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80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海门百极弘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注射用醋酸吡可利布在复发/难治性急性白血病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4-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9-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9-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安徽省 · 合肥市河南省 · 郑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齐军元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翟志敏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魏旭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龙静雯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海门百极弘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龙静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浦东张江春晓路122弄34号7幢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齐军元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PHY-CL-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04-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1) 评价注射用醋酸吡可利布在复发/难治性白血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 评估注射用醋酸吡可利布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3) 确定II期给药方案。次要目的:1) 评价注射用醋酸吡可利布在复发/难治性白血病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性;2) 评估注射用醋酸吡可利布在复发/难治性白血病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包括边界值)周岁的男性或者女性。
2.满足复发/难治性如下诊断标准之一:a) 复发:完全缓解(CR)后外周血再次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中原始/幼稚细胞>5%(除外巩固化疗后骨髓再生等其他原因)或髓外出现白血病细胞浸润。b) 难治:经标准方案诱导化疗两个疗程后未获“完全缓解”的原发难治性疾病。
3.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4.ECOG体力评分为0-2分。
5.受试者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 血常规:白细胞≤ 50×10^9/L;b) 血生化:血清肌酐≤ 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 2.5×ULN(肝脏有白血病细胞浸润时≤ 5×ULN),总胆红素≤ 1.5×ULN;c)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1.5×ULN;d) 筛选期电解质在实验室正常值范围内或研究者判断超出正常值范围的结果没有临床意义;e) 尿常规检测尿蛋白<2+。如果尿蛋白≥2+,则需要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只有24小时尿蛋白<2g时才能入组。
6.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7.进行研究专用流程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守临床访视和研究相关的程序。
2.满足复发/难治性如下诊断标准之一:a) 复发:完全缓解(CR)后外周血再次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中原始/幼稚细胞>5%(除外巩固化疗后骨髓再生等其他原因)或髓外出现白血病细胞浸润。b) 难治:经标准方案诱导化疗两个疗程后未获“完全缓解”的原发难治性疾病。
3.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4.ECOG体力评分为0-2分。
5.受试者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 血常规:白细胞≤ 50×10^9/L;b) 血生化:血清肌酐≤ 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 2.5×ULN(肝脏有白血病细胞浸润时≤ 5×ULN),总胆红素≤ 1.5×ULN;c)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1.5×ULN;d) 筛选期电解质在实验室正常值范围内或研究者判断超出正常值范围的结果没有临床意义;e) 尿常规检测尿蛋白<2+。如果尿蛋白≥2+,则需要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只有24小时尿蛋白<2g时才能入组。
6.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7.进行研究专用流程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守临床访视和研究相关的程序。
排除标准
1.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过敏体质。
2. 首次用药前1周不能停用任何已知的CYP3A4的强抑制或强诱导药物的,或既往所用的药物洗脱未超过5个半衰期,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患者。
3. 既往接受过细胞周期检查点激酶1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4. 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浸润者。
5. 确诊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BCR/ABL阳性白血病。
6. 受试者既往接受其他肿瘤(除MDS)化疗后出现继发性AML。
7. 既往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而发生的药物相关毒性≥2级(根据NCI-CTCAE 5.0标准,脱发、乏力除外)。
8.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9. 首次给药前7天内应用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或伴发尖端扭转药物治疗的,或既往所用的药物洗脱未超过5个半衰期,或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的患者。
10.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化疗或靶向治疗,2周内进行过放疗,1周内接受过中草药的抗肿瘤治疗。
11.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疾病、癫痫或有药物滥用史的受试者。
12.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且HBV-DNA ≥ 各中心检测上限、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阳性。
13. 经研究者判断辅助治疗无法控制的活动性全身感染者。
14. 符合下列任一条心脏功能相关标准:a) 左心室射血分数≤50%;b) NYHA分级>3级,QTcF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急性冠脉综合症(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进行过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缺血发作或癫痫发作者,或重要的心电图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二度房室传导阻滞II型,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15.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6. 药物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或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或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小血管病变,或胰腺功能异常。
17. 既往或目前患有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8. 已知患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冯维勒布兰德氏病或者血友病等,或弥漫性血管内出血。
19.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进行过治愈性治疗且治疗后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其它原位癌的患者。
20. 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出现显著的创伤性损伤或预计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穿刺活检除外)。
21. 筛选前28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22.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首次用药前1周不能停用任何已知的CYP3A4的强抑制或强诱导药物的,或既往所用的药物洗脱未超过5个半衰期,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患者。
3. 既往接受过细胞周期检查点激酶1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4. 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浸润者。
5. 确诊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BCR/ABL阳性白血病。
6. 受试者既往接受其他肿瘤(除MDS)化疗后出现继发性AML。
7. 既往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而发生的药物相关毒性≥2级(根据NCI-CTCAE 5.0标准,脱发、乏力除外)。
8.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9. 首次给药前7天内应用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或伴发尖端扭转药物治疗的,或既往所用的药物洗脱未超过5个半衰期,或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的患者。
10.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化疗或靶向治疗,2周内进行过放疗,1周内接受过中草药的抗肿瘤治疗。
11.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疾病、癫痫或有药物滥用史的受试者。
12.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且HBV-DNA ≥ 各中心检测上限、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阳性。
13. 经研究者判断辅助治疗无法控制的活动性全身感染者。
14. 符合下列任一条心脏功能相关标准:a) 左心室射血分数≤50%;b) NYHA分级>3级,QTcF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急性冠脉综合症(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进行过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缺血发作或癫痫发作者,或重要的心电图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二度房室传导阻滞II型,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15.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6. 药物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或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或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小血管病变,或胰腺功能异常。
17. 既往或目前患有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8. 已知患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冯维勒布兰德氏病或者血友病等,或弥漫性血管内出血。
19.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进行过治愈性治疗且治疗后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其它原位癌的患者。
20. 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出现显著的创伤性损伤或预计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穿刺活检除外)。
21. 筛选前28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22.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醋酸吡可利布: 英文通用名:Pyricolib Acetat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冻干粉针剂
规格:100 mg/支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8天为一个周期,每周期连续给药5天 (D1~D5),给药剂量分别为0.5、1、2、3、4 mg/kg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研究者认为不可耐受或受试者不再受益
规格:100 mg/支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8天为一个周期,每周期连续给药5天 (D1~D5),给药剂量分别为0.5、1、2、3、4 mg/kg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研究者认为不可耐受或受试者不再受益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NA
规格:NA
用法用量:NA
用药时程:NA
规格:NA
用法用量:NA
用药时程: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第1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通过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评估安全性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药代动力学指标评价时间:第1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7-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80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龙静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27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海门百极弘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807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醋酸吡可利布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急性白血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注射用醋酸吡可利布在复发/难治性急性白血病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醋酸吡可利布在复发/难治性急性白血病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PHY-CL-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04-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