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65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敏感菌株引起的中耳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鼻窦炎及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完整专业题目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0.125 g)与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持证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商品名:希刻劳®,0.125 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次给药、随机、开放、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5-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7-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8-0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8-1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范金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妮
- 申请人名称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妮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 联系人邮编
- 57031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范金华
- 学位
- 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桐柏南路158号
- 邮编
- 450006
- 单位名称
-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G22018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05-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持证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为参比制剂,以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临床研究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为正式试验的研究方案设计提供数据支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的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体重:男性≥50 kg,女性≥45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以及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4天内已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在试验期间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避免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性≥50 kg,女性≥45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以及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4天内已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在试验期间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避免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1.既往或现有下列疾病或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神经系统、骨骼系统等;特别是患有胃肠功能障碍、消化性溃疡、胃肠手术等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疾病的受试者;
2.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青霉素、头孢菌素类药物有明确过敏史;或已知对头孢克洛及其辅料有过敏史;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支气管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
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HC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任一项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4.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者尿药筛查阳性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者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或者酒精呼气测试为阳性者;
6.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者给药前至少48 h至研究结束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7. 服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 400 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8. 服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9. 服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或保健品的受试者;
10. 服药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
12. 服药前48 h至研究结束期间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饮料(咖啡、茶)或食物(巧克力、动物肝脏),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火龙果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13.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14. 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
15. 吞咽困难的受试者;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其他受试者。
18. 受试者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青霉素、头孢菌素类药物有明确过敏史;或已知对头孢克洛及其辅料有过敏史;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支气管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
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HC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任一项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4.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者尿药筛查阳性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者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或者酒精呼气测试为阳性者;
6.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者给药前至少48 h至研究结束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7. 服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 400 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8. 服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9. 服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或保健品的受试者;
10. 服药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
12. 服药前48 h至研究结束期间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饮料(咖啡、茶)或食物(巧克力、动物肝脏),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火龙果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13.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14. 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
15. 吞咽困难的受试者;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其他受试者。
18. 受试者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混悬剂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受试者第1周期禁食过夜至少10h,次日早晨空腹状态下口服受试制剂0.125g,服药时先用80mL温水混悬后送服,之后分别用160mL温水分两次荡洗容器后送服。经过3天的清洗期后交叉给药,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同第1周期。服药前1 h至服药后1h内禁水,服药后4 h内禁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受试者第1周期禁食过夜至少10h,次日早晨空腹状态下口服受试制剂0.125g,服药时先用80mL温水混悬后送服,之后分别用160mL温水分两次荡洗容器后送服。经过3天的清洗期后交叉给药,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同第1周期。服药前1 h至服药后1h内禁水,服药后4 h内禁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混悬剂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受试者第1周期禁食过夜至少10h,于早晨进食高脂餐,须30 min内用餐完毕,30min后准时口服受试制剂0.125g,服药时先用80mL温水混悬后送服,之后分别用160 mL温水分两次荡洗容器后送服。3天的清洗期后交叉给药,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同第1周期。服药前、后1h内禁水,服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受试者第1周期禁食过夜至少10h,于早晨进食高脂餐,须30 min内用餐完毕,30min后准时口服受试制剂0.125g,服药时先用80mL温水混悬后送服,之后分别用160 mL温水分两次荡洗容器后送服。3天的清洗期后交叉给药,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同第1周期。服药前、后1h内禁水,服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希刻劳
剂型:混悬剂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受试者第1周期禁食过夜至少10h,次日早晨空腹状态下口服参比制剂0.125g,服药时先用80mL温水混悬后送服,之后分别用160mL温水分两次荡洗容器后送服。经过3天的清洗期后交叉给药,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同第1周期。服药前1 h至服药后1h内禁水,服药后4 h内禁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受试者第1周期禁食过夜至少10h,次日早晨空腹状态下口服参比制剂0.125g,服药时先用80mL温水混悬后送服,之后分别用160mL温水分两次荡洗容器后送服。经过3天的清洗期后交叉给药,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同第1周期。服药前1 h至服药后1h内禁水,服药后4 h内禁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希刻劳
剂型:混悬剂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受试者第1周期禁食过夜至少10h,于早晨进食高脂餐,须30 min内用餐完毕,30min后准时口服参比制剂0.125g,服药时先用80mL温水混悬后送服,之后分别用160 mL温水分两次荡洗容器后送服。3天的清洗期后交叉给药,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同第1周期。服药前、后1h内禁水,服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125g
用法用量:受试者第1周期禁食过夜至少10h,于早晨进食高脂餐,须30 min内用餐完毕,30min后准时口服参比制剂0.125g,服药时先用80mL温水混悬后送服,之后分别用160 mL温水分两次荡洗容器后送服。3天的清洗期后交叉给药,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同第1周期。服药前、后1h内禁水,服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5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①不良事件;②生命体征(坐位血压、脉搏和体温)和体格检查; ③实验室检查和心电图(ECG)检查;④Tmax、t1/2、λz、F、AUC_%Extrap。评价时间:5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5-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65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妮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04
- 申请人名称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654
- 药物名称
-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敏感菌株引起的中耳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鼻窦炎及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 试验专业题目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0.125 g)与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持证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商品名:希刻劳®,0.125 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次给药、随机、开放、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G22018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05-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