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336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Ⅰ/Ⅱa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锦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治疗1型SMA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疗效的多中心、开放、单臂、单剂量递增的Ⅰ/Ⅱa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1-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1-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3-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3-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沈阳市江苏省 · 苏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封志纯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姜玉武;魏翠洁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王华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汤继宏
-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倩
- 山东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黄艳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熊晖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双庆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锦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余双庆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5号院3号楼4层428室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封志纯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南门仓胡同5号
- 邮编
- 100007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LJY-GC101-SMA-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3-11-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I期(耐受性试验)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给药治疗1型SMA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IIa期(初步疗效探索)
主要目的: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给药治疗1型SMA患者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给药治疗1型SMA患者的安全性、AAV病毒载量及免疫原性。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给药治疗1型SMA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IIa期(初步疗效探索)
主要目的: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给药治疗1型SMA患者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给药治疗1型SMA患者的安全性、AAV病毒载量及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Ⅰ/Ⅱa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0月(最小年龄)至6月(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SMN1 双侧等位基因突变(缺失或点突变)基因诊断为SMA,符合 1 型 SMA 临床表现;
2.发病年龄<6 个月龄,注射给药当天年龄≥9 个月,性别不限;
3.在筛选时服用过至少 3 个月利司扑兰;
4.法定监护人能够理解研究方案要求和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发病年龄<6 个月龄,注射给药当天年龄≥9 个月,性别不限;
3.在筛选时服用过至少 3 个月利司扑兰;
4.法定监护人能够理解研究方案要求和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SMA药物临床试验或其他AAV基因治疗临床研究
2. 给药前30天内口服过β2受体激动剂治疗者(沙丁胺醇吸入性给药除外);
3. 给药前90天内合并使用以下任何药物如:治疗肌病或神经病的药物,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药物;
4. 给药前注射过诺西那生钠或给药当天服用过利司扑兰;
5. 筛选期时使用有创呼吸机支持或安静清醒状态下脉搏血氧饱和度<95%
6. 筛选期时需要使用无创通气支持≥ 16 小时/天者
7. 血清Anti-AAV9中和抗体滴度>1:100;
8. 易过敏体质患者,包括对泼尼松龙、其他糖皮质激素、其赋形剂过敏或超敏反应、对碘或含碘产品过敏或超敏反应或局麻药过敏者
9. 筛选前2周内需要全身治疗和/或住院治疗的严重非呼吸道及呼吸道感染者
10. 存在脊椎穿刺手术或鞘内治疗的禁忌症
11. 研究者认为对基因替代治疗造成不必要风险的伴随疾病,例如:严重的心脑血管系统疾病、消化道系统疾病、肝肾功能障碍性疾病、糖尿病、已知的癫痫、惊厥或抽搐史或有精神病家族史
12. 筛选期或基线期实验室检查异常者,如:
a) 肝肾功能障碍者,即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转移酶(GGT)、血胆红素,各值均≥3倍正常值上限(ULN);肌酐>正常值;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延长>1.5倍正常值上限。*不应排除新生儿正常生理性黄疸时单纯胆红素水平升高者,且正常值范围符合受试者年龄;
b) 血常规:血红蛋白(Hgb)<正常值下限或>正常值上限、白细胞(WBC)<正常值下限或>正常值上限、血小板(PLT)<正常值下限或>正常值上限;*正常值范围符合受试者年龄;
c) 尿常规:白细胞(WBC)>5个/HP、尿蛋白(PRO)阳性、红细胞(RBC)>3个/HP;
d) 心功能:改良ROSS心力衰竭分级(婴幼儿)达到中度心衰标准(因SMA疾病本身可引起单纯呼吸节律增快,故在结合患儿临床表现、ECG、超声心动图结果显示有心脏疾病的情况下才适用ROSS评分);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4. 接种疫苗与给药间隔<2周者
15. 根据中国儿童生长标准,低于同龄同性别儿童平均体重2个标准差的且不愿意使用口服喂养替代方法者
1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2. 给药前30天内口服过β2受体激动剂治疗者(沙丁胺醇吸入性给药除外);
3. 给药前90天内合并使用以下任何药物如:治疗肌病或神经病的药物,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药物;
4. 给药前注射过诺西那生钠或给药当天服用过利司扑兰;
5. 筛选期时使用有创呼吸机支持或安静清醒状态下脉搏血氧饱和度<95%
6. 筛选期时需要使用无创通气支持≥ 16 小时/天者
7. 血清Anti-AAV9中和抗体滴度>1:100;
8. 易过敏体质患者,包括对泼尼松龙、其他糖皮质激素、其赋形剂过敏或超敏反应、对碘或含碘产品过敏或超敏反应或局麻药过敏者
9. 筛选前2周内需要全身治疗和/或住院治疗的严重非呼吸道及呼吸道感染者
10. 存在脊椎穿刺手术或鞘内治疗的禁忌症
11. 研究者认为对基因替代治疗造成不必要风险的伴随疾病,例如:严重的心脑血管系统疾病、消化道系统疾病、肝肾功能障碍性疾病、糖尿病、已知的癫痫、惊厥或抽搐史或有精神病家族史
12. 筛选期或基线期实验室检查异常者,如:
a) 肝肾功能障碍者,即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转移酶(GGT)、血胆红素,各值均≥3倍正常值上限(ULN);肌酐>正常值;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延长>1.5倍正常值上限。*不应排除新生儿正常生理性黄疸时单纯胆红素水平升高者,且正常值范围符合受试者年龄;
b) 血常规:血红蛋白(Hgb)<正常值下限或>正常值上限、白细胞(WBC)<正常值下限或>正常值上限、血小板(PLT)<正常值下限或>正常值上限;*正常值范围符合受试者年龄;
c) 尿常规:白细胞(WBC)>5个/HP、尿蛋白(PRO)阳性、红细胞(RBC)>3个/HP;
d) 心功能:改良ROSS心力衰竭分级(婴幼儿)达到中度心衰标准(因SMA疾病本身可引起单纯呼吸节律增快,故在结合患儿临床表现、ECG、超声心动图结果显示有心脏疾病的情况下才适用ROSS评分);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4. 接种疫苗与给药间隔<2周者
15. 根据中国儿童生长标准,低于同龄同性别儿童平均体重2个标准差的且不愿意使用口服喂养替代方法者
1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mL:1.2E+14vg
用法用量:鞘内注射,2ml或4ml
用药时程:解冻后药品须在1小时内使用。若需延后使用,应保存2~8℃,并在7天内使用。
规格:1mL:1.2E+14vg
用法用量:鞘内注射,2ml或4ml
用药时程:解冻后药品须在1小时内使用。若需延后使用,应保存2~8℃,并在7天内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 期(耐受性试验) 评价 18 个月龄时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评价时间:18 个月龄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a 期(初步疗效探索) 主要终点指标: 评价 18个月龄时达到 WHO-MGRS规定的独立坐姿至少 10 秒的运动里程碑比例;评价时间:18 个月龄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1) 评价 18 个月龄时保持成长能力的患者比例【不通过机械支持(即饲管)获得营养;保持体重:体重≥同龄同性别儿童平均体重减 2 个标准差】评价时间:18 个月龄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2) 评价 18 个月龄时 CHOP-INTEND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18月龄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3) 评价 14 个月龄时的无事件生存比例评价时间:14月龄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同意 · 2022-11-18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同意 · 2023-06-27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同意 · 2023-12-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36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双庆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1-12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锦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3366
- 药物名称
- 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型脊髓性肌萎缩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治疗1型SMA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疗效的多中心、开放、单臂、单剂量递增的Ⅰ/Ⅱa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治疗1型SMA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疗效的多中心、开放、单臂的Ⅰ/Ⅱa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LJY-GC101-SMA-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3-11-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