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282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适应症
1. 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本品关键研究排除了可接受局部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此类患者尚无可用的研究数据。2. 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
完整专业题目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规格:4mg)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周期、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9-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0-3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11-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12-0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2-1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曾洁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石峰
- 申请人名称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石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星光大道100号
- 联系人邮编
- 40112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曾洁萍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号
- 邮编
- 610075
- 单位名称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Y-2022-02-CD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09-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成人口服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4mg/粒,受试制剂)与Eisai Co., Ltd.生产的(持证商:Eisai GmbH)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LENVIMA®,4mg/粒,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成人口服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包括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1);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18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包括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1);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对甲磺酸仑伐替尼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者,或有其它药物和食物过敏史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者;
2.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IV抗体或梅毒抗体检测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且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3. 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神经系统、精神系统等严重疾病及慢性疾病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5.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妊娠检查(女性)等]结果显示异常且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或12-导联心电图检查QTc间期大于等于450ms者;
6.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
7.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和/或使用过毒品者,药物滥用筛查结果阳性者;
8.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保健品者;
9. 服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仑伐替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包括CYP3A4、P-gp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阿司咪唑、特非那定、西沙必利、匹莫齐特、苄普地尔、麦角生物碱(麦角胺、二氢麦角胺)、酮康唑、伊曲康唑、胺碘酮、克拉霉素、环孢素、奎尼丁、维拉帕米、利福平、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贯叶金丝桃等);
10.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疫苗者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1.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约100mL),或给药前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 mg/100ml者;
16.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7.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者,包括火龙果、芒果、黄嘌呤(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可等)、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或有剧烈运动者(运动后的心率超过每分钟120次的,都被认为是剧烈运动),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8. 既往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有任何采血禁忌症或静脉处采血困难者;
19. 胶囊剂吞咽困难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不耐受标准餐食物等,或有吞咽困难、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1. 专职司机、操作机器和高空作业等特定职业者;
22. 受试者(女性)处在哺乳期,或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3.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其它情况。
2.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IV抗体或梅毒抗体检测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且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3. 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神经系统、精神系统等严重疾病及慢性疾病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5.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妊娠检查(女性)等]结果显示异常且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或12-导联心电图检查QTc间期大于等于450ms者;
6.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
7.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和/或使用过毒品者,药物滥用筛查结果阳性者;
8.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保健品者;
9. 服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仑伐替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包括CYP3A4、P-gp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阿司咪唑、特非那定、西沙必利、匹莫齐特、苄普地尔、麦角生物碱(麦角胺、二氢麦角胺)、酮康唑、伊曲康唑、胺碘酮、克拉霉素、环孢素、奎尼丁、维拉帕米、利福平、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贯叶金丝桃等);
10.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疫苗者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1.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约100mL),或给药前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 mg/100ml者;
16.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7.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者,包括火龙果、芒果、黄嘌呤(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可等)、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或有剧烈运动者(运动后的心率超过每分钟120次的,都被认为是剧烈运动),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8. 既往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有任何采血禁忌症或静脉处采血困难者;
19. 胶囊剂吞咽困难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不耐受标准餐食物等,或有吞咽困难、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1. 专职司机、操作机器和高空作业等特定职业者;
22. 受试者(女性)处在哺乳期,或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3.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其它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4mg
用法用量:4mg, 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4mg
用法用量:4mg, 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LENVIMA®)
剂型:胶囊剂
规格:4mg
用法用量:4mg, 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4mg
用法用量:4mg, 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0-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05-25
- 1.02023-05-2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82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石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0-31
- 申请人名称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824
- 药物名称
-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 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本品关键研究排除了可接受局部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此类患者尚无可用的研究数据。2. 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规格:4mg)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周期、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的健康受试者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Y-2022-02-CD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09-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