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61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6-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7-0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7-0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8-2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甘肃省 · 兰州市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王婷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亮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亮
- 联系人座机
- 186-52108716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9号
- 联系人邮编
- 22206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婷
- 学位
- 药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1号
- 邮编
- 730000
- 单位名称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285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53-1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2-06-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标准餐对健康受试者服用HS-10353后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HS-10353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HS-10353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包含边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受试者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8.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
4.受试者自诉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5.受试者在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及供精/供卵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试验期间为非药物避孕),且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没有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2.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包含边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受试者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8.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
4.受试者自诉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5.受试者在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及供精/供卵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试验期间为非药物避孕),且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没有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排除标准
1.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经研究者判断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者
2. 筛选期输血前四项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阳性者
3. 既往有患有神经系统、精神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严重疾病或现有上述疾病,或研究用药前新发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研究者
4. 有吞咽困难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5. 有过敏史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过敏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且使用了临床试验药物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400mL)或献血者
8. 筛选前6个月摄入过量的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00mL);或不同意在给药前48h至试验结束期间禁止摄入任何富含黄嘌呤(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可等)、葡萄柚的饮料或者食物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14g酒精,相当于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相当于每周饮啤酒10瓶或白酒1斤或红酒3瓶)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酒精类产品者,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阳性者
10. 筛选前6个月内嗜烟者(指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习惯性咀嚼槟榔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在筛选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药筛结果阳性者
12.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发挥局部作用的外用制剂除外)者
13.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疫苗或研究期间计划使用疫苗者
14.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了任何可以改变CYP酶活性的药物(如:CYP3A4诱导剂-地塞米松、卡他咪嗪、奥卡西平、苯妥英、磷苯妥英、去氧苯比妥、圣约翰草等;CYP3A4抑制剂-伊曲康唑、红霉素和克拉霉素等;CYP2C9诱导剂-如利托那韦、利福平、苯巴比妥等;CYP2C9抑制剂-如胺碘酮、氟康唑等;CYP2C19诱导剂-如戊巴比妥钠、泼尼松等;CYP2C19抑制剂-如阿米替林、舍曲林、硝苯地平等)者
15.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1个月或试验期间处于哺乳期者
16. 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17. 乳糖不耐受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9. 静脉采血困难和/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留置针者
20.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者
2. 筛选期输血前四项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阳性者
3. 既往有患有神经系统、精神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严重疾病或现有上述疾病,或研究用药前新发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研究者
4. 有吞咽困难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5. 有过敏史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过敏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且使用了临床试验药物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400mL)或献血者
8. 筛选前6个月摄入过量的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00mL);或不同意在给药前48h至试验结束期间禁止摄入任何富含黄嘌呤(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可等)、葡萄柚的饮料或者食物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14g酒精,相当于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相当于每周饮啤酒10瓶或白酒1斤或红酒3瓶)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酒精类产品者,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阳性者
10. 筛选前6个月内嗜烟者(指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习惯性咀嚼槟榔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在筛选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药筛结果阳性者
12.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发挥局部作用的外用制剂除外)者
13.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疫苗或研究期间计划使用疫苗者
14.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了任何可以改变CYP酶活性的药物(如:CYP3A4诱导剂-地塞米松、卡他咪嗪、奥卡西平、苯妥英、磷苯妥英、去氧苯比妥、圣约翰草等;CYP3A4抑制剂-伊曲康唑、红霉素和克拉霉素等;CYP2C9诱导剂-如利托那韦、利福平、苯巴比妥等;CYP2C9抑制剂-如胺碘酮、氟康唑等;CYP2C19诱导剂-如戊巴比妥钠、泼尼松等;CYP2C19抑制剂-如阿米替林、舍曲林、硝苯地平等)者
15.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1个月或试验期间处于哺乳期者
16. 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17. 乳糖不耐受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9. 静脉采血困难和/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留置针者
20.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353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30mg HS-10353胶囊(10mg/粒,3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空腹或餐后口服30mg HS-10353胶囊(10mg/粒,3粒),共用药2次。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30mg HS-10353胶囊(10mg/粒,3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空腹或餐后口服30mg HS-10353胶囊(10mg/粒,3粒),共用药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Cmax、AUC0-t、AUC0-∞等评价时间:至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价指标评价时间: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5-19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NA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61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亮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08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616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2855
- 药物名称
- HS-10353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拟用于治疗抑郁症等疾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标准餐对HS-10353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标准餐对HS-10353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53-1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2-06-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