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250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依非韦伦对SHR1459 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开放、固定序列的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7-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0-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11-0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11-0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1-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研究者:肖大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一凡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一凡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19号金峰大厦2302
- 联系人邮编
- 21000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肖大伟
- 学位
- 药理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6号
- 邮编
- 222061
- 单位名称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2294,CTR20210639,CTR2021141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1459-I-1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7-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在健康受试者中依非韦伦对SHR1459 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在健康受试者中SHR1459 单次给药,依非韦伦多次给药以及两药联合给药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在健康受试者中SHR1459 单次给药,依非韦伦多次给药以及两药联合给药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18至45周岁(包括两端值),男女均可,男女受试者比例3:1至1:1(即女性受试者至少5名);
3.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8.5~27.0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4.心率60-100 bpm;
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18至45周岁(包括两端值),男女均可,男女受试者比例3:1至1:1(即女性受试者至少5名);
3.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8.5~27.0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4.心率60-100 bpm;
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血生化、传染病筛查、凝血功能、尿常规、胸片、B超等检查结果异常并经研究医生判断为有临床意义者;
2. 肾小球滤过率(GFR) < 90 mL/min/1.73m2(肾小球滤过率计算公式见附录3);
3. 12-导联心电图异常,包括男性QTcF≥430ms,女性QTcF≥450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校正(QTcF = QT/(RR^0.33), RR为标准化的心率值,根据60除以心率而得)、窦性心律不齐、窦性心动过缓或其他异常经研究医生判断为有临床意义者;
4. 既往有严重心、肺、肝、肾、血液、胃肠、内分泌、免疫、皮肤、神经或精神疾病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经研究医生判断不适合参加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或既往接受过任何影响药物肠胃吸收的手术(包括胃切除、肠切除、缩胃手术等)及任何影响肝脏功能的手术(包括胆囊切除术等);
6. 筛选前一个月内发生过任何经研究医生判定有临床意义的急性疾病者;
7. 有特定过敏病史(如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环境物质如:酒精、牛奶、花粉等过敏者),或已知对SHR1459、依非韦伦或其辅料有过敏史者(SHR1459、依非韦伦辅料见附录2);
8.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抗病毒类药物、抗真菌类药物、抗血小板聚集类药物等);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保健品、中成药和草药等;
10. 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依赖史者;有吸毒史或毒品筛查阳性者(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可卡因、大麻(四氢大麻酚酸)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酗酒,平均每日摄入的酒精量超过15g(相当于145 mL葡萄酒、450 mL啤酒或43 mL酒精含量为40%的白酒),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筛查阳性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同意戒烟者,或尿液烟碱筛查阳性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出血导致失血总和≥200mL或接受输血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其他试验用药品或医疗器械或1年内使用过试验用生物大分子药物者;
1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饮料(巧克力、咖啡、茶等)或食物(动物肝脏等),或食用葡萄柚、西柚、杨桃等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
1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或有剧烈运动或不愿意接受方案中要求的生活方式者;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7.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或者筛选前3个月接受过其他疫苗接种者;
18. 有晕针、晕血史;或血管条件差,不能留埋置针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9. 哺乳期女性,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的女性受试者;
20.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血清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21. 筛选前1个月内与伴侣/性伙伴发生非保护性行为者;
22. WOCBP以及性伴侣为WOCBP的男性受试者自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12周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未采用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者(详见4.6项下生活方式要求及附录1);
23.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肾小球滤过率(GFR) < 90 mL/min/1.73m2(肾小球滤过率计算公式见附录3);
3. 12-导联心电图异常,包括男性QTcF≥430ms,女性QTcF≥450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校正(QTcF = QT/(RR^0.33), RR为标准化的心率值,根据60除以心率而得)、窦性心律不齐、窦性心动过缓或其他异常经研究医生判断为有临床意义者;
4. 既往有严重心、肺、肝、肾、血液、胃肠、内分泌、免疫、皮肤、神经或精神疾病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经研究医生判断不适合参加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或既往接受过任何影响药物肠胃吸收的手术(包括胃切除、肠切除、缩胃手术等)及任何影响肝脏功能的手术(包括胆囊切除术等);
6. 筛选前一个月内发生过任何经研究医生判定有临床意义的急性疾病者;
7. 有特定过敏病史(如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环境物质如:酒精、牛奶、花粉等过敏者),或已知对SHR1459、依非韦伦或其辅料有过敏史者(SHR1459、依非韦伦辅料见附录2);
8.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抗病毒类药物、抗真菌类药物、抗血小板聚集类药物等);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保健品、中成药和草药等;
10. 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依赖史者;有吸毒史或毒品筛查阳性者(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可卡因、大麻(四氢大麻酚酸)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酗酒,平均每日摄入的酒精量超过15g(相当于145 mL葡萄酒、450 mL啤酒或43 mL酒精含量为40%的白酒),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筛查阳性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同意戒烟者,或尿液烟碱筛查阳性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出血导致失血总和≥200mL或接受输血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其他试验用药品或医疗器械或1年内使用过试验用生物大分子药物者;
1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饮料(巧克力、咖啡、茶等)或食物(动物肝脏等),或食用葡萄柚、西柚、杨桃等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
1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或有剧烈运动或不愿意接受方案中要求的生活方式者;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7.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或者筛选前3个月接受过其他疫苗接种者;
18. 有晕针、晕血史;或血管条件差,不能留埋置针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9. 哺乳期女性,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的女性受试者;
20.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血清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21. 筛选前1个月内与伴侣/性伙伴发生非保护性行为者;
22. WOCBP以及性伴侣为WOCBP的男性受试者自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12周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未采用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者(详见4.6项下生活方式要求及附录1);
23.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1459片: 英文通用名:SHR1459 Tablets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共用药2次,每次200mg
用药时程:共用药2次
规格:10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共用药2次,每次200mg
用药时程:共用药2次
中文通用名:依非韦仑片: 英文通用名:Efavirenz Tablets 商品名称:爱迪
剂型:片剂
规格:60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共用药15次,每次600mg
用药时程:共用药15次
规格:60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共用药15次,每次600mg
用药时程:共用药15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SHR1459单用及与依非韦伦联合给药后的主要PK参数:Cmax,AUC0-t,AUC0-∞(如适用)评价时间:D1、D17的给药前1小时及给药后24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SHR1459单用及与依非韦伦联合给药后的次要PK参数:Tmax,t1/2,CL/F和Vz/F等评价时间:D1、D17的给药前1小时及给药后24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基于CTCAE 5.0进行评级):通过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和12-导联心电图等进行评价评价时间:给药第1天至安全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2-08-16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8-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50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一凡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0-09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50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2294,CTR20210639,CTR20211415
- 药物名称
- SHR1459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B细胞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依非韦伦对SHR1459 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开放、固定序列的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依非韦伦对SHR1459 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1459-I-1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7-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