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25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4-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2-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2-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2-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7-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艳梅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余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谭琼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谭琼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225127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刘艳梅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治医师、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966 号 2 号楼 14 层 1405 室
- 邮编
- 200031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余琛
- 学位
- 理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21-54030254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966 号 2 号楼 14 层 1405 室
- 邮编
- 200031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712,CTR20230260,CTR20240385,CTR20240399,CTR20243442,CTR20243443,CTR2024345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SLHC2022-11-01/CRC-C223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04-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试验的主要研究目的是评价 LH-1801 片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在中国成年 2 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探索 LH-1801 片后续研究临床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案。
次要研究目的是评价 LH-1801 片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在中国成年 2 型糖尿病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学(PD)特征;评价口服 LH-1801 片后对经校正的 QT 间期和其它 ECG 参数(心率、PR 间期、RR 间期和 QRS 持续时间)的影响。
次要研究目的是评价 LH-1801 片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在中国成年 2 型糖尿病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学(PD)特征;评价口服 LH-1801 片后对经校正的 QT 间期和其它 ECG 参数(心率、PR 间期、RR 间期和 QRS 持续时间)的影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药效学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试验,能理解和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试验;
2.签署知情同意时,18 周岁≤年龄≤55 周岁,性别不限;
3.20 kg/m2≤体重指数(BMI)≤30 kg/m2;
4.根据 1999 年 WHO 标准确诊为 2 型糖尿病;
5.筛选前经单纯饮食、运动调节或经口服二甲双胍单药稳定治疗至少8 周后 7.5%<HbA1c≤11.0%,且空腹血糖(FPG)<13.9 mmol/L;
6.在本研究期间愿意停用任何除试验用药品外的其他降糖药;
7.育龄期患者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无育儿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能自愿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2.签署知情同意时,18 周岁≤年龄≤55 周岁,性别不限;
3.20 kg/m2≤体重指数(BMI)≤30 kg/m2;
4.根据 1999 年 WHO 标准确诊为 2 型糖尿病;
5.筛选前经单纯饮食、运动调节或经口服二甲双胍单药稳定治疗至少8 周后 7.5%<HbA1c≤11.0%,且空腹血糖(FPG)<13.9 mmol/L;
6.在本研究期间愿意停用任何除试验用药品外的其他降糖药;
7.育龄期患者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无育儿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能自愿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有 1 型糖尿病、单基因突变糖尿病、胰腺损伤所致的糖尿病或继发性糖尿病,如库欣综合征或肢端肥大症引起的糖尿病史等;
2. 有其它内分泌系统疾病史(如甲亢、甲减、皮质醇增多症、多发性内分泌瘤等);
3. 有肾病病史或活动性肾病;
4. 有反复的上/下尿路感染史(包括前列腺炎史)、生殖系统真菌感染史、尿失禁或夜尿症;
5. 佩戴心脏起搏器者;
6. 易过敏体质;
7. 应用稳定剂量的降压药物治疗(至少 4 周)后收缩压(SBP)>160 mmHg 和/或舒张压(DBP)>100 mmHg;
8. 有严重低血糖发作病史或严重的无意识性低血糖病史;或患有糖尿病并发症(肾、视网膜、神经、血管病变等);
9. 有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如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溃疡)或曾接受过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治疗方式(如胃肠道手术);
10. 筛选前 5 年内发生过任何器官系统肿瘤(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无论是否进行治疗和/或有局部复发或转移的证据;
11. 筛选前 1 年内出现过失代偿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为 III 和 IV)、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持续性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如频发性期前收缩)、进行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
12. 筛选时有无法解释的晕厥、结构性心脏病、长 QT 综合征和/或家族史、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和/或家族史、Brugada 综合征家族史;
13.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 12 导联心电图异常,如未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情况下出现的 II 度或 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右束支传导阻滞除外)、QTcF>450 ms、QRS>120 ms、病理性 Q 波(定义为 Q 波≥40 ms)、频发室性期前收缩;
14. 筛选时患有低血钾症、低血钙症或低血镁症;
15. 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过急性代谢并发症(酮症酸中毒、有临床意义的酮症、乳酸性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状态)、需紧急治疗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
16. 筛选前 1 个月内发生过可能影响血糖控制的严重外伤或严重感染;
17. 筛选时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符合者均须在 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
谷丙转氨酶>2.0×UNL 和/或谷草转氨酶>2.0×UNL 和/或总胆红素>1.5×UNL;血肌酐,男性>1.5 mg/dL(132.6 μmol/L)或女性>1.4 mg/dL(123.8 μmol/L);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 m2;血红蛋白<110 g/L;血促甲状腺激素(TSH)超出正常值范围,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 抗体阳性、和/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研究者认为可能对本研究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解释产生干扰的任何具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值;
18. 筛选前 6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5 天)、生长激素、噻嗪类利尿剂或 β-受体阻断剂;
19.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定义为使用违禁药物)或酒精滥用史(每周饮用 21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 360 mL,或烈酒 45 mL,或葡萄酒 150 mL),筛选期酒精呼气试验和尿药筛查阳性;
20. 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方案允许外的其它任何降糖药物(包括胰岛素、双胍类[除二甲双胍]、磺酰脲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苯甲酸衍生物类、GLP-1 受体激动剂、DPP-4 抑制剂类、SGLT-2 抑制剂类,另包括中草药、保健品、拟用于治疗糖尿病的新药以及包括以上活性成分的固定剂量复方片剂等);
21. 筛选前 2 个月内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激素的长期(连续 7 天以上)静脉给药、口服给药、关节内给药;
22.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者计划研究期间进行重大外科手术(接受过小手术并且完全康复的受试者可参与研究,小手术定义为涉及到局部麻醉的外科操作);
23.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全血或失血≥400 mL 者,或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献血(含成分献血)或失血≥200 mL 者;
24.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用药品者;
25.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日均 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每日吸烟多于 10 支者;
26. 首次给药前 48 h 内摄取了含咖啡因、黄嘌呤、酒精、柚子类的食物或饮料者;
27. 妊娠检查阳性者或哺乳期/妊娠期女性(女性适用);
28. 从筛选阶段至首次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和/或有伴随用药;
29. 研究人员认为有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2. 有其它内分泌系统疾病史(如甲亢、甲减、皮质醇增多症、多发性内分泌瘤等);
3. 有肾病病史或活动性肾病;
4. 有反复的上/下尿路感染史(包括前列腺炎史)、生殖系统真菌感染史、尿失禁或夜尿症;
5. 佩戴心脏起搏器者;
6. 易过敏体质;
7. 应用稳定剂量的降压药物治疗(至少 4 周)后收缩压(SBP)>160 mmHg 和/或舒张压(DBP)>100 mmHg;
8. 有严重低血糖发作病史或严重的无意识性低血糖病史;或患有糖尿病并发症(肾、视网膜、神经、血管病变等);
9. 有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如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溃疡)或曾接受过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治疗方式(如胃肠道手术);
10. 筛选前 5 年内发生过任何器官系统肿瘤(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无论是否进行治疗和/或有局部复发或转移的证据;
11. 筛选前 1 年内出现过失代偿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为 III 和 IV)、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持续性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如频发性期前收缩)、进行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
12. 筛选时有无法解释的晕厥、结构性心脏病、长 QT 综合征和/或家族史、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和/或家族史、Brugada 综合征家族史;
13.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 12 导联心电图异常,如未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情况下出现的 II 度或 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右束支传导阻滞除外)、QTcF>450 ms、QRS>120 ms、病理性 Q 波(定义为 Q 波≥40 ms)、频发室性期前收缩;
14. 筛选时患有低血钾症、低血钙症或低血镁症;
15. 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过急性代谢并发症(酮症酸中毒、有临床意义的酮症、乳酸性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状态)、需紧急治疗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
16. 筛选前 1 个月内发生过可能影响血糖控制的严重外伤或严重感染;
17. 筛选时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符合者均须在 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
谷丙转氨酶>2.0×UNL 和/或谷草转氨酶>2.0×UNL 和/或总胆红素>1.5×UNL;血肌酐,男性>1.5 mg/dL(132.6 μmol/L)或女性>1.4 mg/dL(123.8 μmol/L);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 m2;血红蛋白<110 g/L;血促甲状腺激素(TSH)超出正常值范围,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 抗体阳性、和/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研究者认为可能对本研究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解释产生干扰的任何具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值;
18. 筛选前 6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5 天)、生长激素、噻嗪类利尿剂或 β-受体阻断剂;
19.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定义为使用违禁药物)或酒精滥用史(每周饮用 21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 360 mL,或烈酒 45 mL,或葡萄酒 150 mL),筛选期酒精呼气试验和尿药筛查阳性;
20. 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方案允许外的其它任何降糖药物(包括胰岛素、双胍类[除二甲双胍]、磺酰脲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苯甲酸衍生物类、GLP-1 受体激动剂、DPP-4 抑制剂类、SGLT-2 抑制剂类,另包括中草药、保健品、拟用于治疗糖尿病的新药以及包括以上活性成分的固定剂量复方片剂等);
21. 筛选前 2 个月内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激素的长期(连续 7 天以上)静脉给药、口服给药、关节内给药;
22.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者计划研究期间进行重大外科手术(接受过小手术并且完全康复的受试者可参与研究,小手术定义为涉及到局部麻醉的外科操作);
23.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全血或失血≥400 mL 者,或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献血(含成分献血)或失血≥200 mL 者;
24.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用药品者;
25.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日均 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每日吸烟多于 10 支者;
26. 首次给药前 48 h 内摄取了含咖啡因、黄嘌呤、酒精、柚子类的食物或饮料者;
27. 妊娠检查阳性者或哺乳期/妊娠期女性(女性适用);
28. 从筛选阶段至首次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和/或有伴随用药;
29. 研究人员认为有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LH-1801: 英文通用名:LH-1801 商品名称:LH-1801
剂型:片剂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日一次,一次1片(10mg)或一次2片(20mg)或一次4片(40mg)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研究第一天(D1)单次给药,第 4-17 天(D4-D17)每天给药 1 次,连续给药 14 天。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日一次,一次1片(10mg)或一次2片(20mg)或一次4片(40mg)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研究第一天(D1)单次给药,第 4-17 天(D4-D17)每天给药 1 次,连续给药 14 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达格列净片 英文通用名:Dapaglifozin 商品名称:安达唐
剂型:片剂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日一次,一次1片(10mg)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研究第一天(D1)单次给药,第 4-17 天(D4-D17)每天给药 1 次,连续给药 14 天。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一日一次,一次1片(10mg)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研究第一天(D1)单次给药,第 4-17 天(D4-D17)每天给药 1 次,连续给药 14 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Cmax、Tmax、AUC0-t、AUC0-∞、t1/2、VZ/F、CL、λz、MRT、Css_av、Css_max、Css_min、Vss/F、DF、Rac评价时间: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UGE、AUGE0-24h、AUGE0-48h;FPG、2hPG、AUE0-24h;1,5-脱水葡萄糖醇;TIR、TBR和TAR,MG、MAGE。评价时间: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LH1801及其代谢物M3-3的Ae、CLR、肾排泄分数评价时间: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评价指标: 不良事件以及严重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24 小时Holter心电图;CGM血糖监测。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同意 · 2023-01-18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10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25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谭琼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2-08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25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712,CTR20230260,CTR20240385,CTR20240399,CTR20243442,CTR20243443,CTR20243451
- 药物名称
- LH-1801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I, II 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 LH-1801 片在中国成年 2 型糖尿病患者中单次和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药效动力学的Ib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 LH-1801 片在中国成年 2 型糖尿病患者中单次和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药效动力学的Ib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SLHC2022-11-01/CRC-C223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04-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