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232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8-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9-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10-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10-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赵懿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昌兴龙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昌兴龙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
- 联系人邮编
- 222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懿清
- 学位
- 药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惠河路200号、和风路1000号
- 邮编
- 214100
- 单位名称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200813-01
- 试验方案编号
- BMSW-2022-LFTN-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8-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健康受试者为试验对象,采用开放、随机、两周期、双交叉试验设计,考察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单次口服由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受试制剂,规格:4mg)与Patheon Inc生产的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参比制剂,乐卫玛®,规格:4mg)后仑伐替尼的体内经时过程,估算其相关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其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为受试制剂的生产注册申请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评价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商品名:乐卫玛®)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商品名:乐卫玛®)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愿意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2.性别: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男女兼有;
3.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4.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5.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2.性别: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男女兼有;
3.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4.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5.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排除标准
1.具有运动系统、神经精神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异常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有便血、咯血、呕血、尿血、脑出血、痔疮出血、牙龈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病史者;
3. 筛选前有消化性溃疡、炎症性肠病、急性糜烂出血性胃炎、食管及肠道溃疡、胃肠道息肉病史者,癫痫、精神疾病史等其他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
6. 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7. 有药物或食物过敏或对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及其辅料任何成分过敏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mg/100ml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13.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4.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仑伐替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包括P-gp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福平、胺碘酮、克拉霉素、环孢素、奎尼丁、维拉帕米等)和CYP3A/P-gp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贯叶金丝桃等),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5. 筛选前28天内(接种新冠疫苗在筛选前14天内)、筛选期间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育龄女性受试者筛选前4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性行为;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献卵子、捐献精子计划,或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8.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甲状腺功能、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19.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甲状腺功能、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0.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复测仍异常者;
21.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2.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2.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有便血、咯血、呕血、尿血、脑出血、痔疮出血、牙龈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病史者;
3. 筛选前有消化性溃疡、炎症性肠病、急性糜烂出血性胃炎、食管及肠道溃疡、胃肠道息肉病史者,癫痫、精神疾病史等其他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
6. 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7. 有药物或食物过敏或对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及其辅料任何成分过敏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mg/100ml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13.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4.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仑伐替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包括P-gp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福平、胺碘酮、克拉霉素、环孢素、奎尼丁、维拉帕米等)和CYP3A/P-gp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贯叶金丝桃等),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5. 筛选前28天内(接种新冠疫苗在筛选前14天内)、筛选期间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育龄女性受试者筛选前4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性行为;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献卵子、捐献精子计划,或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8.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甲状腺功能、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19.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甲状腺功能、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0.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复测仍异常者;
21.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2.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英文通用名:Lenvatinib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4mg
用法用量:口服,用240mL水送服,单次给药,4mg
用药时程:受试者在给药前需空腹过夜至少10小时,空腹试验在每周期给药当天早晨空腹状态下服用试验用药品;餐后试验在每周期给药当天给药前30分钟开始进食高脂高热标准餐,并在30分钟内进餐完毕在开始进餐后30分钟准时服用试验用药品。
规格:4mg
用法用量:口服,用240mL水送服,单次给药,4mg
用药时程:受试者在给药前需空腹过夜至少10小时,空腹试验在每周期给药当天早晨空腹状态下服用试验用药品;餐后试验在每周期给药当天给药前30分钟开始进食高脂高热标准餐,并在30分钟内进餐完毕在开始进餐后30分钟准时服用试验用药品。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英文通用名:Lenvatinib Mesilate Capsules 商品名称:乐卫玛®LENVIMA®
剂型:胶囊
规格:4mg
用法用量:口服,用240mL水送服,单次给药,4mg
用药时程:受试者在给药前需空腹过夜至少10小时,空腹试验在每周期给药当天早晨空腹状态下服用试验用药品;餐后试验在每周期给药当天给药前30分钟开始进食高脂高热标准餐,并在30分钟内进餐完毕在开始进餐后30分钟准时服用试验用药品。
规格:4mg
用法用量:口服,用240mL水送服,单次给药,4mg
用药时程:受试者在给药前需空腹过夜至少10小时,空腹试验在每周期给药当天早晨空腹状态下服用试验用药品;餐后试验在每周期给药当天给药前30分钟开始进食高脂高热标准餐,并在30分钟内进餐完毕在开始进餐后30分钟准时服用试验用药品。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次要药代动力学评价指标包括:Tmax、λz、t1/2z、AUC_%Extrap,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伴随用药、临床实验室结果的改变、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测定结果、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结果。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9-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32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昌兴龙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9-16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328
- 药物名称
-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200813-01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单次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单次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MSW-2022-LFTN-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8-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