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79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1-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8-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9-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1-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9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1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13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北京市 · 北京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湖南省 · 长沙市山东省 · 临沂市江西省 · 赣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河南省 · 洛阳市四川省 · 内江市山东省 · 济南市河南省 · 濮阳市广东省 · 梅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云南省 · 昆明市江苏省 · 南京市山西省 · 太原市江西省 · 南昌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江苏省 · 徐州市辽宁省 · 沈阳市另有 7 个地区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北京肿瘤医院(胸一科)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军
- 北京肿瘤医院(胸二科)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雁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陈建华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石建华
-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李杰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艳秋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张治业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醒亚
- 临沂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翁桂香
-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内江市 · 研究者:唐树彬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兰
- 濮阳市油田总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濮阳市 · 研究者:岳文彬
- 梅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梅州市 · 研究者:吴国武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何建行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美丽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杨润祥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郭人花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田瑞芬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志杰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靳文剑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宁瑞玲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张文辉
其余 13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曲秀娟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重庆市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李代蓉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志红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潘频华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鲁毅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新伟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胡胜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希成
-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内江市 · 研究者:蒋鸥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岳红梅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锦州市 · 研究者:朱志图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晓晔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吴进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超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9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程颖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光路1018号
- 邮编
- 130000
- 单位名称
- 吉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984,CTR20211908,CTR20213198,CTR20222649,CTR2023122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XZP-3621-2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0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总缓解率(Overall Response Rate,ORR))。
次要目的:评估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PFS)、疾病控制(部分缓解+完全缓解+疾病稳定)率(Disease Control Rate,DCR)、客观缓解持续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DoR)、颅内总缓解率(Intracranial Overall Response Rate,IC-ORR),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评估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估XZP-3621片在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探索性目的:探索XZP-3621片抗肿瘤疗效与ALK基因突变的相关性及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后可能存在的耐药机制。
次要目的:评估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PFS)、疾病控制(部分缓解+完全缓解+疾病稳定)率(Disease Control Rate,DCR)、客观缓解持续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DoR)、颅内总缓解率(Intracranial Overall Response Rate,IC-ORR),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评估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估XZP-3621片在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探索性目的:探索XZP-3621片抗肿瘤疗效与ALK基因突变的相关性及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后可能存在的耐药机制。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周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包括18及75周岁);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明确诊断为IV期NSCLC或不能进行根治性放射治疗的IIIB和IIIC期NSCLC(国际肺癌研究协会第八版肺癌分期),同时可提供三甲医院或有资质的中心实验室ALK融合阳性报告(包括免疫组化或FISH或RT-PCR或NGS检测方法);如果没有既往报告,需提供组织标本由指定的中心实验室或三甲医院进行ALK融合阳性的确认。
3.既往ALK抑制剂治疗史:
队列A:既往未使用过任何ALK抑制剂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
队列B:既往仅使用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或者不耐受的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
队列C:既往使用过其他ALK抑制剂(包括之前使用或未使用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或者不耐受的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
4.ECOG评分为0~2
5.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颅外的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靶病灶,且该病灶之前未经放射治疗。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只有当放疗后有明确的进展时,才可以作为靶病灶;
6.无脑转移或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且:
a)未经治疗且目前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或
b)在首次给药前,局部治疗已经完成,从放疗或手术的急性影响中完全恢复,这些脑转移的患者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已经停止至少4周并且神经系统症状稳定;
c)软脑膜疾病(LMD)或癌性脑膜炎(CM)在磁共振成像(MRI)上可见,或基线CSF检查细胞学阳性者需排除。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所有毒性反应需缓解至≤2 级(NCI-CTCAE v5.0),脱发或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必要时需与申办方医学讨论;
8.既往放化疗(除外姑息性)必须在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已完成;姑息性放疗必须在首次给药前1周已完成;
9.在XZP-3621片首次给药前,使用任何ALK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必须停药≥5个半衰期或14天(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10.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预期生存期≥12周;
11.受试者在基线检查时器官功能良好,且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a.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90×109/L、血红蛋白≥90 g/L;
b.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标准值上限(ULN); ALT和AST均≤2.5倍ULN,肝转移受试者ALT和AST≤5倍ULN;
c.肾功能: CrCl≥50 mL/min(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d.胰腺功能:血清淀粉酶(AMS)≤ 1.0 ULN(如果血淀粉酶升高在1-2倍 ULN之间,但是无其它任何胰腺疾病的征象与临床证据者除外);
e.糖化血红蛋白≤ 7.0%;
12.所有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治疗前3天内妊娠试验阴性,且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9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13.能够并愿意在执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并遵守研究方案。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明确诊断为IV期NSCLC或不能进行根治性放射治疗的IIIB和IIIC期NSCLC(国际肺癌研究协会第八版肺癌分期),同时可提供三甲医院或有资质的中心实验室ALK融合阳性报告(包括免疫组化或FISH或RT-PCR或NGS检测方法);如果没有既往报告,需提供组织标本由指定的中心实验室或三甲医院进行ALK融合阳性的确认。
3.既往ALK抑制剂治疗史:
队列A:既往未使用过任何ALK抑制剂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
队列B:既往仅使用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或者不耐受的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
队列C:既往使用过其他ALK抑制剂(包括之前使用或未使用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或者不耐受的ALK阳性晚期NSCLC患者。
4.ECOG评分为0~2
5.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颅外的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靶病灶,且该病灶之前未经放射治疗。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只有当放疗后有明确的进展时,才可以作为靶病灶;
6.无脑转移或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且:
a)未经治疗且目前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或
b)在首次给药前,局部治疗已经完成,从放疗或手术的急性影响中完全恢复,这些脑转移的患者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已经停止至少4周并且神经系统症状稳定;
c)软脑膜疾病(LMD)或癌性脑膜炎(CM)在磁共振成像(MRI)上可见,或基线CSF检查细胞学阳性者需排除。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所有毒性反应需缓解至≤2 级(NCI-CTCAE v5.0),脱发或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必要时需与申办方医学讨论;
8.既往放化疗(除外姑息性)必须在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已完成;姑息性放疗必须在首次给药前1周已完成;
9.在XZP-3621片首次给药前,使用任何ALK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必须停药≥5个半衰期或14天(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10.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预期生存期≥12周;
11.受试者在基线检查时器官功能良好,且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a.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90×109/L、血红蛋白≥90 g/L;
b.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标准值上限(ULN); ALT和AST均≤2.5倍ULN,肝转移受试者ALT和AST≤5倍ULN;
c.肾功能: CrCl≥50 mL/min(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d.胰腺功能:血清淀粉酶(AMS)≤ 1.0 ULN(如果血淀粉酶升高在1-2倍 ULN之间,但是无其它任何胰腺疾病的征象与临床证据者除外);
e.糖化血红蛋白≤ 7.0%;
12.所有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治疗前3天内妊娠试验阴性,且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9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13.能够并愿意在执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并遵守研究方案。
排除标准
1.合并小细胞肺癌者;
2. 不能控制的恶性胸/腹腔积液和/或心包积液(不能控制是指积液抽取后一周内增长明显,且有明显症状,需要再穿刺或其他干预)者;
3. 首次给药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并且疾病稳定的基底细胞癌、鳞状皮肤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等除外)者;
4. 既往有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或骨髓移植治疗史者;
5. 首次给药前4周内(2周内切除脑转移瘤),曾接受过重大手术(重大手术定义为手术分级三级及以上),或未从此类手术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者;
6. 合并有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HBV-DNA >500 IU/ml),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者;
7. 合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8. 临床上有影响受试者安全的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肺结核者;
9. 未控制的高血糖者;
1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有急性胰腺炎易感特征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发作的胆石症、有胰腺炎病史、胰腺疾病引起的淀粉酶或脂肪酶升高史者;
11. 研究者判定无法控制的电解质紊乱(如低钙、低镁、低钾血症)者;
12. 无法吞咽者;
13. 大面积弥漫性/双肺间质纤维化病史,或已知分级为3或4级的肺间质纤维化,或当前患有具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肺部疾病,包括肺炎、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肺炎及其它间质性肺病、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当前患有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但不包括既往放射性肺炎史者;
14.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具有临床意义的血管(动脉和静脉)疾病和非血管性心脏病,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a)动脉疾病,如脑血管意外/脑卒中(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
b)静脉疾病,如脑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
c)非血管性心脏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分类≥ II级) 、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起搏除外)或PR>220 ms的房室传导阻滞;或NCI-CTCAE v5.0等级≥2持续性心律失常、任何级别的未控制的心房颤动、心率<50 bpm的心动过缓(除非患者身体健康,如长跑运动员等)、心电图(ECG)QTc>470 msec的或先天性长QT综合征者;
d)超声心动图提示LVEF<50%;
15. 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静息状态下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
16. 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病症者,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由肠道吸收不良导致的慢性腹泻、克罗恩病,和/或之前有影响吸收的外科手术;
17. 其他经研究者评估任何可能影响研究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的严重的和/或未控制的合并疾病者;
18.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治疗期间需要合并使用任何可能延长QTc间期或诱导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者;
19. 受试者正在接受已知对CYP3A4有强抑制或强诱导作用的药物且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或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长者为准)及研究期间不能停止服用者;
20. 受试者计划手术,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手术(影响受试者安全及疗效评估的)者;
21. 首次给药前28天内参与其它任何临床试验(已经从其它临床研究中停止治疗,仅进行后续生存期随访者除外;已停用研究药物(包括小分子靶向药物)满足5个半衰期或14天的除外);
22. 已知对XZP-3621片任何成份过敏的过敏体质或有严重过敏史者;
23.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
24. 严重的急性或慢性精神疾病,包括近期(过去一年)有活跃的自杀意念或行为者;
25.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6. 存在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它情况,如其他的严重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或可能会增加参与研究的相关风险,或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实验室异常。
2. 不能控制的恶性胸/腹腔积液和/或心包积液(不能控制是指积液抽取后一周内增长明显,且有明显症状,需要再穿刺或其他干预)者;
3. 首次给药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并且疾病稳定的基底细胞癌、鳞状皮肤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等除外)者;
4. 既往有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或骨髓移植治疗史者;
5. 首次给药前4周内(2周内切除脑转移瘤),曾接受过重大手术(重大手术定义为手术分级三级及以上),或未从此类手术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者;
6. 合并有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HBV-DNA >500 IU/ml),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者;
7. 合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8. 临床上有影响受试者安全的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肺结核者;
9. 未控制的高血糖者;
1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有急性胰腺炎易感特征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发作的胆石症、有胰腺炎病史、胰腺疾病引起的淀粉酶或脂肪酶升高史者;
11. 研究者判定无法控制的电解质紊乱(如低钙、低镁、低钾血症)者;
12. 无法吞咽者;
13. 大面积弥漫性/双肺间质纤维化病史,或已知分级为3或4级的肺间质纤维化,或当前患有具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肺部疾病,包括肺炎、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肺炎及其它间质性肺病、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当前患有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但不包括既往放射性肺炎史者;
14.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具有临床意义的血管(动脉和静脉)疾病和非血管性心脏病,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a)动脉疾病,如脑血管意外/脑卒中(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
b)静脉疾病,如脑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
c)非血管性心脏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分类≥ II级) 、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起搏除外)或PR>220 ms的房室传导阻滞;或NCI-CTCAE v5.0等级≥2持续性心律失常、任何级别的未控制的心房颤动、心率<50 bpm的心动过缓(除非患者身体健康,如长跑运动员等)、心电图(ECG)QTc>470 msec的或先天性长QT综合征者;
d)超声心动图提示LVEF<50%;
15. 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静息状态下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
16. 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病症者,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由肠道吸收不良导致的慢性腹泻、克罗恩病,和/或之前有影响吸收的外科手术;
17. 其他经研究者评估任何可能影响研究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的严重的和/或未控制的合并疾病者;
18.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治疗期间需要合并使用任何可能延长QTc间期或诱导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者;
19. 受试者正在接受已知对CYP3A4有强抑制或强诱导作用的药物且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或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长者为准)及研究期间不能停止服用者;
20. 受试者计划手术,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手术(影响受试者安全及疗效评估的)者;
21. 首次给药前28天内参与其它任何临床试验(已经从其它临床研究中停止治疗,仅进行后续生存期随访者除外;已停用研究药物(包括小分子靶向药物)满足5个半衰期或14天的除外);
22. 已知对XZP-3621片任何成份过敏的过敏体质或有严重过敏史者;
23.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
24. 严重的急性或慢性精神疾病,包括近期(过去一年)有活跃的自杀意念或行为者;
25.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6. 存在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它情况,如其他的严重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或可能会增加参与研究的相关风险,或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实验室异常。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XZP-3621片: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250mg;50mg
用法用量:XZP-3621片,500 mg,每日一次,与餐同服或用餐结束后30分钟内服用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或死亡,或者研究者评估受试者情况不适合继续用药或受试者决定退出研究治疗(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250mg;50mg
用法用量:XZP-3621片,500 mg,每日一次,与餐同服或用餐结束后30分钟内服用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或死亡,或者研究者评估受试者情况不适合继续用药或受试者决定退出研究治疗(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价的ORR评价时间:前48周内每8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价,48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价,直至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PD)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有效性:研究者根据RECIST1.1标准评价的PFS、DCR、DoR、IC-ORR、OS 安全性:AE评价(NCI-CTCAE v5.0);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等;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有效性:前48周内每8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价,48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价,直至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PD)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7-08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2.02025-04-1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79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21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轩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79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984,CTR20211908,CTR20213198,CTR20222649,CTR20231226
- 药物名称
- XZP-3621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ALK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XZP-3621片治疗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XZP-3621-2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0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