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307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免疫与风湿(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儿童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使血小板计数升高并减少或防止出血。 本品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ITP患者。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10-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1-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12-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12-1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1-0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萧山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余国林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欣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高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天门大街西首
- 联系人邮编
- 27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余国林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728号
- 邮编
- 310000
- 单位名称
- 浙江萧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YAA1-EPZ-2213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10-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研究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艾曲泊帕乙醇胺片(规格:25mg,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艾曲泊帕乙醇胺片(瑞弗兰®,规格:25mg,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生产)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研究受试制剂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和参比制剂艾曲泊帕乙醇胺片(瑞弗兰®)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研究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艾曲泊帕乙醇胺片(规格:25mg,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艾曲泊帕乙醇胺片(瑞弗兰®,规格:25mg,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生产)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研究受试制剂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和参比制剂艾曲泊帕乙醇胺片(瑞弗兰®)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男性或女性健康受试者(包括18周岁);
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对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自愿参加该试验;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对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自愿参加该试验;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排除标准
1.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艾曲泊帕乙醇胺或任何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2.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泌尿系统、骨髓、眼科、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4. 有血栓史或血小板功能异常既往史者;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6.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7. 在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H2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或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环丙沙星、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奥美拉唑等)者;
8. 在筛选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或中草药者;
9.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任何烟草类产品摄入;
10. 在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0mg/100mL,或不同意在研究期间不摄入酒精者;
11. 在筛选前5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2.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物,或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13.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4. 在筛选前1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15. 在筛选前7天内进食葡萄柚、西柚水果或含有葡萄柚、西柚成分的产品或不同意在研究期间不食用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者;
16. 在首次服药前48h内食用茶、含咖啡和/或含咖啡因饮料和食品者(包括巧克力、咖啡、可乐等)及任何富含黄嘌呤的食品;
17. 在筛选前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约250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8. 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9. 经体格检查、心电图、生命体征以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空腹血糖、凝血功能、乙肝、丙肝、艾滋、梅毒)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20.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1. 受试者筛选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22.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评估不合格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泌尿系统、骨髓、眼科、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4. 有血栓史或血小板功能异常既往史者;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6.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7. 在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H2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或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环丙沙星、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奥美拉唑等)者;
8. 在筛选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或中草药者;
9.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任何烟草类产品摄入;
10. 在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0mg/100mL,或不同意在研究期间不摄入酒精者;
11. 在筛选前5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2.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物,或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13.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4. 在筛选前1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15. 在筛选前7天内进食葡萄柚、西柚水果或含有葡萄柚、西柚成分的产品或不同意在研究期间不食用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者;
16. 在首次服药前48h内食用茶、含咖啡和/或含咖啡因饮料和食品者(包括巧克力、咖啡、可乐等)及任何富含黄嘌呤的食品;
17. 在筛选前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约250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8. 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9. 经体格检查、心电图、生命体征以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空腹血糖、凝血功能、乙肝、丙肝、艾滋、梅毒)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20.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1. 受试者筛选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22.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评估不合格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艾曲泊帕乙醇胺片: 英文通用名:Eltrombopag Olami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1片
用药时程:10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2周期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1片
用药时程:10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2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艾曲泊帕乙醇胺片 英文通用名:Eltrombopag Olamine Tablets 商品名称:瑞弗兰®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1片
用药时程:10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2周期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1片
用药时程:10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2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Vd/F、CL/F、AUC_%Extrap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空腹血糖、凝血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萧山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1-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05-09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07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高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1-21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079
- 药物名称
- 艾曲泊帕乙醇胺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儿童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使血小板计数升高并减少或防止出血。 本品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ITP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双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双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YAA1-EPZ-2213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2-10-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