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50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华昊中天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1-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0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8-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沈阳市广东省 · 广州市陕西省 · 西安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徐兵河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孙涛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史艳侠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杨谨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雪艳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华昊中天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雪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亦城财富中心B座1202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兵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135 0102 8690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200686/CXHL2200687
- 试验方案编号
- BG02-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 4.0
- 版本日期
- 2024-01-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和剂量限制性毒性。
次要目的:1.评价优替德隆胶囊相对于优替德隆注射液的绝对生物利用度; 2. 评价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 初步评价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推荐后续临床试验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
次要目的:1.评价优替德隆胶囊相对于优替德隆注射液的绝对生物利用度; 2. 评价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 初步评价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推荐后续临床试验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内容、过程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Part 1和Part 2:经病理组织学明确诊断为晚期实体瘤,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Part 3:经病理学和/或细胞学明确诊断为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3.Part 1和Part 2:年龄18~65岁(包括18岁和65岁),Part 3:年龄18~70岁(包括18和70岁);身体状况评分ECOG 0~1分,男女不限;
4.预期生存时间≥12周;
5.根据RECIST 1.1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
6.入组前1周之内血常规检查基本正常(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CTCAE≤1级(以各研究中心化验室的正常值为标准): a)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b)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c) 血红蛋白≥9 g/dL;
7.入组前1周之内肝肾功能检查基本正常,CTCAE≤1级(各研究中心化验室的正常值为标准): a) 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b) 谷丙转氨酶(SGPT/ALT)≤2.5×ULN(Part 3 允许肝转移患者≤5×ULN);c) 谷草转氨酶(SGOT/AST)≤2.5×ULN(Part 3 允许肝转移患者≤5×ULN);d) 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
8.无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
9.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同时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入组前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0.Part 3:既往接受过≤4种化疗方案的乳腺癌患者(辅助化疗/新辅助化疗视为1种化疗方案);
11.Part 3: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蒽环类抗生素或一种紫杉烷(作为新辅助治疗/辅助治疗或解救治疗或二者兼有的治疗史)治疗。
2.Part 1和Part 2:经病理组织学明确诊断为晚期实体瘤,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Part 3:经病理学和/或细胞学明确诊断为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3.Part 1和Part 2:年龄18~65岁(包括18岁和65岁),Part 3:年龄18~70岁(包括18和70岁);身体状况评分ECOG 0~1分,男女不限;
4.预期生存时间≥12周;
5.根据RECIST 1.1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
6.入组前1周之内血常规检查基本正常(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CTCAE≤1级(以各研究中心化验室的正常值为标准): a)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b)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c) 血红蛋白≥9 g/dL;
7.入组前1周之内肝肾功能检查基本正常,CTCAE≤1级(各研究中心化验室的正常值为标准): a) 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b) 谷丙转氨酶(SGPT/ALT)≤2.5×ULN(Part 3 允许肝转移患者≤5×ULN);c) 谷草转氨酶(SGOT/AST)≤2.5×ULN(Part 3 允许肝转移患者≤5×ULN);d) 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
8.无主要器官的功能障碍;
9.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同时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入组前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0.Part 3:既往接受过≤4种化疗方案的乳腺癌患者(辅助化疗/新辅助化疗视为1种化疗方案);
11.Part 3: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蒽环类抗生素或一种紫杉烷(作为新辅助治疗/辅助治疗或解救治疗或二者兼有的治疗史)治疗。
排除标准
1.1)给予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非研究性的抗肿瘤治疗或已知半衰期药物的研究性治疗者(如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或抗肿瘤中医中药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a)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给予试验用药品前 6 周内;
b)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给予试验用药品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和治疗乳腺癌的内分泌治疗为给予试验用药品前 2 周内。
2. 对蓖麻油严重过敏体质者(限用于Part2),既往使用过抗微管类药物发生严重过敏者
3. 伴有不可控制的脑转移(即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后2个月内且经检查确认脑转移病变进展的),不可控制的骨转移(即已有或近期有骨折风险、近期需要手术或局部放疗或其他危急情况)的患者
4. 合并严重疾病,包括严重心脏病、脑血管病、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严重感染、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等
5. 患有不易控制的精神病,缺乏法律行为能力或法律行为能力受限
6. 患有食道梗阻、幽门梗阻、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胃肠道切除术后,或存在其他因素导致吞咽困难,影响药物口服和吸收者
7. 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
8. 入组前4周内存在周围神经病>1级(NCI CTCAE 5.0)
9. 入组前仍存在前次抗肿瘤治疗(如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或抗肿瘤的中医中药治疗)所致的≥2级的急性毒性反应(NCI-CTCAE 5.0,脱发除外)
10. 给予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重大手术,或者受到过重大创伤;或者在治疗过程中预计将接受重大手术
11. 给予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参加过另一项临床试验或者使用其它的研究性治疗(已知半衰期药物的研究性治疗可以视为非研究性治疗)
12.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13. Part 3:入组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14. Part 3: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卡培他滨治疗的患者(但卡培他滨用于新辅助/辅助治疗,且治疗结束后>12个月后进展的,允许纳入)
15. Part 3:既往使用氟尿嘧啶药物发生严重过敏者或有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陷的患者
16. Part 3: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优替德隆治疗(包括优替德隆注射液及优替德隆胶囊)
17. Part 3: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18. Part 3: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每月引流1次或更频繁)
19. Part 3: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a)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给予试验用药品前 6 周内;
b)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给予试验用药品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和治疗乳腺癌的内分泌治疗为给予试验用药品前 2 周内。
2. 对蓖麻油严重过敏体质者(限用于Part2),既往使用过抗微管类药物发生严重过敏者
3. 伴有不可控制的脑转移(即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后2个月内且经检查确认脑转移病变进展的),不可控制的骨转移(即已有或近期有骨折风险、近期需要手术或局部放疗或其他危急情况)的患者
4. 合并严重疾病,包括严重心脏病、脑血管病、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严重感染、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等
5. 患有不易控制的精神病,缺乏法律行为能力或法律行为能力受限
6. 患有食道梗阻、幽门梗阻、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胃肠道切除术后,或存在其他因素导致吞咽困难,影响药物口服和吸收者
7. 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
8. 入组前4周内存在周围神经病>1级(NCI CTCAE 5.0)
9. 入组前仍存在前次抗肿瘤治疗(如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或抗肿瘤的中医中药治疗)所致的≥2级的急性毒性反应(NCI-CTCAE 5.0,脱发除外)
10. 给予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重大手术,或者受到过重大创伤;或者在治疗过程中预计将接受重大手术
11. 给予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参加过另一项临床试验或者使用其它的研究性治疗(已知半衰期药物的研究性治疗可以视为非研究性治疗)
12.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13. Part 3:入组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14. Part 3: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卡培他滨治疗的患者(但卡培他滨用于新辅助/辅助治疗,且治疗结束后>12个月后进展的,允许纳入)
15. Part 3:既往使用氟尿嘧啶药物发生严重过敏者或有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陷的患者
16. Part 3: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优替德隆治疗(包括优替德隆注射液及优替德隆胶囊)
17. Part 3: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18. Part 3: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每月引流1次或更频繁)
19. Part 3: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优替德隆胶囊: 英文通用名:Utidron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mg和15mg
用法用量:Pear1 50mg/m2/d
Pear2 60mg/m2/d
用药时程:Pear1每天给药一次,连续给药5天或7天,21天为一个周期,胶囊规格取整;
Pear2 每天给药一次,空腹状态下给药,连续给药5天,21天为一个周期;药代对比按照1:1随机分配(AB组和BA组);饮食影响是两组第29-33天给高脂餐后口服给药。
规格:10mg和15mg
用法用量:Pear1 50mg/m2/d
Pear2 60mg/m2/d
用药时程:Pear1每天给药一次,连续给药5天或7天,21天为一个周期,胶囊规格取整;
Pear2 每天给药一次,空腹状态下给药,连续给药5天,21天为一个周期;药代对比按照1:1随机分配(AB组和BA组);饮食影响是两组第29-33天给高脂餐后口服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优替德隆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Utidelone 商品名称:优替帝
剂型:注射剂
规格:5ml:50mg
用法用量:30mg/m2/d
用药时程:每天给药一次,连续给药5天,21天为一个周期,将30mg/m2/d的剂量溶于25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1.5h。
规格:5ml:50mg
用法用量:30mg/m2/d
用药时程:每天给药一次,连续给药5天,21天为一个周期,将30mg/m2/d的剂量溶于25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1.5h。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通用名:Capecitabine Tablets 商品名称:希罗达
剂型:片剂
规格:0.5g/片;12片/盒
用法用量:1000mg/m2,每日2次(每日剂量2000mg/m2),早晚各1次,餐后30分钟内口服
用药时程:第1-14天连续给药14天,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规格:0.5g/片;12片/盒
用法用量:1000mg/m2,每日2次(每日剂量2000mg/m2),早晚各1次,餐后30分钟内口服
用药时程:第1-14天连续给药14天,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和剂量限制性毒性。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1.优替德隆胶囊相对于优替德隆注射液的绝对生物利用度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2.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3.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4.推荐后续临床试验给药剂量和给药方案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5.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同意 · 2023-01-1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同意 · 2023-09-17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同意 · 2024-03-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50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雪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06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华昊中天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508
- 药物名称
- 优替德隆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200686/CXHL2200687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优替德隆胶囊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G02-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 4.0
- 版本日期
- 2024-01-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