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23120 快照:主动终止 I期

评价倍赛诺他片联合伊沙佐米和地塞米松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有效性

研究药物
倍赛诺他片
适应症
难治性或复发性多发性骨髓瘤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2-12-23
登记地点
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 等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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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223120
快照状态
主动终止
状态阶段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肿瘤(规则标签)
申请人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倍赛诺他片联合伊沙佐米和地塞米松在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有效性的Ⅰb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3-03-23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2-12-23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3-02-03;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3-02-10;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国内:2024-04-22;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4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6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公司研发管线调整,决定暂时终止该项临床试验。终止原因不涉及该药物安全性。)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河南省 · 洛阳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侯健
  • 上海市同仁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立根
  • 上海长征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杜鹃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常春康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蔡真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瑾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张孝平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姜波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亚非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文明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朱尊民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杨海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张仰明
申请人名称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张仰明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号7号楼227室
联系人邮编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侯健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黄埔区山东中路145号
邮编
200127
单位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相关登记号
CTR20180269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BGT-001-002
方案最新版本号
V2.0
版本日期
2023-03-2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1.评价倍赛诺他片联合伊沙佐米和地塞米松在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Ⅱ期推荐给药剂量(RP2D),为后续的临床研究提供依据。
2.评价倍赛诺他片联合伊沙佐米和地塞米松在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有效性,以及倍赛诺他和代谢物M1及伊沙佐米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3.评价倍赛诺他片联合伊沙佐米和地塞米松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时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以及微小残留病(MRD)。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75岁(包含边界值)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经标准治疗方案充分治疗后的末线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既往至少接受过蛋白酶体抑制剂、免疫调节剂),且满足下述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标准: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对首次治疗或挽救治疗无效(无效的定义:未达到微小缓解,或治疗过程中发生疾病进展);或者末次治疗后60填内疾病进展;
·复发多发性骨髓瘤:既往接受过治疗但目前疾病进展,需要启动挽救治疗且不符合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标准;
4.受试者必须有以下任意一种可测量病灶:血清M蛋白≥5g/L,尿M蛋白≥200mg/24h,受累血清游离轻链(FLC)≥100mg/L且比值异常;
5.按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织(ECOG)评分(附件2),体力状况未0-2分;
6.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
7.受试者具有适当的骨髓储存和器官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 9/L,且入组前21天内未使用非聚乙二醇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SC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
·血小板≥50×10 9/L,且入组前7天内未进行血小板输注;
·血红蛋白≥60g/L,且入组前7天内未进行红细胞输注;
·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ULN),如有肝转移或Glibert综合征,总胆红素≤3×ULN;
·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ULN,如有肝转移,则ALT或AST≤5×ULN;
·依据Cockcroft-Gault公式(附件3)估算的肌酐清除率≥30mL/min;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心电图基本正常,QTcF(经Fridericia公式计算校正,见附件4)≤450ms(女性),≤470ms(男性)
8.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或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等);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受试者为继发性浆细胞白血病(外周浆细胞比例≥5%);
2. 已知对倍赛诺他片活性成分或其辅料(预胶化淀粉,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聚维酮,欧巴代)或地塞米松、伊沙佐米有过敏史者;
3.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4.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严重的外伤,或者在试验期间预期需要进行重大外科手术(椎体成型术除外)的受试者;
5. 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者(≤20mg/天的泼尼松及其等效剂量的类固醇激素除外);
6. 计划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或者在首次给药前100天内进行了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者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进行了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GVHD)并需要免疫抑制治疗的受试者;
7. 已知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8.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需要治疗性抗凝的血栓栓塞事件,或具有静脉滤器的受试者;
·按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者(附件5);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Ⅲ~Ⅳ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标准抗高血压治疗后血压仍无法控制在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
·任何增加QTcF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尖端扭转型室速、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
9. 不能吞咽胶囊或患有明显影响肠胃功能的疾病,如吸收不良综合征、胃或小肠切除、有症状的炎症性肠病、部分或完全肠梗阻;
10. 正在服用(或在首次用药前1周不能停用)任何CYP1A2的强抑制剂、CYP3A4的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抗心律失常的药物、可能延长QT期间的药物(附件6和7),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11. HIV感染,活动性HBV和HCV感染(HbsAg阳性;或者HbsAg阴性但HbcAb阳性,且HBV DNA超过正常值上限;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
12. 需要静脉注射抗感染治疗的急性活动性感染者;
13. 进入研究前3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后稳定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4.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心理或精神疾病障碍,或有药物滥用史的受试者;
15. 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不包括脱发症和入选标准7中规定的骨髓储备和器官功能指标);
16. 经研究者判断有其他不适于参加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倍赛诺他片: 英文通用名:Bisthianostat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用量遵医嘱。
用药时程:4周(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周给药三次,给药三周,停药一周(D1、D3、D5、D8、D10、D12、D15、D17、D19给药)。共给药8各周期。

中文通用名:倍赛诺他片: 英文通用名:Bisthianostat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用量遵医嘱。
用药时程:4周(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周给药三次,给药三周,停药一周(D1、D3、D5、D8、D10、D12、D15、D17、D19给药)。共给药8各周期。

中文通用名:枸橼酸伊沙佐米胶囊: 英文通用名:Ixazomib Citrate Capsules 商品名称:恩莱瑞

剂型:胶囊
规格:4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4mg
用药时程:4周(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周给药一次,给药三周,停药一周(D1、D8、D15给药)。共给药8各周期。

中文通用名:地塞米松片: 英文通用名:Dxamethason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20mg
用药时程:4周(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周给药两次,给药三周,停药一周(D1、D2、D8、D9、D15、D16给药)。共给药8各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1. 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为第1周期D8、D15、D22各1次;第2周期D1、D15各1次;从第3周期开始每周期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 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ECG评价时间为前两个周期D1、D2、D8、D15、D16,从第3周期开始每周期D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3. 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评价时间为第1周期D1、D8、D15、D22;第2周期D1、D2、D15、D16;从第3周期开始每周期D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抗肿瘤疗效评价评价时间:在基线期,以及研究治疗起始的前6个月每8周进行1次,之后每12周进行1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及药效动力学(PD)特征评价时间:治疗的第一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9-14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23120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申请人联系人
张仰明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2-12-23
申请人名称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23120
相关登记号
CTR20180269
药物名称
倍赛诺他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难治性或复发性多发性骨髓瘤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倍赛诺他片联合伊沙佐米和地塞米松在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有效性的Ⅰb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倍赛诺他片联合伊沙佐米和地塞米松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有效性
试验方案编号
BGT-001-002
方案最新版本号
V2.0
版本日期
2023-03-23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