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87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6-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7-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8-0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8-1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何小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红丹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红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牛路17号
- 联系人邮编
- 57021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何小爱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
- 邮编
- 570208
- 单位名称
- 海口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Q-BE-2022015-C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6-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利多卡因的体内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与AUC)为生物等效性的评价指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外用条件下评估受试制剂(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多卡因凝胶贴膏,规格5%)和参比制剂(Teikoku Seiyaku Co., Ltd.生产的利多卡因凝胶贴膏,规格5%,商品名:Lidoderm®)的生物等效性;以利多卡因的平均黏附力得分为非劣效的评价指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外用条件下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非劣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外用条件下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皮肤刺激性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外用条件下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皮肤刺激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性别:中国男性或女性;
4.年龄:≥18周岁;
5.体重指数范围为18.6~28.5 kg/m2【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kg/m2)】(包括边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kg(包括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性别:中国男性或女性;
4.年龄:≥18周岁;
5.体重指数范围为18.6~28.5 kg/m2【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kg/m2)】(包括边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kg(包括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以上物质过敏者(粉尘、花粉、食物、药物等);曾对肥皂、乳液、润肤膏、软膏、乳膏、化妆品、黏着剂或乳胶产生重大过敏反应者;对日光敏感的皮肤类型者;或对利多卡因、四卡因或酰胺类或酯类麻醉剂有过敏或变态反应史或者贴剂中所含成份过敏者;或对医疗胶带、胶黏剂敷料或其他皮肤贴剂过敏者;
2. 现伴有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4. 筛查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有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病史和/或传染病四项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献血大于200mL者,和/或2周内献血小板者;
8. 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或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任何处方药者;
9.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影响肝药酶的药物(如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平、格鲁米特、灰黄霉素、西咪替丁、酮康唑、氯霉素、异烟肼等);
10. 筛查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者;
11.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12. 尿药筛查阳性或在过去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三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不同意给药前48h及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给药前48h及住院期间停止酒精摄入,或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15. 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给药前48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食物、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汁(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产品者;
16. 背部敷贴部位皮肤为油性、刚刚剃过或者有损伤(切伤或者剃伤)或者发炎(发红或者皮疹)者;未治愈的皮肤疾病或病症如特应性皮炎,牛皮癣,白癜风的病史或已知改变皮肤外观或生理反应(例如糖尿病,卟啉症)的病症;皮肤癌症史(如黑色素瘤,鳞状细胞癌),除了浅表性的不涉及用药部位的基底细胞癌;
17. 两背部之间的皮肤颜色明显不同者;用药部位影响药物黏贴或皮肤评价或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如毛发过多、伤疤、纹身、皮肤颜色异常等);用药部位有开放性溃疡者;
18.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19.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0.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1.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2.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23. 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 现伴有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4. 筛查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有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病史和/或传染病四项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献血大于200mL者,和/或2周内献血小板者;
8. 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或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任何处方药者;
9.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影响肝药酶的药物(如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平、格鲁米特、灰黄霉素、西咪替丁、酮康唑、氯霉素、异烟肼等);
10. 筛查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者;
11.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12. 尿药筛查阳性或在过去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三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不同意给药前48h及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给药前48h及住院期间停止酒精摄入,或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15. 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给药前48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食物、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汁(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产品者;
16. 背部敷贴部位皮肤为油性、刚刚剃过或者有损伤(切伤或者剃伤)或者发炎(发红或者皮疹)者;未治愈的皮肤疾病或病症如特应性皮炎,牛皮癣,白癜风的病史或已知改变皮肤外观或生理反应(例如糖尿病,卟啉症)的病症;皮肤癌症史(如黑色素瘤,鳞状细胞癌),除了浅表性的不涉及用药部位的基底细胞癌;
17. 两背部之间的皮肤颜色明显不同者;用药部位影响药物黏贴或皮肤评价或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如毛发过多、伤疤、纹身、皮肤颜色异常等);用药部位有开放性溃疡者;
18.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19.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0.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1.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2.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23. 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多卡因凝胶贴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Cataplasms 商品名称:敷尔康
剂型:贴膏剂
规格:5%(14g:700mg)
用法用量:每次3贴,连续敷贴12h。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2小时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5%(14g:700mg)
用法用量:每次3贴,连续敷贴12h。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2小时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多卡因凝胶贴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Cataplasms 商品名称:Lidoderm®
剂型:贴膏剂
规格:5%(14g:700mg)
用法用量:每次3贴,连续敷贴12h。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2小时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5%(14g:700mg)
用法用量:每次3贴,连续敷贴12h。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2小时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血浆中利多卡因的Cmax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浆中利多卡因的AUC0-t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浆中利多卡因的AUC0-∞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血浆中利多卡因的Tmax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浆中利多卡因的t1/2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浆中利多卡因的λz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海口市人民医院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7-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87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红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7-26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876
- 药物名称
- 利多卡因凝胶贴膏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在健康受试者外用条件下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多卡因凝胶贴膏在健康受试者外用条件下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Q-BE-2022015-C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6-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