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306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神经系统、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高血压: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2、降低心血管风险: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 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不推荐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10-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2-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2-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2-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5-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常州市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研究者:仲向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倩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高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高淳开发区双高路36号
- 联系人邮编
- 211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仲向东
- 学位
- 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兴隆巷29号
- 邮编
- 213003
- 单位名称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220501.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10-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中国健康受试者为试验对象,采用自身交叉对照的试验设计,测定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沙坦片给药后的血浆中替米沙坦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血药浓度经时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以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持证Boehringer Ingelheim Ellas A.E.生产的替米沙坦片 [商品名:美卡素®]为参比,评价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并观察替米沙坦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女兼有;
2.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包括18周岁及40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接受四舍五入后BMI=19.0/26.0 kg/m2);
4.受试者及其配偶自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受试者无捐精或捐卵计划,愿意而且能够在试验期间采取医学接受的可靠避孕措施,且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结果为阴性者;
5.受试者能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包括18周岁及40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接受四舍五入后BMI=19.0/26.0 kg/m2);
4.受试者及其配偶自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受试者无捐精或捐卵计划,愿意而且能够在试验期间采取医学接受的可靠避孕措施,且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结果为阴性者;
5.受试者能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检查、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胸片、病毒学检查中有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 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低血糖病史或现有低血糖症状者或现有腹泻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5. 过敏:既往对替米沙坦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种或以上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给药前48 h内,服用茶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巧克力等)者;
7.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或入住前48 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8.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者晕针、晕血者;
9. 肝功能损伤者(ALT或AST>1.2倍正常值上限,ALP>1.2倍正常值上限,总胆红素>1.2倍正常值上限);
10. 计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 90 mL/(min·1.73 m2)者*;
11. 半乳糖不耐症、Lapp 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者;
12. 遗传性果糖不耐受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
14. 药筛(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筛选后至入住前饮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
16.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者;自筛选开始不能停止吸烟者;
17.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特别是下面会引起相互作用的药物:? 可能导致高钾血症的药物或治疗类别:含有钾的盐替代品,保钾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肝素、免疫抑制剂(环孢素或他克莫司)、甲氧苄啶;
? 利尿剂(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
? 其他可能增强降压效果的药:巴氯芬、阿米斯丁、酒精、巴比妥类、麻醉剂或抗抑郁药;
? 皮质类固醇(全身途径);
18. 筛选前28天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9. 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正在参加临床试验者;
20.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21.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低血糖病史或现有低血糖症状者或现有腹泻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5. 过敏:既往对替米沙坦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种或以上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给药前48 h内,服用茶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巧克力等)者;
7.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或入住前48 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8.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者晕针、晕血者;
9. 肝功能损伤者(ALT或AST>1.2倍正常值上限,ALP>1.2倍正常值上限,总胆红素>1.2倍正常值上限);
10. 计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 90 mL/(min·1.73 m2)者*;
11. 半乳糖不耐症、Lapp 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者;
12. 遗传性果糖不耐受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
14. 药筛(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筛选后至入住前饮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
16.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者;自筛选开始不能停止吸烟者;
17.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特别是下面会引起相互作用的药物:? 可能导致高钾血症的药物或治疗类别:含有钾的盐替代品,保钾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肝素、免疫抑制剂(环孢素或他克莫司)、甲氧苄啶;
? 利尿剂(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
? 其他可能增强降压效果的药:巴氯芬、阿米斯丁、酒精、巴比妥类、麻醉剂或抗抑郁药;
? 皮质类固醇(全身途径);
18. 筛选前28天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9. 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正在参加临床试验者;
20.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21.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米沙坦片: 英文通用名:Telmisartan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给药剂量为8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给药剂量为8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米沙坦片 英文通用名:Telmisartan Tablets 商品名称:Micardis®
剂型:片剂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给药剂量为8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给药剂量为8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Frel(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等)、心电图等,不良事件以及提前退出的情况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1-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06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2-09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069
- 药物名称
- 替米沙坦片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高血压: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2、降低心血管风险: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 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不推荐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 试验专业题目
- 替米沙坦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替米沙坦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220501.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10-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