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2409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Sutro Biopharma, Inc. 烨辉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Piramal Pharma Solutions Inc.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晚期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评价抗CD74抗体偶联药物BN301的安全性和疗效的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5-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9-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12-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2-09;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3-12-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本项目终止开发与安全性无关,整体疗效结果未达预期,故公司调整公司管线,决定终止该产品的研发。)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江苏省 · 苏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湖北省 · 武汉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赵维莅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金洁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房佰俊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金正明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刘振芳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利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沁涵
- 申请人名称
- Sutro Biopharma, Inc. 烨辉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Piramal Pharma Solutions Inc.
- 联系人姓名
- 陈沁涵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9楼905室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维莅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
- 邮编
- 200003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N3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05-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Ⅰ期阶段主要目的:1. 评价BN301在晚期B细胞NHL患者中的安全性特征。2. 确定BN301在晚期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
Ⅱ期阶段主要目的:评价BN301在DLBCL(队列A)以及其他B细胞NHL(队列B)受试者中的抗肿瘤活性(ORR)
Ⅱ期阶段主要目的:评价BN301在DLBCL(队列A)以及其他B细胞NHL(队列B)受试者中的抗肿瘤活性(ORR)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 > 18岁
3.需要经组织学确诊为B细胞NHL(病理学报告),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滤泡淋巴瘤(FL)、边缘区淋巴瘤(MZL)和套细胞淋巴瘤(MCL)等且疾病需要进一步治疗
4.既往已接受包括含抗CD20抗体的化疗方案(如R-CHOP等)在内的≥2线治疗后的复发/难治性疾病或不耐受既往治疗的患者
5.受试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影像学可测量病灶(通过计算机断层扫描[CT]评估,有≥1个淋巴结病变,最长直径>1.5cm,和/或淋巴结外病变,最长直径>1.0cm)且该部位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如接受过放疗,需有明确进展的证据)
6.ECOG评分 0-2分
7.充足的血液学状态(筛查前5天不允许接受生长因子、血小板输注、输血等支持治疗或使用药物纠正):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
血小板≥ 75×109/L
血红蛋白≥ 9g/dL
注:在Ⅱ期研究阶段,如研究者认为患者的上述检查值低于方案下限是由于淋巴瘤侵犯骨髓造成的,可在与申办方协商讨论,并在申办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入组
8.充足的肝、肾和心功能,定义为: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2.5×正常范围上限(ULN);
总胆红素≤ 1.5×ULN,Gilbert疾病患者,总胆红素≤ 3×ULN;
依据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 50ml/min(如果<50ml/min,如肌酐 ≤130μmol/L也允许入组);
左室射血分数≥45%;
注意:Ⅱ期研究阶段,如果研究者评估ALT或AST升高是由于淋巴瘤侵犯肝脏所致,则ALT或AST 可放宽至≤5×ULN;
9.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9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绝经后妇女(>45岁并且停经1年以上)和手术绝育的妇女不受此条件限制。
2.年龄 > 18岁
3.需要经组织学确诊为B细胞NHL(病理学报告),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滤泡淋巴瘤(FL)、边缘区淋巴瘤(MZL)和套细胞淋巴瘤(MCL)等且疾病需要进一步治疗
4.既往已接受包括含抗CD20抗体的化疗方案(如R-CHOP等)在内的≥2线治疗后的复发/难治性疾病或不耐受既往治疗的患者
5.受试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影像学可测量病灶(通过计算机断层扫描[CT]评估,有≥1个淋巴结病变,最长直径>1.5cm,和/或淋巴结外病变,最长直径>1.0cm)且该部位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如接受过放疗,需有明确进展的证据)
6.ECOG评分 0-2分
7.充足的血液学状态(筛查前5天不允许接受生长因子、血小板输注、输血等支持治疗或使用药物纠正):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
血小板≥ 75×109/L
血红蛋白≥ 9g/dL
注:在Ⅱ期研究阶段,如研究者认为患者的上述检查值低于方案下限是由于淋巴瘤侵犯骨髓造成的,可在与申办方协商讨论,并在申办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入组
8.充足的肝、肾和心功能,定义为: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2.5×正常范围上限(ULN);
总胆红素≤ 1.5×ULN,Gilbert疾病患者,总胆红素≤ 3×ULN;
依据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 50ml/min(如果<50ml/min,如肌酐 ≤130μmol/L也允许入组);
左室射血分数≥45%;
注意:Ⅱ期研究阶段,如果研究者评估ALT或AST升高是由于淋巴瘤侵犯肝脏所致,则ALT或AST 可放宽至≤5×ULN;
9.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9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绝经后妇女(>45岁并且停经1年以上)和手术绝育的妇女不受此条件限制。
排除标准
1.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T细胞恶性肿瘤
2.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或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3. 已知有乙型肝炎(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的病史,隐匿性或乙肝感染前期受试者(定义为HBcAb阳性,HBsAg阴性)需在HBV DNA检测阴性的情况下可入组,HCV抗体血清学阳性受试者,如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也可入组
4.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5. 合并有临床意义的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肾脏感染、慢性胸部感染伴支气管扩张和结核病等
6. 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不超过24周
7. 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入选前60天内曾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或者存在以下情况:
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移植后造血功能尚未恢复而存在血细胞减少;
因CAR-T细胞治疗毒性仍需要抗细胞因子治疗(如托珠单抗、糖皮质激素),或CAR-T细胞治疗后神经系统毒性>1级;
持续使用免疫抑制治疗
8. 妊娠(筛选期妊娠检测阳性)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9. 男性患者QTcF > 450 msec或女性患者QTcF > 470 msec或其他研究者判断的显著 ECG 异常
10. 既往抗淋巴瘤治疗引起的毒性反应尚未稳定并未恢复至≤1级(除无临床意义的毒性,如脱发等)
11. 患者在过去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乳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12. 既往接受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或试验性治疗距计划研究治疗开始少于4周或5个半衰期(以更短时间为准)
13. 入组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中风、颅内出血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等疾病史;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3级和4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4. 入组前6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史(仅限I期剂量递增阶段)
15. 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2级
16. 已知患有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哮喘,定义为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 预期值的60%
17. 既往接受过靶向CD74的治疗
18. 研究者判断的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19.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如患者确诊感染COVID-19后治愈的状态是否适合入组研究由研究者判断)
20.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8天内接种过活病毒疫苗
2.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或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3. 已知有乙型肝炎(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的病史,隐匿性或乙肝感染前期受试者(定义为HBcAb阳性,HBsAg阴性)需在HBV DNA检测阴性的情况下可入组,HCV抗体血清学阳性受试者,如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也可入组
4.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5. 合并有临床意义的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肾脏感染、慢性胸部感染伴支气管扩张和结核病等
6. 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不超过24周
7. 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入选前60天内曾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或者存在以下情况:
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移植后造血功能尚未恢复而存在血细胞减少;
因CAR-T细胞治疗毒性仍需要抗细胞因子治疗(如托珠单抗、糖皮质激素),或CAR-T细胞治疗后神经系统毒性>1级;
持续使用免疫抑制治疗
8. 妊娠(筛选期妊娠检测阳性)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9. 男性患者QTcF > 450 msec或女性患者QTcF > 470 msec或其他研究者判断的显著 ECG 异常
10. 既往抗淋巴瘤治疗引起的毒性反应尚未稳定并未恢复至≤1级(除无临床意义的毒性,如脱发等)
11. 患者在过去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乳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12. 既往接受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或试验性治疗距计划研究治疗开始少于4周或5个半衰期(以更短时间为准)
13. 入组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中风、颅内出血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等疾病史;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3级和4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4. 入组前6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史(仅限I期剂量递增阶段)
15. 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2级
16. 已知患有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哮喘,定义为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 预期值的60%
17. 既往接受过靶向CD74的治疗
18. 研究者判断的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19.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如患者确诊感染COVID-19后治愈的状态是否适合入组研究由研究者判断)
20.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8天内接种过活病毒疫苗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BN01: 英文通用名:STRO-001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80mg/8ml
用法用量:静脉给药。使用分配给每例受试者的剂量水平和调整后理想体重计算出需要给予受试者的BN301总剂量(mg)。给药时间需≥1小时
用药时程:每3周一次,第1天给药。直至达到方案中试者终止治疗标准。
规格:80mg/8ml
用法用量:静脉给药。使用分配给每例受试者的剂量水平和调整后理想体重计算出需要给予受试者的BN301总剂量(mg)。给药时间需≥1小时
用药时程:每3周一次,第1天给药。直至达到方案中试者终止治疗标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I期:评价BN301在晚期B细胞NHL患者中的安全性特征;评价时间: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估在第1周期进行(第1-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期:确定BN301在晚期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估在第1周期进行(第1-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评价BN301在DLBCL(队列A)以及其他B细胞NHL(队列B)受试者中的抗肿瘤活性(ORR)。评价时间:肿瘤评估:将在第3、5、7周期的第1天±7天进行,然后每3个治疗周期进行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I期:评价BN301在晚期B细胞NHL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在第1和第2周期的第1天,第2天,第8天;第3周期的第1天及治疗结束时和末次给药后60天进行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期:初步评价BN301在晚期B细胞NHL患者中的初步疗效;评价时间:肿瘤评估:将在第3、5、7周期的第1天±7天进行,然后每3个治疗周期进行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期:评价BN301的免疫原性。评价时间:从每个周期给药前(从C1D1开始)开始评估,及在EOT访视和末次给药后60天(±7天)进行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评价接受BN301治疗的受试者的其他疗效指标,包括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疾病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时间(PFS)、总生存(OS)评价时间:肿瘤评估:将在第3、5、7周期的第1天±7天进行,然后每3个治疗周期进行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进一步评价BN301在晚期B细胞NHL患者中的安全性特征评价时间:每次访视的安全评估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进一步评价BN301在晚期B细胞NHL患者中的PK特征评价时间:在第1和第2周期的第1天,第2天,第8天;第3周期的第1天及治疗结束时和末次给药后60天进行评估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进一步评价BN301在晚期B细胞NHL患者中的免疫原性评价时间:从每个周期给药前(从C1D1开始)开始评估,及在EOT访视和末次给药后60天(±7天)进行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8-17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409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沁涵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9-28
- 申请人名称
- Sutro Biopharma, Inc./烨辉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Piramal Pharma Solutions Inc.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409
- 药物名称
- BN301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晚期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评价抗CD74抗体偶联药物BN301的安全性和疗效的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抗CD74抗体偶联药物BN301在晚期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的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N3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05-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