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17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6MW3211注射液单药或联合阿扎胞苷或阿扎胞苷和维奈克拉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性的Ib/I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9-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1-3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广东省 · 湛江市河北省 · 唐山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山东省 · 潍坊市浙江省 · 杭州市云南省 · 昆明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虎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郑昌成
-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湛江市 · 研究者:吴国才
-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唐山市 · 研究者:闫振宇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刘清池
- 潍坊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潍坊市 · 研究者:冉学红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黄健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周泽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晶
- 申请人名称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晶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505号展想大厦6楼606
- 联系人邮编
-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河南省
- 邮编
- 450003
- 单位名称
- 河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6MW3211-2022-CP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2-09-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6MW3211注射液联合阿扎胞苷或阿扎胞苷和维奈克拉治疗AML和MDS患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6MW3211注射液联合阿扎胞苷或阿扎胞苷和维奈克拉治疗AML和MDS患者的有效性、PK、药效学特征及免疫原性。
次要目的:评价6MW3211注射液联合阿扎胞苷或阿扎胞苷和维奈克拉治疗AML和MDS患者的有效性、PK、药效学特征及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II期:1. 不耐受强化疗的初治AML患者(除外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不耐受强化疗定义为a)年龄≥75周岁,性别不限 或b)年龄≥18周岁<75周岁,性别不限,满足以下任一条件:ECOG为 2-3; 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或EF≤50%或者患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DLCO≤65%或者FEV1≤65%;30ml/min≤肌酐清除率<45ml/min;1.5 x ULN<总胆红素≤3.0 x ULN;患有任何经研究者判定与强化诱导化疗不相容的其他合并症,由申办方医学监察与研究者共同决定是否可以入组。2. 中高危初治MDS(IPSS-R积分>3.5分),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3.复发/难治性AML(除外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4.复发难治的中高危MDS(IPSS-R积分>3.5分),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0~2分(年龄≥18周岁<75周岁的初治AML患者ECOG:0-3分)
3.预计生存期≥3个月
4.受试者血细胞需满足以下情况: 初治AML患者:外周血或骨髓原始细胞≥20%; 复发/难治性AML和MDS患者:筛选时白细胞(WBC)计数≤25×10^9个细胞/L(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允许使用羟基脲来控制白细胞计数)
5.在筛选时,受试者必须具有足够的凝血和肝肾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ULN(年龄≥18周岁<75周岁的初治AML患者:TBIL:≤3×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3×ULN;血清肌酐(Cr) ≤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且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6.愿意提供治疗前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或在筛选期和接受治疗后自愿接受骨髓穿刺和外周血涂片检查
7.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1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2.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0~2分(年龄≥18周岁<75周岁的初治AML患者ECOG:0-3分)
3.预计生存期≥3个月
4.受试者血细胞需满足以下情况: 初治AML患者:外周血或骨髓原始细胞≥20%; 复发/难治性AML和MDS患者:筛选时白细胞(WBC)计数≤25×10^9个细胞/L(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允许使用羟基脲来控制白细胞计数)
5.在筛选时,受试者必须具有足够的凝血和肝肾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ULN(年龄≥18周岁<75周岁的初治AML患者:TBIL:≤3×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3×ULN;血清肌酐(Cr) ≤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且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6.愿意提供治疗前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或在筛选期和接受治疗后自愿接受骨髓穿刺和外周血涂片检查
7.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1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II期:既往患有骨髓增殖性疾病(MPN),包括: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V),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除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ET);或患有骨髓增生异常-骨髓增殖性肿瘤(MDS-MPN)疾病,包括慢性单核粒细胞白血病(CMML)、不典型慢性粒细胞白血病(aCML)、幼年型粒-单细胞白血病(JMML)和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M3)
2. 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外达到临床治愈的恶性肿瘤(至少5年以上无复发)、局限性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已治愈的原位癌
3. 有已知的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浸润
4. 既往有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或库姆分型试验阳性病史患者
5. 患有活动性、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的其它自身免疫性疾病;已知患有遗传性或获得性的出血性疾病;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出血、凝血障碍;或需要治疗性使用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
6. 患有临床意义的(即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脑血管意外/卒中(随机分组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随机分组前6个月内)、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定义为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3级以上(含3级),详见附件7】或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7. 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使用预防性的皮质类固醇以避免过敏反应(例如,静脉造影剂、化疗药物或输血前预处理);
8.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活性成分及辅料成分过敏;
9. 筛选前4周内有重大手术(包括择期手术、限期手术和急症手术)和预期在本研究期间(包括28天筛选期)有重大手术的患者;
10. 活动性乙肝(HBsAg或 HBcAb 检测阳性,且HBV-DNA阳性者),活动性丙肝(HCV抗体检测阳性,且 HCV-RNA PCR 检测结果阳性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定义为HIV抗体阳性);
11.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其他试验药物者;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种了活疫苗者;
1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经抗感染治疗无法控制的活动性严重感染;
13.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疾病、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者;
14.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5.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16. 复发/难治性AML和MDS患者:
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至少间隔5个半衰期(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或中药/中成药等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治疗;既往曾暴露于任何PD-1/L1与CD47双抗耐药的患者;或同时使用或序贯使用PD-1/L1单抗和CD47单抗耐药的患者;既往接受过CAR-T等细胞治疗的受试者;
17. 复发/难治性AML和MDS患者:在首次给药前,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任何毒性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除外2 级脱发等可以纳入)
18. 复发/难治性AML和MDS患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或1年内进行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2. 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外达到临床治愈的恶性肿瘤(至少5年以上无复发)、局限性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已治愈的原位癌
3. 有已知的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浸润
4. 既往有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或库姆分型试验阳性病史患者
5. 患有活动性、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的其它自身免疫性疾病;已知患有遗传性或获得性的出血性疾病;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出血、凝血障碍;或需要治疗性使用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
6. 患有临床意义的(即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脑血管意外/卒中(随机分组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随机分组前6个月内)、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定义为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3级以上(含3级),详见附件7】或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7. 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使用预防性的皮质类固醇以避免过敏反应(例如,静脉造影剂、化疗药物或输血前预处理);
8.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活性成分及辅料成分过敏;
9. 筛选前4周内有重大手术(包括择期手术、限期手术和急症手术)和预期在本研究期间(包括28天筛选期)有重大手术的患者;
10. 活动性乙肝(HBsAg或 HBcAb 检测阳性,且HBV-DNA阳性者),活动性丙肝(HCV抗体检测阳性,且 HCV-RNA PCR 检测结果阳性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定义为HIV抗体阳性);
11.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其他试验药物者;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种了活疫苗者;
1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经抗感染治疗无法控制的活动性严重感染;
13.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疾病、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者;
14.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5.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16. 复发/难治性AML和MDS患者:
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至少间隔5个半衰期(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或中药/中成药等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治疗;既往曾暴露于任何PD-1/L1与CD47双抗耐药的患者;或同时使用或序贯使用PD-1/L1单抗和CD47单抗耐药的患者;既往接受过CAR-T等细胞治疗的受试者;
17. 复发/难治性AML和MDS患者:在首次给药前,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任何毒性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除外2 级脱发等可以纳入)
18. 复发/难治性AML和MDS患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或1年内进行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6MW321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6MW321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40mg/瓶
用法用量:45mg/kg
用药时程:2周为一个给药周期
规格:240mg/瓶
用法用量:45mg/kg
用药时程:2周为一个给药周期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阿扎胞苷: 英文通用名:Azacitidin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汇昕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75mg/㎡
用药时程:28天为一个周期,D1-D7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75mg/㎡
用药时程:28天为一个周期,D1-D7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评价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频率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AML患者(根据2017年欧洲白血病AML疗效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复合完全缓解率(CR+CRi),总体缓解率(CR+CRi+ MLFS+PR);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每周期进行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MDS患者【根据2006年MDS国际工作组(IWG)疗效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总体缓解率(CR+PR+骨髓CR)、HI;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每周期进行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K特征;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评价治疗前后抗药抗体(ADA)和/或中和抗体(Nab)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评价巨噬细胞炎症蛋白MIP-1α及MIP-1β治疗前后的改变情况;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至第四周期给药前60分钟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DoCR、RFS、EFS、OS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1-23
- 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1-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17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晶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1-31
- 申请人名称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174
- 药物名称
- 6MW3211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
- 试验专业题目
- 6MW3211注射液单药或联合阿扎胞苷或阿扎胞苷和维奈克拉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性的Ib/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6MW3211注射液单药或联合阿扎胞苷或阿扎胞苷和维奈克拉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性的Ib/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6MW3211-2022-CP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2-09-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