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06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哮喘 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哮喘患者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或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COPD) 本品适用于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70%。预计正常值的慢阻肺患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及肺气肿)和尽管规范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治疗仍有急性加重史的患者的对症治疗。
完整专业题目
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交叉设计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经口腔吸入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的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12-1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1-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长沙市第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何书贵
- 申请人名称
- 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何书贵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28号国际健康港11栋厂房第3、4层
- 联系人邮编
- 51904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昕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 邮编
- 410015
- 单位名称
- 长沙市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RES-BF-0201-P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2-12-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空腹条件下,考察受试制剂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规格:320 μg/9 μg)和参比制剂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AstraZeneca AB生产,商品名:信必可都保®/Symbicort Turbuhaler®,规格:320 μg/9 μg)的给药方式与操作流程;考察采样量、采血时间点等设置的合理性,验证血浆药物浓度分析方法,为正式试验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均可;
2.年龄为18~65岁(含边界值);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为18~65岁(含边界值);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使用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者;
2. 有呼吸系统病史,如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肺纤维化、肺动脉高压、肺水肿、肺间质病变、矛盾性支气管痉挛,或咽喉溃疡、水肿、活动性或非活动性结核感染,或既往进行过咽喉、气管/支气管及肺部手术,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出现病毒或细菌引起的上、下呼吸道感染、急性鼻窦炎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
3. 有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4. 既往有青光眼、眼压升高、白内障病史者或患有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如痔疮、急性胃炎等病史或正患有口腔疾病如口腔溃疡、口腔白色念珠菌感染、口腔黏膜破损者;
5. 对本药物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或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7.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使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影响研究药物吸收代谢,或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试验者;
9.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保健品等);
10.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1.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2. 药物滥用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试验前6个月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酗酒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6.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志愿者(或其伴侣)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9. 女性志愿者为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0. 体格检查、心电图、生命体征、胸部X线、肺功能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输血四项、血生化、凝血功能及女性血妊娠)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21. 肺功能检查:FEV1实测值/FEV1预计值≤80%或FVC≤预计值的80%者;
22. 烟检结果阳性者;
23. 药筛结果阳性者;
24. 酒精测试结果阳性者;
25. 不能正确地使用吸入装置或吸入给药培训不合格者;
26. 志愿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 有呼吸系统病史,如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肺纤维化、肺动脉高压、肺水肿、肺间质病变、矛盾性支气管痉挛,或咽喉溃疡、水肿、活动性或非活动性结核感染,或既往进行过咽喉、气管/支气管及肺部手术,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出现病毒或细菌引起的上、下呼吸道感染、急性鼻窦炎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
3. 有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4. 既往有青光眼、眼压升高、白内障病史者或患有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如痔疮、急性胃炎等病史或正患有口腔疾病如口腔溃疡、口腔白色念珠菌感染、口腔黏膜破损者;
5. 对本药物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或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7.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使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影响研究药物吸收代谢,或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试验者;
9.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保健品等);
10.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1.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2. 药物滥用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试验前6个月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酗酒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6.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志愿者(或其伴侣)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9. 女性志愿者为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0. 体格检查、心电图、生命体征、胸部X线、肺功能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输血四项、血生化、凝血功能及女性血妊娠)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21. 肺功能检查:FEV1实测值/FEV1预计值≤80%或FVC≤预计值的80%者;
22. 烟检结果阳性者;
23. 药筛结果阳性者;
24. 酒精测试结果阳性者;
25. 不能正确地使用吸入装置或吸入给药培训不合格者;
26. 志愿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英文通用名:Budesonide and Formoterol Fumarate Powder for Inhalation (II) 商品名称:NA
剂型:吸入粉雾剂
规格:每支60吸,每吸含布地奈德320微克,富马酸福莫特罗9.0微克
用法用量:口腔吸入,每次1吸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两周期之间清洗期至少为7天。
规格:每支60吸,每吸含布地奈德320微克,富马酸福莫特罗9.0微克
用法用量:口腔吸入,每次1吸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两周期之间清洗期至少为7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英文通用名:Budesonide and Formoterol Fumarate Powder for Inhalation (II) 商品名称:信必可都保®
剂型:吸入粉雾剂
规格:每支60吸,每吸含布地奈德320微克,富马酸福莫特罗9.0微克
用法用量:口腔吸入,每次1吸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两周期之间清洗期至少为7天。
规格:每支60吸,每吸含布地奈德320微克,富马酸福莫特罗9.0微克
用法用量:口腔吸入,每次1吸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两周期之间清洗期至少为7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0 h)至给药后24 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l/2、AUC_%Extrap、z等评价时间:给药前(0 h)至给药后24 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温、血压、脉搏),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血妊娠试验(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给药后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1-21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2-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06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何书贵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1-10
- 申请人名称
- 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061
- 药物名称
- 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哮喘 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哮喘患者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或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COPD) 本品适用于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70%。预计正常值的慢阻肺患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及肺气肿)和尽管规范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治疗仍有急性加重史的患者的对症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交叉设计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经口腔吸入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的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Ⅱ)的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RES-BF-0201-P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2-12-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