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310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免疫与风湿(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单中心、开放、多剂量设计,研究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多次口服 HMPL-523 片随后单次口服 300 mg/150 μCi [14C]HMPL-523 混悬液后人体内物质平衡的 I 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9-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2-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2-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2-1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5-1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苏州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缪丽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牛娟娟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牛娟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5909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X1座10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0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缪丽燕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899号
- 邮编
- 215000
- 单位名称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2-523-00CH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初始版V3.0
- 版本日期
- 2022-09-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多次口服 HMPL-523 片、随后单次口服[14C]HMPL-523 混悬液后体内的吸收、代谢和排泄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多次口服 HMPL-523 片、随后单次口服[14C]HMPL-523 混悬液在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多次口服 HMPL-523 片、随后单次口服[14C]HMPL-523 混悬液在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且依从性良好
2.18~40 岁(含)的男性健康受试者
3.体重≥50 kg,体重指数(BMI)在 19~28 kg/m2 之间(含临界值)
4.健康状况良好
5.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必须承诺从入住研究中心至末次研究给药后的 1 年内无育儿计划、无捐精计划,且和其性伴侣双方均采取可靠的双重避孕措施
2.18~40 岁(含)的男性健康受试者
3.体重≥50 kg,体重指数(BMI)在 19~28 kg/m2 之间(含临界值)
4.健康状况良好
5.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必须承诺从入住研究中心至末次研究给药后的 1 年内无育儿计划、无捐精计划,且和其性伴侣双方均采取可靠的双重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筛选前3个月内及筛选期有显著临床意义的代谢/内分泌、肝脏、肾脏、 血液、肺、免疫、心血管、胃肠、生殖泌尿、神经或精神系统疾病的病 史或临床表征(由研究者判断)
2. 肾小球滤过率或依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140-年龄)×体重(kg)]/ [0.818×血肌酐(μmol/L)]估算的肌酐清除率
3. 既往有胃肠手术、肾脏手术、胆囊切除术等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 收或排泄的手术史
4. 严重过敏史(如药物过敏)和筛选前 2 周内的急性过敏性鼻炎或食物过 敏,以及已知对研究药物及其辅料过敏者
5. 12 导联心电图显示 QTcF>450 msec[QTcF = QT/(RR^0.33);其中 RR= 60/HR,HR 为心率]
6. 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疾病,以及影响试验药物安 全性评价的疾病者,如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痔疮或伴有定期/正在便血的 肛周疾病、习惯性便秘或腹泻、肠易激综合征、炎症性肠病等,或首次 给药前 7 天内有严重的呕吐和腹泻病史
7. 眼科检查(眼压、眼底摄片和裂隙灯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 10 支;
9.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21 单位酒精(1 单位 =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筛 选期时酒精呼气试验结果>20 mg/100 mL;
10. 存在药物滥用或尿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 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11. 筛选前 2 个月内使用过血液制品;筛选前 3 个月内有献血(含成分献血) 或失血≥400 mL 者,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含成分献血)或失血≥200 mL, 或打算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2. 晕针、晕血、难以采集静脉血,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 食安排者;
1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1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筛查C反应蛋白异常有临床意义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检测呈阳性者;
15.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和中草药类补药;
16.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服用任何非处方药(包括但不限于维生素、预防治 疗、植物类保健产品,降低胃酸药等);
17.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接受过试验用药品者;
18. 在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服用过含有酒精、葡萄柚、西柚、酸橙和咖啡因 的食物、果汁或饮料;
19. 从事需长期暴露于放射性条件下的工作者;或首次给药前 1 年内有显著 放射性暴露(≥2 次胸/腹部 CT,或≥3 次其他各类 X 射线检查)或参加 过放射性药物标记试验者;
20. 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以及末次给药后两周内有计划接种疫苗者;
21. 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正常完成或研究数 据评估的疾病或状态,或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2. 肾小球滤过率或依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140-年龄)×体重(kg)]/ [0.818×血肌酐(μmol/L)]估算的肌酐清除率
3. 既往有胃肠手术、肾脏手术、胆囊切除术等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 收或排泄的手术史
4. 严重过敏史(如药物过敏)和筛选前 2 周内的急性过敏性鼻炎或食物过 敏,以及已知对研究药物及其辅料过敏者
5. 12 导联心电图显示 QTcF>450 msec[QTcF = QT/(RR^0.33);其中 RR= 60/HR,HR 为心率]
6. 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疾病,以及影响试验药物安 全性评价的疾病者,如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痔疮或伴有定期/正在便血的 肛周疾病、习惯性便秘或腹泻、肠易激综合征、炎症性肠病等,或首次 给药前 7 天内有严重的呕吐和腹泻病史
7. 眼科检查(眼压、眼底摄片和裂隙灯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 10 支;
9.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21 单位酒精(1 单位 =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筛 选期时酒精呼气试验结果>20 mg/100 mL;
10. 存在药物滥用或尿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 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11. 筛选前 2 个月内使用过血液制品;筛选前 3 个月内有献血(含成分献血) 或失血≥400 mL 者,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含成分献血)或失血≥200 mL, 或打算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2. 晕针、晕血、难以采集静脉血,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 食安排者;
1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1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筛查C反应蛋白异常有临床意义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检测呈阳性者;
15.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和中草药类补药;
16.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服用任何非处方药(包括但不限于维生素、预防治 疗、植物类保健产品,降低胃酸药等);
17.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接受过试验用药品者;
18. 在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服用过含有酒精、葡萄柚、西柚、酸橙和咖啡因 的食物、果汁或饮料;
19. 从事需长期暴露于放射性条件下的工作者;或首次给药前 1 年内有显著 放射性暴露(≥2 次胸/腹部 CT,或≥3 次其他各类 X 射线检查)或参加 过放射性药物标记试验者;
20. 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以及末次给药后两周内有计划接种疫苗者;
21. 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正常完成或研究数 据评估的疾病或状态,或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MPL-523 乙酸盐片: 英文通用名:Sovleplenib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于开始进食普通早餐后 30 分钟(±2 分钟)(要求给药前用完早餐)时用约 240 mL 饮用水送服 300 mg HMPL-523 片,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第1天~第7天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于开始进食普通早餐后 30 分钟(±2 分钟)(要求给药前用完早餐)时用约 240 mL 饮用水送服 300 mg HMPL-523 片,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第1天~第7天
中文通用名:[14C]HMPL-523 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混悬液
规格:300 mg/150 μCi
用法用量:受试者应在开始进食早餐后 30 分钟(±2 分钟)(要求给药前用完早餐)时服用配制完成的混悬液;服药须尽快完成,最长不得超过 10 分钟,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300 mg/150 μCi
用法用量:受试者应在开始进食早餐后 30 分钟(±2 分钟)(要求给药前用完早餐)时服用配制完成的混悬液;服药须尽快完成,最长不得超过 10 分钟,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评价餐后多次口服 HMPL-523 片、随后单次口服约 300 mg/150 μCi [14C]HMPL-523 混悬液后总放射性的药代动力学(PK)参数以及总放射性在全血与血浆中的分配比评价时间:试验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定量分析受试者多次口服 HMPL-523 片、随后单次口服约 300 mg/150 μCi [14C]HMPL-523 混悬液后排泄物中的总放射性,获得回收率数据,确定主要排泄途径评价时间:试验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获得人体血浆、尿液和粪便中放射性代谢物谱,鉴定主要代谢产物,确定生物转化途径评价时间:试验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1-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12-0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10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牛娟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2-23
- 申请人名称
- 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101
- 药物名称
- HMPL-523乙酸盐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中心、开放、多剂量设计,研究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多次口服 HMPL-523 片随后单次口服 300 mg/150 μCi [14C]HMPL-523 混悬液后人体内物质平衡的 I 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14C]HMPL-523在中国成年男性健康受试者体内的物质平衡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2-523-00CH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初始版V3.0
- 版本日期
- 2022-09-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