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61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养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养生堂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注射用重组人 PD-1 抗体单纯疱疹病毒(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生物分布和初步疗效的单臂、剂量爬坡Ⅰ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8-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8-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8-3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3-1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蒙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养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养生堂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
- 联系人姓名
- 郭蒙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葛衙庄181号
- 联系人邮编
- 3100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剑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康新公路4333号
- 邮编
- 201321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2099,CTR20212368,CTR2022280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ST-02-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2
- 版本日期
- 2023-08-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 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 /推荐的 II 期临床剂量(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次要目的:评价 rHSV-1-APD1 静脉给药的生物分布特征。评估 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初步抗肿瘤疗效。评估 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抗肿瘤疗效与药效学指标、免疫原性指标之间的关系。评估 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与免疫原性指标之间的关系。
次要目的:评价 rHSV-1-APD1 静脉给药的生物分布特征。评估 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初步抗肿瘤疗效。评估 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抗肿瘤疗效与药效学指标、免疫原性指标之间的关系。评估 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与免疫原性指标之间的关系。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优先选择原发性肝癌[弥散型、非巨大肿瘤、巨大肿瘤减瘤术后]、结直肠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合标准治疗;
3.至少有一个符合 RECIST V1.1 标准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4.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5.预计生存时间≥3 个月;
6.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a) ANC≥1.5×109/L, PLT≥ 90× 109/L, Hb≥90 g/L(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b) TBIL≤1.5×ULN, ALT≤3×ULN, AST≤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ALT≤5×ULN, AST≤5×ULN);
c) Cr≤1.5×ULN;
d) APTT≤1.5×ULN, INR 或 PT≤1.5×ULN;
7.血清 HSV-1 抗体 IgG 阳性者(仅适用于爬坡阶段,扩展入组的受试者不限制 HSV-1抗体状态);
8.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90 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自愿受试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优先选择原发性肝癌[弥散型、非巨大肿瘤、巨大肿瘤减瘤术后]、结直肠癌、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合标准治疗;
3.至少有一个符合 RECIST V1.1 标准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4.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5.预计生存时间≥3 个月;
6.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a) ANC≥1.5×109/L, PLT≥ 90× 109/L, Hb≥90 g/L(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b) TBIL≤1.5×ULN, ALT≤3×ULN, AST≤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ALT≤5×ULN, AST≤5×ULN);
c) Cr≤1.5×ULN;
d) APTT≤1.5×ULN, INR 或 PT≤1.5×ULN;
7.血清 HSV-1 抗体 IgG 阳性者(仅适用于爬坡阶段,扩展入组的受试者不限制 HSV-1抗体状态);
8.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90 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自愿受试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5 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史(除了得到有效控制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其他在过去 5 年内没有治疗也得到有效控制的恶性肿瘤和研究者认为可以从该临床试验中获益的双原发肿瘤);
2.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3. 处于单纯疱疹病毒复发感染期,并存在相应的临床表现(如口唇疱疹、疱疹性角膜炎、疱疹性皮肤炎、生殖器疱疹等),或需要抗 HSV 治疗;
4. 有其他活动性感染者;
5. 活动性乙型肝炎, HBsAg 阳性且 HBV DNA>2000 IU/ml; 活动性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且 HCV RNA 检测阳性;
6. 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仍需频繁抽取腹水;
7. 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未控制的心律失常、QTc 间期≥480ms 等;
b)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或搭桥、支架手术、 充血性心力衰竭、 不稳定性心绞痛病史;
c)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心功能分级≥Ⅲ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患者除外;
9. 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严重的其他疾病,例如间质性肺炎、肾脏衰竭、 急性胰腺炎等;
10.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全身化疗(如化疗药物为亚硝基脲类和丝裂霉素C,首次研究用药时间距末次化疗时间未满 6 周时需排除; 口服氟尿嘧啶类未满 2周需排除)、 放疗、免疫治疗等任何抗肿瘤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其他抗肿瘤治疗者;
11.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或使用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12.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研究药物者;
1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1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15.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 28 天内和预计研究期间需要注射活疫苗或者减毒活疫苗的患者;
1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 周内使用过抗 HSV 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阿昔洛韦、伐昔洛韦、泛昔洛韦、更昔洛韦、膦甲酸钠、利巴韦林)或在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天内使用过,或使用研究药物后 2 天内计划使用对 HSV 有一定作用的其他抗病毒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拉米夫定、齐多夫定、恩曲他滨、替诺福韦、阿德福韦酯、依法韦伦、奈韦拉平、沙奎那韦、金刚烷胺、恩夫韦地、马拉韦罗);
17. 有异体器官、骨髓移植或干细胞移植史的患者;
18. 既往曾接受过 HSV 类溶瘤病毒治疗;
19.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
20.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 irAE 等级≥3 级(无症状、 经或不经过皮质类固醇治疗可控制的≥3 级 irAE 除外);
21.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 色素沉着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22. 已知或怀疑对 YST-02 或对抗 HSV 药物(阿昔洛韦)过敏者;
23.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4.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5.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3. 处于单纯疱疹病毒复发感染期,并存在相应的临床表现(如口唇疱疹、疱疹性角膜炎、疱疹性皮肤炎、生殖器疱疹等),或需要抗 HSV 治疗;
4. 有其他活动性感染者;
5. 活动性乙型肝炎, HBsAg 阳性且 HBV DNA>2000 IU/ml; 活动性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且 HCV RNA 检测阳性;
6. 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仍需频繁抽取腹水;
7. 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未控制的心律失常、QTc 间期≥480ms 等;
b)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或搭桥、支架手术、 充血性心力衰竭、 不稳定性心绞痛病史;
c)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心功能分级≥Ⅲ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患者除外;
9. 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严重的其他疾病,例如间质性肺炎、肾脏衰竭、 急性胰腺炎等;
10.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全身化疗(如化疗药物为亚硝基脲类和丝裂霉素C,首次研究用药时间距末次化疗时间未满 6 周时需排除; 口服氟尿嘧啶类未满 2周需排除)、 放疗、免疫治疗等任何抗肿瘤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其他抗肿瘤治疗者;
11.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或使用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12.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研究药物者;
1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1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15. 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 28 天内和预计研究期间需要注射活疫苗或者减毒活疫苗的患者;
1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 周内使用过抗 HSV 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阿昔洛韦、伐昔洛韦、泛昔洛韦、更昔洛韦、膦甲酸钠、利巴韦林)或在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天内使用过,或使用研究药物后 2 天内计划使用对 HSV 有一定作用的其他抗病毒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拉米夫定、齐多夫定、恩曲他滨、替诺福韦、阿德福韦酯、依法韦伦、奈韦拉平、沙奎那韦、金刚烷胺、恩夫韦地、马拉韦罗);
17. 有异体器官、骨髓移植或干细胞移植史的患者;
18. 既往曾接受过 HSV 类溶瘤病毒治疗;
19.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
20.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 irAE 等级≥3 级(无症状、 经或不经过皮质类固醇治疗可控制的≥3 级 irAE 除外);
21.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 色素沉着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22. 已知或怀疑对 YST-02 或对抗 HSV 药物(阿昔洛韦)过敏者;
23.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4.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5.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PD-1抗体单纯疱疹病毒: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Herpes Simplex Virus with PD-1 sc-Fv gen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不适用
剂型:冻干粉针,注射剂
规格:复溶后每瓶 0.5ml, 含重组人 PD-1 抗体单纯疱疹活病毒不低于 7.0 lg PFU
用法用量:每瓶 YST-02 用 0.5ml 灭菌注射用水复溶,根据剂量组设置, 抽取相应剂量的药液加入到 100ml 生理盐水中,静脉给药
用药时程:每 2 周给药 1 次,每个周期 28 天,建议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 6 个周期。
规格:复溶后每瓶 0.5ml, 含重组人 PD-1 抗体单纯疱疹活病毒不低于 7.0 lg PFU
用法用量:每瓶 YST-02 用 0.5ml 灭菌注射用水复溶,根据剂量组设置, 抽取相应剂量的药液加入到 100ml 生理盐水中,静脉给药
用药时程:每 2 周给药 1 次,每个周期 28 天,建议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 6 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最大耐受剂量(MTD) /推荐的 II 期临床剂量(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评价时间:自首次使用研究药物至末次给药后30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药物生物分布和病毒脱落;细胞因子;PD-1抗体,免疫学检查:抗药抗体 ADA、HSV-1 中和抗体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至相应指标观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PFS);总生存期(OS)、(OS12)评价时间:从首次用药至(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22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7-20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0-25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9-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4-07-09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61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蒙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14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养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厦门大学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61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2099,CTR20212368,CTR20222809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PD-1抗体单纯疱疹病毒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头颈部癌症、肺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宫颈癌、膀胱癌、胰腺癌、肝癌等可进行瘤内注射、静脉滴注或胸/腹腔局部给药的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注射用重组人 PD-1 抗体单纯疱疹病毒(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生物分布和初步疗效的单臂、剂量爬坡Ⅰ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人 PD-1 抗体单纯疱疹病毒(rHSV-1-APD1) 静脉给药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Ⅰ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ST-02-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2
- 版本日期
- 2023-08-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