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287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6-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1-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力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沈虹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牟一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晓燕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赵晓燕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6号大街260号1幢5楼
- 联系人邮编
- 3100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XC004A-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6-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DXC004A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DXC004A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评价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及免疫原性;初步评价 DXC004A 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性别不限;
3.年龄≥18岁;
4.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5.受试者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6.经标准方案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无法接受标准治疗的患者;
7.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符合RECIST v1.1标准;
8.体力状况评分ECOG 0和1分;
9.既往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 v5.0定义的≤1级(脱发除外),包括≤1级的周围神经病变;
10.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50%;
11.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GB)≥90 g/L;
肝脏:总胆红素(TBIL)≤1.5 ULN(如患有Gilbert病,TBIL≤3.0 ULN),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均≤3.0 ULN(如存在原发性肝癌或肝转移,AST及ALT标准可放宽到≤5.0 ULN),白蛋白≥30g/L;
肾脏:肌酐(Cr)≤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尿常规检查结果显示尿蛋白≤1+。对基线时尿常规检测显示尿蛋白≥2+的受试者,应进行24小时尿液采集,且24小时内尿液中的蛋白含量<1g;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且部分促凝血酶原时间(PT或APTT)≤1.5 ULN。
2.性别不限;
3.年龄≥18岁;
4.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5.受试者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6.经标准方案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无法接受标准治疗的患者;
7.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符合RECIST v1.1标准;
8.体力状况评分ECOG 0和1分;
9.既往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 v5.0定义的≤1级(脱发除外),包括≤1级的周围神经病变;
10.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50%;
11.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GB)≥90 g/L;
肝脏:总胆红素(TBIL)≤1.5 ULN(如患有Gilbert病,TBIL≤3.0 ULN),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均≤3.0 ULN(如存在原发性肝癌或肝转移,AST及ALT标准可放宽到≤5.0 ULN),白蛋白≥30g/L;
肾脏:肌酐(Cr)≤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尿常规检查结果显示尿蛋白≤1+。对基线时尿常规检测显示尿蛋白≥2+的受试者,应进行24小时尿液采集,且24小时内尿液中的蛋白含量<1g;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且部分促凝血酶原时间(PT或APTT)≤1.5 ULN。
排除标准
1.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其它临床研究等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靶向治疗或抗血管药物治疗;
2. 严重心脏病病史,例如: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2级(CTCAE 5.0)病史、纽约心脏学会(NYHA)心功能≥2级的病史、透壁性心肌梗死病史、需要药物治疗的心绞痛等;
3. 各种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
4. 需药物治疗的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QTc>470 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5.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或研究者判断为临床上显著的血管疾病;
6. 研究给药前1年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死;
7. 呼吸困难或当前需要连续吸氧治疗,或目前患有需要治疗的活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疾病(轻度除外);
8.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已根治的恶性肿瘤,且在首次用药前5年内无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并且复发的潜在风险极低;或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存在证据,研究者评估后认为复发可能性较小的非黑色素瘤皮肤肿瘤、宫颈原位癌等;
9. 严重的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或给药前28天内行重大手术或预期在临床研究期间行重大手术者;
10. 既往对DXC004A任一组分或辅料有过敏史;
11. 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的患者;
12. 活动性结核病史,活动性梅毒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其他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3. 存在脑转移(脑膜转移均排除)或脊髓压迫,除非无症状脑转移或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药物治疗至少14天。脑转移患者如果接受了放疗和/或手术,干预治疗结束后等待28天,且必须通过给药前的影像学检查确认疾病稳定;
14. 患者在入组前30天内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消化道大出血、咯血等危险;或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病史;
15. 患者在入组前2周内,需要输注全血或成分血(如红细胞、血浆或血小板等);
16. 临床上有显著症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经抽水或其他治疗仍无法控制的腹腔或胸腔积液);
17. 血清妊娠试验阳性或正在哺乳女性;如果受试者为有生育计划的男性,且在临床试验期间以及完成试验后6个月内,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不建议入组本研究;
18. 有吸毒和/或试验前1个月内或试验期间经常饮酒者;
19. 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
20. 需要长期口服或静脉注射治疗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本研究的慢性皮肤疾病;
21. 患者有经研究者和申办方判定可能影响患者参加本研究的其它情况。
2. 严重心脏病病史,例如: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2级(CTCAE 5.0)病史、纽约心脏学会(NYHA)心功能≥2级的病史、透壁性心肌梗死病史、需要药物治疗的心绞痛等;
3. 各种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
4. 需药物治疗的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QTc>470 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5.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或研究者判断为临床上显著的血管疾病;
6. 研究给药前1年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死;
7. 呼吸困难或当前需要连续吸氧治疗,或目前患有需要治疗的活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疾病(轻度除外);
8.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已根治的恶性肿瘤,且在首次用药前5年内无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并且复发的潜在风险极低;或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存在证据,研究者评估后认为复发可能性较小的非黑色素瘤皮肤肿瘤、宫颈原位癌等;
9. 严重的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或给药前28天内行重大手术或预期在临床研究期间行重大手术者;
10. 既往对DXC004A任一组分或辅料有过敏史;
11. 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的患者;
12. 活动性结核病史,活动性梅毒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其他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3. 存在脑转移(脑膜转移均排除)或脊髓压迫,除非无症状脑转移或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药物治疗至少14天。脑转移患者如果接受了放疗和/或手术,干预治疗结束后等待28天,且必须通过给药前的影像学检查确认疾病稳定;
14. 患者在入组前30天内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消化道大出血、咯血等危险;或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病史;
15. 患者在入组前2周内,需要输注全血或成分血(如红细胞、血浆或血小板等);
16. 临床上有显著症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经抽水或其他治疗仍无法控制的腹腔或胸腔积液);
17. 血清妊娠试验阳性或正在哺乳女性;如果受试者为有生育计划的男性,且在临床试验期间以及完成试验后6个月内,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不建议入组本研究;
18. 有吸毒和/或试验前1个月内或试验期间经常饮酒者;
19. 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
20. 需要长期口服或静脉注射治疗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本研究的慢性皮肤疾病;
21. 患者有经研究者和申办方判定可能影响患者参加本研究的其它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DXC004A: 英文通用名:DXC004A 商品名称:NA
剂型:冻干粉针
规格:80 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共设7个剂量水平(0.5、1.0、2.0、3.2、4.8、6.4、8.0 mg/kg);
用药时程:21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分别在D1,D8给药
规格:80 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共设7个剂量水平(0.5、1.0、2.0、3.2、4.8、6.4、8.0 mg/kg);
用药时程:21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分别在D1,D8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MTD、DLT和RP2D评价时间:给药后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统计分析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评价时间:统计分析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有效性评价时间:统计分析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2-08-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87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晓燕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1-04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2874
- 药物名称
- DXC004A 曾用名:DXC004A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注射用DXC004A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疗效的开放、国际多中心、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扩大入组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注射用DXC004A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疗效的开放、国际多中心、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扩大入组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DXC004A-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6-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