MDRD 公式计算) ; 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适用于Ic);
36. 甲胎蛋白(AFP) 大于 50 ug/L 或影像学提示肝脏恶性占位可能(适用于Ic);
37. 丙肝检查、 艾滋病抗原/抗体阳性, 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 RPR 试验阳性者(适用于Ic);
38. 筛选时 ALT 正常或<2×ULN 时, 肝硬度测定值(LSM) ≥12.4 kPa; ALT≥2×ULN 时,LSM≥17.0 kPa(适用于Ic);
39. 哺乳期女性或妊娠试验阳性(适用于Ic);
40. 尿药筛查(吗啡、 大麻) 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适用于Ic);
4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适用于Ic);
2. 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适用于Ia及Ib);
3. 有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和/或酗酒史( 每周饮用 14 个单位的酒精: 1 单位=啤酒 285
mL, 或烈酒 25 mL, 或葡萄酒 100 mL(适用于Ia及Ib);
4.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适用于Ia及Ib);
5. 在筛选前 28 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适用于Ia及Ib);
6. 在筛选前 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 非处方药、 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适用于Ia及Ib);
7. 在筛选前 2 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 包括火龙果、 芒果、 柚子等) 或有剧烈运动, 或其
他影响药物吸收、 分布、 代谢、 排泄等因素者(适用于Ia及Ib);
8. 合并有 CYP3A4 的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如伊曲康唑、 酮康唑等(适用于Ia及Ib);
9. 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适用于Ia及Ib);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 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适用于Ia及Ib);
11.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适用于Ia及Ib);
12.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 如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适用于Ia及Ib);
13. 不能耐受标准餐( 两个煮鸡蛋、 一片黄油培根吐司、 一盒油炸土豆条、 一杯全脂奶) 的受试者(此条只适用于参与餐后试验的受试者)(适用于Ia及Ib);
14.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适用于Ia及Ib);
15.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近期准备怀孕或血清妊娠结果阳(适用于Ia及Ib);
16. 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或筛选前 12 个月内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
的下列疾病( 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 肾、 肝、 神经、 血液、 内分泌、 肿瘤、 肺、 免疫、 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适用于Ia及Ib);
17. 乙肝表面抗原、 丙肝检查、 艾滋病抗原/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结果筛选阳性(适用于Ia及Ib);
18. 从筛选阶段至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适用于Ia及Ib);
1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4 小时摄取了巧克力、 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适用于Ia及Ib);
2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4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适用于Ia及Ib);
21. 尿药筛(吗啡、 大麻) 阳性者(适用于Ia及Ib);
22.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适用于Ia及Ib);
23. 可疑对研究药物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 或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适用于Ic);
24.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重大外伤或进行过大型手术者; 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手术者(适用于Ic);
25.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 或接受过输血; 或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
≥200mL(适用于Ic);
26. 试验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大于 5 支; 筛选前 4 周内大量饮酒者( 即每周饮用大于
14 个单位的酒精: 1 单位=啤酒 285 ml, 或烈酒 25 ml, 或葡萄酒 100 ml)(适用于Ic);
27. 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适用于Ic);
28. 研究用药前 6 个月内使用过免疫抑制剂、 免疫调节剂( 胸腺肽) 及细胞毒性药物者,
或筛选前 1 个月内接种减毒活疫苗的受试(适用于Ic);
29. 合并有临床意义的其他肝病, 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病原感染所致的肝炎、 血色病、
Wilson 病、 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 自身免疫性肝病、 酒精性肝病、 重度非酒精性脂
肪性肝病、 药物性肝损伤等(适用于Ic);
30. 确诊或可疑失代偿期的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 包括但不限于: 肝性脑病、 肝肾综合
征、 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 腹水、 原发性肝癌(适用于Ic);
31. 合并或既往存在其他恶性肿瘤史者(适用于Ic);
32. 合并循环、 消化、 呼吸、 泌尿、 血液、 代谢、 免疫、 精神神经等系统严重疾病(适用于Ic);
33. 筛选前 1 个月内参加过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适用于Ic);
34. 筛选前 1 个月内参加过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适用于Ic);
35. 实验室检查: 血小板计数<90×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3×109/L; 血红蛋白
<90g/L; 血清总胆红素>2×ULN; 白蛋白<30 g/L; 肌酐清除率≤60ml/min( 应用
MDRD 公式计算) ; 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适用于Ic);
36. 甲胎蛋白(AFP) 大于 50 ug/L 或影像学提示肝脏恶性占位可能(适用于Ic);
37. 丙肝检查、 艾滋病抗原/抗体阳性, 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 RPR 试验阳性者(适用于Ic);
38. 筛选时 ALT 正常或<2×ULN 时, 肝硬度测定值(LSM) ≥12.4 kPa; ALT≥2×ULN 时,LSM≥17.0 kPa(适用于Ic);
39. 哺乳期女性或妊娠试验阳性(适用于Ic);
40. 尿药筛查(吗啡、 大麻) 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适用于Ic);
4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适用于Ic);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LW231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mg/片,100mg/片及10mg/片
用法用量:25mg QD:25mg/片,1片/次;
50mg QD:25mg/片,2片/次;
100mg QD:25mg/片,4片/次;
200mg QD:100mg/片,2片/次;以此类推;
10mg QD:10mg/片,1片/次。
用药时程:Ia期:单剂量组D1;食物影响组D8-D15;多次给药组D1-D7;
Ib期:D1、D11-20、D21、D22-23;
Ic期:28天。
规格:25mg/片,100mg/片及10mg/片
用法用量:25mg QD:25mg/片,1片/次;
50mg QD:25mg/片,2片/次;
100mg QD:25mg/片,4片/次;
200mg QD:100mg/片,2片/次;以此类推;
10mg QD:10mg/片,1片/次。
用药时程:Ia期:单剂量组D1;食物影响组D8-D15;多次给药组D1-D7;
Ib期:D1、D11-20、D21、D22-23;
Ic期:28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LW231安慰剂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mg/片,100mg/片及10mg/片
用法用量:25mg QD:25mg/片,1片/次;
50mg QD:25mg/片,2片/次;
100mg QD:25mg/片,4片/次;
200mg QD:100mg/片,2片/次;以此类推;
10mg QD:10mg/片,1片/次。
用药时程:Ia期:单剂量组D1;食物影响组D8-D15;多次给药组D1-D7;
Ib期:D1、D11-20、D21、D22-23;
Ic期:28天。
规格:25mg/片,100mg/片及10mg/片
用法用量:25mg QD:25mg/片,1片/次;
50mg QD:25mg/片,2片/次;
100mg QD:25mg/片,4片/次;
200mg QD:100mg/片,2片/次;以此类推;
10mg QD:10mg/片,1片/次。
用药时程:Ia期:单剂量组D1;食物影响组D8-D15;多次给药组D1-D7;
Ib期:D1、D11-20、D21、D22-23;
Ic期:28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采用CTCAE5.0评价在受试者服用 LW231 后的耐受性。评价时间:整个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以及药效学特点研究。评价时间:整个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609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秋萍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01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609
- 药物名称
- LW231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慢性乙型肝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 LW231 片在健康受试者、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单中心、 随机、 双盲、 安慰剂对照的多剂量、 单次给药、 多次给药的耐受性、 药效学及药代动力学 I 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LW231片在健康受试者、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耐受性、 药效学及药代动力学 I 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LW231-2021-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9-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