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597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 AB-218 治疗晚期 IDH1 突变型胆管癌和其他实体瘤成人患者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 I 期、多中心、开放、单臂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11-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4-19;国际:NA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5-06;国际:NA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4-08-15;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3 人;国际: 6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 人;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 人;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公司研发策略调整)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沈阳市河南省 · 郑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福建省 · 福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青岛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海涛
- 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美霞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晓晶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进学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殷晓煜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星
-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谢峰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沈赞
- 树兰(杭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武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黄尧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美丽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曹玉
- 河北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王明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白俐
- 申请人名称
- 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上海合全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白俐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 118 号瑞金宾馆商务楼 6403 室
- 联系人邮编
- 20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海涛
- 学位
- 外科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B-218-G1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2-11-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评价 AB-218 治疗具有 IDH1 突变的晚期胆管癌和其他实体瘤(不包括脑胶质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在晚期 IDH1 突变实体瘤(不包括脑胶质瘤)患者中确定 AB-218 的RP2D
2、在晚期 IDH1 突变实体瘤(不包括脑胶质瘤)患者中确定 AB-218 的RP2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必须≥18 岁。
2.必须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在接受过至少 1 次既往系统治疗后复发或进展,或对既往系统治疗无反应;或在一线治疗中不适合接受任何强化化疗。
3.在首次研究治疗之前, 必须通过原发或转移性肿瘤检测中得到组织学确认的IDH1 突变。 患者必须有存档的原发性肿瘤活检或手术标本,或复发或转移的活检标本,以进行 IDH1 突变确认和其他伴发的基因突变情况。患者只有在有记录的 IDH1 突变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完整的 ICF 同意参与本研究。
4.必须有可测量病灶(根据 RECIST v1.1 标准)。
5.有慢性 HCV 感染的患者符合下述情况时可入组: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达到至少4 周的持续病毒学缓解。 研究治疗期间允许进行抗病毒治疗。
6.有慢性 HBV感染的患者在符合下述情况时可以入组: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 HBV DNA <1000 拷贝/ml。 研究治疗期间允许进行抗病毒治疗。
7.预期寿命必须≥3 个月。
8.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PS)评分必须≤1。
9.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 Child-Pugh 肝功能评分必须为 A级。
10.必须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血液学: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 x 109/L, 血红蛋白≥ 80 g/L; 肾脏:肌酐清除率≥ 60 mL/min;肝脏:总胆红素≤ 2 x ULN,≤3 x ULN(患有 Gilbert 综合征的患者),AST 和 ALT≤ 5 x ULN,白蛋白≥ 30 g/L;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除非患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11.充分的胆汁引流,无持续感染的证据(当急性脓毒症缓解时,接受抗生素维持治疗的患者符合条件)。
12.从既往治疗引起的任何毒性中恢复至 1 级,但周围神经病、脱发和与放疗相关的不可逆变化等状况除外;既往治疗引起的周围神经病必须已恢复至≤2 级。
13.与异性有性生活的女性患者必须无生育潜力,定义为手术绝育(即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已绝经且闭经至少 1 年,或必须同意从筛选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90 天使用高效避孕方法。
14.男性患者必须同意从筛选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90 天,在与有生育潜力的女性伴侣进行性生活时使用避孕套(或手术绝育[即有记录的输精管切除术];或保持禁欲[如果禁欲是首选和常规的生活方式])。男性患者还应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 90 天内不捐献精子。
15.必须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遵守知情同意书(ICF)和方案所列的要求和限制。
16.必须能接受方案规定的程序,包括血液检查、尿分析。
2.必须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在接受过至少 1 次既往系统治疗后复发或进展,或对既往系统治疗无反应;或在一线治疗中不适合接受任何强化化疗。
3.在首次研究治疗之前, 必须通过原发或转移性肿瘤检测中得到组织学确认的IDH1 突变。 患者必须有存档的原发性肿瘤活检或手术标本,或复发或转移的活检标本,以进行 IDH1 突变确认和其他伴发的基因突变情况。患者只有在有记录的 IDH1 突变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完整的 ICF 同意参与本研究。
4.必须有可测量病灶(根据 RECIST v1.1 标准)。
5.有慢性 HCV 感染的患者符合下述情况时可入组: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达到至少4 周的持续病毒学缓解。 研究治疗期间允许进行抗病毒治疗。
6.有慢性 HBV感染的患者在符合下述情况时可以入组: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 HBV DNA <1000 拷贝/ml。 研究治疗期间允许进行抗病毒治疗。
7.预期寿命必须≥3 个月。
8.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PS)评分必须≤1。
9.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 Child-Pugh 肝功能评分必须为 A级。
10.必须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血液学: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 x 109/L, 血红蛋白≥ 80 g/L; 肾脏:肌酐清除率≥ 60 mL/min;肝脏:总胆红素≤ 2 x ULN,≤3 x ULN(患有 Gilbert 综合征的患者),AST 和 ALT≤ 5 x ULN,白蛋白≥ 30 g/L;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除非患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11.充分的胆汁引流,无持续感染的证据(当急性脓毒症缓解时,接受抗生素维持治疗的患者符合条件)。
12.从既往治疗引起的任何毒性中恢复至 1 级,但周围神经病、脱发和与放疗相关的不可逆变化等状况除外;既往治疗引起的周围神经病必须已恢复至≤2 级。
13.与异性有性生活的女性患者必须无生育潜力,定义为手术绝育(即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已绝经且闭经至少 1 年,或必须同意从筛选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90 天使用高效避孕方法。
14.男性患者必须同意从筛选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90 天,在与有生育潜力的女性伴侣进行性生活时使用避孕套(或手术绝育[即有记录的输精管切除术];或保持禁欲[如果禁欲是首选和常规的生活方式])。男性患者还应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 90 天内不捐献精子。
15.必须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遵守知情同意书(ICF)和方案所列的要求和限制。
16.必须能接受方案规定的程序,包括血液检查、尿分析。
排除标准
1.诊断为 IDH1 突变脑胶质瘤或急性髓系白血病(AML)的患者。
2.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有以下任何疾病病史或并发症的患者:
1.心肌梗死;2. 重度或不稳定型心绞痛;3.冠状动脉或外周血管内治疗;4.心脏衰竭;5.脑血管疾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卒中、中枢神经系统( CNS)出血。
3. 控制不佳的活动性全身真菌、细菌或其他感染(尽管使用了适当的抗生素或其他治疗)。
4. 经 HIV 抗体测量确诊的 HIV 感染。
5. 根据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 肝硬化腹水及相关并发症的诊疗指南 36定义中的 3级或大量腹水患者。 该类患者出现明显的腹胀,移动性浊音检查呈阳性,可能有腹胀甚至脐疝形成;超声评估显示腹水占据整个腹腔,中腹部充满腹水,深度>10 cm。
6. 可能干扰研究药物口服给药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7. 在开始方案治疗前的相应时段内接受过既往抗癌治疗,如下文所示:
1.系统治疗:3周内;2.根治性手术:3周内;3.放射疗法:12周内(不包括姑息性放疗或非靶病灶的放疗);4.输注血液成分或重组人血液制品,例如 RBC、血小板、 rhGSF:2周内
8. 既往接受过针对 IDH1 突变的抗癌治疗。
9. 应排除服用治疗窗较窄的细胞色素 CYP2C8、 CYP2C9 和 CYP3A4 的底物的患者,除非他们可以在入组之前改用其他药物。服用敏感 CYP 2C8、 2C9 或 3A4底物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除非他们可以在给药前≥5 个半衰期内改用其他药物。
10. 应排除服用 P-gp 和 BCRP 转运蛋白的敏感底物的患者,除非他们可以在入组之前改用其他药物。服用 P-gp 和 BCRP 的敏感底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除非他们可以在给药前≥5 个半衰期内改用其他药物。
11.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或任何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或试验用药品剂型中任何其他辅料过敏。
12. ≥2 级的晚期心律失常(依据 CTCAE v5.0)、控制不佳的房颤(任何级别)和QTcF>470 msec(女性)或>450 msec(男性) 。
1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14. 可能干扰持续参加研究的精神疾病或症状。
2.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有以下任何疾病病史或并发症的患者:
1.心肌梗死;2. 重度或不稳定型心绞痛;3.冠状动脉或外周血管内治疗;4.心脏衰竭;5.脑血管疾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卒中、中枢神经系统( CNS)出血。
3. 控制不佳的活动性全身真菌、细菌或其他感染(尽管使用了适当的抗生素或其他治疗)。
4. 经 HIV 抗体测量确诊的 HIV 感染。
5. 根据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 肝硬化腹水及相关并发症的诊疗指南 36定义中的 3级或大量腹水患者。 该类患者出现明显的腹胀,移动性浊音检查呈阳性,可能有腹胀甚至脐疝形成;超声评估显示腹水占据整个腹腔,中腹部充满腹水,深度>10 cm。
6. 可能干扰研究药物口服给药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7. 在开始方案治疗前的相应时段内接受过既往抗癌治疗,如下文所示:
1.系统治疗:3周内;2.根治性手术:3周内;3.放射疗法:12周内(不包括姑息性放疗或非靶病灶的放疗);4.输注血液成分或重组人血液制品,例如 RBC、血小板、 rhGSF:2周内
8. 既往接受过针对 IDH1 突变的抗癌治疗。
9. 应排除服用治疗窗较窄的细胞色素 CYP2C8、 CYP2C9 和 CYP3A4 的底物的患者,除非他们可以在入组之前改用其他药物。服用敏感 CYP 2C8、 2C9 或 3A4底物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除非他们可以在给药前≥5 个半衰期内改用其他药物。
10. 应排除服用 P-gp 和 BCRP 转运蛋白的敏感底物的患者,除非他们可以在入组之前改用其他药物。服用 P-gp 和 BCRP 的敏感底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剂量,除非他们可以在给药前≥5 个半衰期内改用其他药物。
11.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或任何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或试验用药品剂型中任何其他辅料过敏。
12. ≥2 级的晚期心律失常(依据 CTCAE v5.0)、控制不佳的房颤(任何级别)和QTcF>470 msec(女性)或>450 msec(男性) 。
1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14. 可能干扰持续参加研究的精神疾病或症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B-218胶囊: 英文通用名:Safusidenib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25 mg/粒,62粒/瓶
用法用量:剂量递增阶段,受试者将按照3+3规则依次入组AB-218的3个剂量水平(125mgBID、250mgBID和500mgBID)。剂量扩展阶段,将以RP2D剂量用药。所有入组受试者将以研究分配的剂量每日两次口服AB-218,两次给药之间最好间隔12小时(两次给药之间至少间隔8小时)。
用药时程:每28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将持续至发生疾病进展、 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或死亡、妊娠、方案违背、失访或申办方终止研究,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25 mg/粒,62粒/瓶
用法用量:剂量递增阶段,受试者将按照3+3规则依次入组AB-218的3个剂量水平(125mgBID、250mgBID和500mgBID)。剂量扩展阶段,将以RP2D剂量用药。所有入组受试者将以研究分配的剂量每日两次口服AB-218,两次给药之间最好间隔12小时(两次给药之间至少间隔8小时)。
用药时程:每28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将持续至发生疾病进展、 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或死亡、妊娠、方案违背、失访或申办方终止研究,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评估、临床实验室评估或心电图(ECG)检查后报告的事件。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仅剂量递增部分: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发生率评价时间:剂量递增阶段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 缓解持续时间(DOR) 疾病控制率(DCR) 无进展生存期(PFS)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剂量递增C1D1和C1D8时的Cmax 、Tmax 、AUC8h 、AUC12h,C1D3、C1D4、C1D8、C2D1、C3D1 和 C4D1 时的 Ctrough。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扩展C1D1和C1D8时AB-218的Cmax、 Tmax和AUC6h,C1D4、C1D8、C2D1、 C3D1和C4D1时AB-218的Ctrough。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基线、 C1D1、 C1D3(仅剂量递增部分)、C1D4、 C1D8、C2D1、 C3D1 和 C4D1 时 2-HG 的血浆浓度。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2-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597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白俐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02
- 申请人名称
- 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上海合全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597
- 药物名称
- AB-218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 IDH1 突变型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 AB-218 治疗晚期 IDH1 突变型胆管癌和其他实体瘤成人患者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 I 期、多中心、开放、单臂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晚期 IDH1 突变型胆管癌和其他实体瘤患者中评价 AB-218 的 I 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B-218-G1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2-11-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