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270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青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注射用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治疗早期食管癌及局部治疗失败的食管癌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II 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12-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1-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3-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4-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9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洛阳市福建省 · 厦门市山西省 · 长治市四川省 · 宜宾市河南省 · 南阳市河南省 · 新乡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四川省 · 南充市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沈琳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高社干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叶峰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研究者:王育生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宜宾市 · 研究者:陈昕
- 南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万里新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姬颖华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艳桥
- 南充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南充市 · 研究者:别俊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绍良
- 申请人名称
- 青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绍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编
- 336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沈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690,CTR20150725,CTR20200598,CTR2022127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QLDVDMS2022-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2-12-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队列A:
主要目的:
评价注射用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以局部完全缓解率(CRR)为主要评价指标,探索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对食管癌局部病灶的缓解情况。通过无进展生存期(PFS)及总生存期(OS)指标进一步评估注射用华卟啉钠在食管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队列B:
主要目的:
评价注射用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以局部完全缓解率(CRR)为主要评价指标,探索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对食管癌局部病灶的缓解情况。通过无进展生存期(PFS)、健康生活质量评分及总生存期(OS)指标进一步评估注射用华卟啉钠在食管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主要目的:
评价注射用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以局部完全缓解率(CRR)为主要评价指标,探索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对食管癌局部病灶的缓解情况。通过无进展生存期(PFS)及总生存期(OS)指标进一步评估注射用华卟啉钠在食管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队列B:
主要目的:
评价注射用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以局部完全缓解率(CRR)为主要评价指标,探索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对食管癌局部病灶的缓解情况。通过无进展生存期(PFS)、健康生活质量评分及总生存期(OS)指标进一步评估注射用华卟啉钠在食管癌患者中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队列A:年龄≥18岁,男女不限
2.队列A:病理学确诊为早期食管癌(病灶局限于黏膜层和黏膜下层,无淋巴结转移)
3.队列A:经评估不适合手术或拒绝手术及放化疗者
4.队列A: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
5.队列A:局部病灶未侵犯颈段食管
6.队列A:局部病灶长度≤5cm
7.队列A:筛选时有充分的器官、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血红蛋白(Hb)≥80g/L;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
≤1.5×ULN;血肌酐(Scr)≤3×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8.队列A: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停用后12 个月;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停用后12 个月;
9.队列A: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10.队列B:年龄≥18岁,男女不限
11.队列B:预期生存期超过3个月
12.队列B:经病理诊断证实为原发性食管癌患者(包括胃食管结合部癌患者),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者:
- 局部病灶经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或放疗(剂量≥50 Gy)治疗后失败者(局部病灶残
留或完全缓解后局部病灶复发);
-局部残留或复发的病灶浸润深度不超过1cm(PDT治疗前2周内进行超声内镜
及胸部CT检查以评估目标病灶的浸润深度);
-不能耐受挽救性手术切除治疗或患者拒绝挽救性手术;
- 不适合接受挽救性内镜下切除治疗或患者拒绝内镜下切除治疗。
13.队列B: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
14.队列B:局部病灶未侵犯颈段食管
15.队列B:局部病灶长度≤10cm
16.队列B:经研究者判断食管或胃食管吻合口处存在病灶,病灶数量不超过2个
17.队列B:筛选时有充分的器官、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血红蛋白(Hb)≥80g/L;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若有肝转移,则≤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血肌酐(Scr)≤3×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18.队列B: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首次用药前7 天内的妊娠检查结果阴性,且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停用后12 个月;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停用后12 个月;
19.队列B: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2.队列A:病理学确诊为早期食管癌(病灶局限于黏膜层和黏膜下层,无淋巴结转移)
3.队列A:经评估不适合手术或拒绝手术及放化疗者
4.队列A: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
5.队列A:局部病灶未侵犯颈段食管
6.队列A:局部病灶长度≤5cm
7.队列A:筛选时有充分的器官、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血红蛋白(Hb)≥80g/L;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
≤1.5×ULN;血肌酐(Scr)≤3×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8.队列A: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停用后12 个月;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停用后12 个月;
9.队列A: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10.队列B:年龄≥18岁,男女不限
11.队列B:预期生存期超过3个月
12.队列B:经病理诊断证实为原发性食管癌患者(包括胃食管结合部癌患者),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者:
- 局部病灶经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或放疗(剂量≥50 Gy)治疗后失败者(局部病灶残
留或完全缓解后局部病灶复发);
-局部残留或复发的病灶浸润深度不超过1cm(PDT治疗前2周内进行超声内镜
及胸部CT检查以评估目标病灶的浸润深度);
-不能耐受挽救性手术切除治疗或患者拒绝挽救性手术;
- 不适合接受挽救性内镜下切除治疗或患者拒绝内镜下切除治疗。
13.队列B: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
14.队列B:局部病灶未侵犯颈段食管
15.队列B:局部病灶长度≤10cm
16.队列B:经研究者判断食管或胃食管吻合口处存在病灶,病灶数量不超过2个
17.队列B:筛选时有充分的器官、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血红蛋白(Hb)≥80g/L;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正常值上限(ULN)(若有肝转移,则≤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血肌酐(Scr)≤3×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18.队列B: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首次用药前7 天内的妊娠检查结果阴性,且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停用后12 个月;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停用后12 个月;
19.队列B: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队列A:已知对华卟啉钠或其他光敏类药物过敏者
2. 队列A:计划在30 天内行手术治疗者;
3. 队列A:治疗期间需联合其他疗法如氩离子凝固术、激光疗法等;
4. 队列A:华卟啉钠给药前4 周内使用其他光敏性药物(四环类抗生素、磺胺类、吩噻嗪、磺酰脲类降糖药、噻嗪类利尿剂和灰黄霉素等)者;
5. 队列A:经内镜或其他检查证实有食管气管瘘、食管纵隔瘘的患者;
6. 队列A:伴有急性炎症(尤其是腐蚀性炎症)或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者;
7. 队列A:患有重大心脑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为III-IV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筛选前3 个月内发生了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8. 队列A: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检测阳性,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为HBV DNA≥2000IU/mL 或HBV DNA≥104 拷贝
数);
9. 队列A: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0. 队列A: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给药和方案依从性的基础医学疾病(如药物或酒精滥用、或精神疾病);
11. 队列A:入选前1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2. 队列A: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试验的其它情况者。
13. 队列B:已知对华卟啉钠或其他光敏类药物过敏者
14. 队列B:给药前1 周内进行了大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
15. 队列B: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过光动力治疗者;
16. 队列B:试验药物治疗期间需要联合全身化疗、免疫治疗等的患者;
17. 队列B:华卟啉钠给药前4 周内使用其他光敏性药物(四环类抗生素、磺胺类、吩噻嗪、磺酰脲类降糖药、噻嗪类利尿剂和灰黄霉素等)者
18. 队列B:经内镜或其他检查证实有食管气管瘘、食管纵隔瘘,或肿瘤有侵及周围大血管风险(如主动脉)的患者;
19. 队列B:无法耐受内镜检查的患者
20. 队列B:伴有急性炎症(尤其是腐蚀性炎症)或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者
21. 患有重大心脑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为III-IV 级的充血性队列B:心力衰竭、筛选前3 个月内发生了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22. 队列B: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检测阳性,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为HBV DNA≥2000IU/mL 或HBV DNA≥104 拷贝数);
23. 队列B: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24. 队列B: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给药和方案依从性的基础医学疾病(如药物或酒精滥用、或精神疾病);
25. 队列B:筛选前3 年患有除食管癌之外的其它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根治性治疗的原位导管癌除外);
26. 队列B:入选前1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27. 队列B: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试验的其它情况者
2. 队列A:计划在30 天内行手术治疗者;
3. 队列A:治疗期间需联合其他疗法如氩离子凝固术、激光疗法等;
4. 队列A:华卟啉钠给药前4 周内使用其他光敏性药物(四环类抗生素、磺胺类、吩噻嗪、磺酰脲类降糖药、噻嗪类利尿剂和灰黄霉素等)者;
5. 队列A:经内镜或其他检查证实有食管气管瘘、食管纵隔瘘的患者;
6. 队列A:伴有急性炎症(尤其是腐蚀性炎症)或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者;
7. 队列A:患有重大心脑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为III-IV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筛选前3 个月内发生了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8. 队列A: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检测阳性,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为HBV DNA≥2000IU/mL 或HBV DNA≥104 拷贝
数);
9. 队列A: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0. 队列A: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给药和方案依从性的基础医学疾病(如药物或酒精滥用、或精神疾病);
11. 队列A:入选前1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2. 队列A: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试验的其它情况者。
13. 队列B:已知对华卟啉钠或其他光敏类药物过敏者
14. 队列B:给药前1 周内进行了大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
15. 队列B: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过光动力治疗者;
16. 队列B:试验药物治疗期间需要联合全身化疗、免疫治疗等的患者;
17. 队列B:华卟啉钠给药前4 周内使用其他光敏性药物(四环类抗生素、磺胺类、吩噻嗪、磺酰脲类降糖药、噻嗪类利尿剂和灰黄霉素等)者
18. 队列B:经内镜或其他检查证实有食管气管瘘、食管纵隔瘘,或肿瘤有侵及周围大血管风险(如主动脉)的患者;
19. 队列B:无法耐受内镜检查的患者
20. 队列B:伴有急性炎症(尤其是腐蚀性炎症)或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者
21. 患有重大心脑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为III-IV 级的充血性队列B:心力衰竭、筛选前3 个月内发生了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22. 队列B: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检测阳性,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为HBV DNA≥2000IU/mL 或HBV DNA≥104 拷贝数);
23. 队列B: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24. 队列B: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给药和方案依从性的基础医学疾病(如药物或酒精滥用、或精神疾病);
25. 队列B:筛选前3 年患有除食管癌之外的其它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根治性治疗的原位导管癌除外);
26. 队列B:入选前1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27. 队列B: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试验的其它情况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华卟啉呐: 英文通用名:Sinoporphyrin 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无菌冻干粉
规格:1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单次给药,0.2 mg/kg,1小时内滴注完成。用药全程避光。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单次给药,0.2 mg/kg,1小时内滴注完成。用药全程避光。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局部完全缓解率评价时间:第1个月、第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健康生活质量评分评价时间:第1个月、第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类型、发生率、严重程度)评价时间:约9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9-26
- 北京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70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绍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1-09
- 申请人名称
- 青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70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50690,CTR20150725,CTR20200598,CTR20221271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华卟啉钠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早期食管癌及经根治性放化疗或放疗后局部病灶残留或完全缓解后局部复发的原发性食管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治疗早期食管癌及局部治疗失败的食管癌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II 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华卟啉钠光动力疗法治疗食管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单臂、开放I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QLDVDMS2022-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2-12-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