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330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的多中心、随机、开放、多剂量、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2-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2-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12-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1-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3-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2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广东省 · 广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山东省 · 济宁市重庆市 · 重庆市陕西省 · 西安市天津市 · 天津市浙江省 · 杭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李毅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房茂胜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温预关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郭建雄
- 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新纯
- 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袁宁
- 山东省戴庄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张明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余雪芹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李贵斌
- 天津安定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洁
- 浙江萧山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鹏
- 浙江萧山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陈建
-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许来
- 十堰太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艾春启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洪瑶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洪瑶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号万轮科技园9号楼南座2层
- 联系人邮编
- 310051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李毅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 邮编
- 430012
- 单位名称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房茂胜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 邮编
- 430012
- 单位名称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温预关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36号
- 邮编
- 510370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主要研究者 4
- 姓名
- 郭建雄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36号
- 邮编
- 510370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Z-BE-P-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4
- 版本日期
- 2023-02-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受试制剂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规格:1ml:100mg,(以帕利哌酮计),杭州澳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和参比制剂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商品名:善思达® /Invega Sustenna®,规格:1ml:100mg(以帕利哌酮计),Janssen Pharmaceutica N.V.公司生产]在多次给药达稳态后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岁(含18岁和65岁)的男性或女性,在筛选前至少1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符合DSM-5或ICD-10诊断标准);
2.筛选时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35.0 kg/m2之间(包括19.0 kg/m2和35.0 kg/m2;BMI=体重÷身高2);
3.筛选期及基线的临床评估PANSS量表总分≤80分者;
4.筛选时及基线期临床总体印象-疾病严重程度量表(CGI-S)评分≤4分;
5.患者或其伴侣在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禁止使用避孕药),避免使自己或伴侣怀孕;
6.受试者和其监护人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筛选时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35.0 kg/m2之间(包括19.0 kg/m2和35.0 kg/m2;BMI=体重÷身高2);
3.筛选期及基线的临床评估PANSS量表总分≤80分者;
4.筛选时及基线期临床总体印象-疾病严重程度量表(CGI-S)评分≤4分;
5.患者或其伴侣在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禁止使用避孕药),避免使自己或伴侣怀孕;
6.受试者和其监护人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经DSM-5或ICD-10诊断为除精神分裂症外其他精神疾病;
2. 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或食物过敏)或变态反应疾病史(如哮喘等),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或明确对受试制剂、参比制剂及其中任何辅料过敏或不耐受(包括过敏测试显示对帕利哌酮超敏);
3. 既往或目前患有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征(NMS);
4. 患有帕金森病、路易小体痴呆或痴呆相关性精神病;
5. 既往使用利培酮或帕利哌酮或其他精神病药物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6. 既往或目前患有癫痫或惊厥性疾病或病史(儿童高热惊厥除外),或筛选前1年内有卒中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
7. 筛选时患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且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可能对受试者参与本临床试验造成干扰的任何疾病或检查异常情况;
8. 筛选时或基线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一条或多条:1)总胆红素>1.5× ULN,或AST或ALT > 2× ULN;2)CLcr < 80mL/min;3)白细胞计数< 3×109/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 1.5×109/L,或血小板< 1×LLN;
9. 有严重自杀倾向:1) 筛选时C-SSRS“自杀意念”在过去6个月内第4项或第5项回答“是”;或2) 根据C-SSRS“自杀行为”,过去6个月内有过自杀行为;或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严重自杀风险;
10. 患有先天性长QT间期综合征;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者在筛选时存在经研究者判断参加本试验会明显影响受试者安全性的心律失常;筛选时或基线男性QTc间期大于450 ms、女性QTc间期大于460 ms;存在尖端扭转性心动过速或猝死的风险(如有临床意义的心动过缓、正患有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目前正在使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加替沙星、盐酸莫西沙星)等)且参加本试验会明显影响受试者安全性;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且参加本试验会明显影响受试者安全性的其他心电图异常;
11. 患有未能控制的糖尿病,或筛选时或基线糖化血红蛋白(HbAlc)水平≥7%;
12. 筛选时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梅毒抗体任一项阳性或乙肝五项检查判定为大三阳,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13. 入组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14. 患有食管运动障碍、吞咽困难等可能有吸入性肺炎风险者;
15. 毒品或药物滥用史、酗酒:①有吸毒或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时或基线尿药筛查结果呈阳性(医嘱用药所致阳性结果除外);②入组前3个月平均每周饮用含14个单位酒精的饮品(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白酒或150mL葡萄酒),或筛选时或基线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16. 使用过以下药物或接受过以下治疗的患者:①入组前4周内使用过齐拉西酮、硫利达嗪;②入组前2个月内使用过注射用利培酮微球(恒德®),或入组前4个月内使用过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善思达®),或入组前18个月内使用过棕榈帕利哌酮酯注射液(3M)(善妥达®);③入组前4周内使用过其他抗精神病长效注射剂;④入组前1个月内使用了非选择性或不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类抗抑郁药;⑤入组前2周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使用了CYP3A4或CYP2D6或P-糖蛋白(P-gp)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
17. 入组前1个月内使用了其他临床研究药物;
18. (问诊)直立性低血压病史或晕厥病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19. 妊娠检查结果阳性、孕期、计划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或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20. 有晕针或晕血史,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21. 其他任何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或不能完成试验。
2. 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或食物过敏)或变态反应疾病史(如哮喘等),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或明确对受试制剂、参比制剂及其中任何辅料过敏或不耐受(包括过敏测试显示对帕利哌酮超敏);
3. 既往或目前患有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征(NMS);
4. 患有帕金森病、路易小体痴呆或痴呆相关性精神病;
5. 既往使用利培酮或帕利哌酮或其他精神病药物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6. 既往或目前患有癫痫或惊厥性疾病或病史(儿童高热惊厥除外),或筛选前1年内有卒中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
7. 筛选时患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且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可能对受试者参与本临床试验造成干扰的任何疾病或检查异常情况;
8. 筛选时或基线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一条或多条:1)总胆红素>1.5× ULN,或AST或ALT > 2× ULN;2)CLcr < 80mL/min;3)白细胞计数< 3×109/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 1.5×109/L,或血小板< 1×LLN;
9. 有严重自杀倾向:1) 筛选时C-SSRS“自杀意念”在过去6个月内第4项或第5项回答“是”;或2) 根据C-SSRS“自杀行为”,过去6个月内有过自杀行为;或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严重自杀风险;
10. 患有先天性长QT间期综合征;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者在筛选时存在经研究者判断参加本试验会明显影响受试者安全性的心律失常;筛选时或基线男性QTc间期大于450 ms、女性QTc间期大于460 ms;存在尖端扭转性心动过速或猝死的风险(如有临床意义的心动过缓、正患有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目前正在使用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加替沙星、盐酸莫西沙星)等)且参加本试验会明显影响受试者安全性;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且参加本试验会明显影响受试者安全性的其他心电图异常;
11. 患有未能控制的糖尿病,或筛选时或基线糖化血红蛋白(HbAlc)水平≥7%;
12. 筛选时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梅毒抗体任一项阳性或乙肝五项检查判定为大三阳,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13. 入组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14. 患有食管运动障碍、吞咽困难等可能有吸入性肺炎风险者;
15. 毒品或药物滥用史、酗酒:①有吸毒或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时或基线尿药筛查结果呈阳性(医嘱用药所致阳性结果除外);②入组前3个月平均每周饮用含14个单位酒精的饮品(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白酒或150mL葡萄酒),或筛选时或基线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16. 使用过以下药物或接受过以下治疗的患者:①入组前4周内使用过齐拉西酮、硫利达嗪;②入组前2个月内使用过注射用利培酮微球(恒德®),或入组前4个月内使用过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善思达®),或入组前18个月内使用过棕榈帕利哌酮酯注射液(3M)(善妥达®);③入组前4周内使用过其他抗精神病长效注射剂;④入组前1个月内使用了非选择性或不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类抗抑郁药;⑤入组前2周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使用了CYP3A4或CYP2D6或P-糖蛋白(P-gp)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
17. 入组前1个月内使用了其他临床研究药物;
18. (问诊)直立性低血压病史或晕厥病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19. 妊娠检查结果阳性、孕期、计划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或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20. 有晕针或晕血史,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21. 其他任何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或不能完成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ml:150mg(以帕利哌酮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1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5ml:150mg(以帕利哌酮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1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100mg(以帕利哌酮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8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然后每28天于臀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1次
规格:1ml:100mg(以帕利哌酮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8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然后每28天于臀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善思达® /Invega Susten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ml:150mg(以帕利哌酮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1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5ml:150mg(以帕利哌酮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1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善思达® /Invega Susten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100mg(以帕利哌酮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8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然后每28天于臀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1次
规格:1ml:100mg(以帕利哌酮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8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然后每28天于臀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ss,AUC0-τ评价时间:生物等效性研究阶段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Cav,ss,Cmin,ss,Tmax,ss,波动系数和波动幅度评价时间:生物等效性研究阶段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检查等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2-24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0-27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1-02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2-03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2-06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08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08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23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30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洪瑶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2-23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305
- 药物名称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精神分裂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的多中心、随机、开放、多剂量、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Z-BE-P-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4
- 版本日期
- 2023-02-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