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74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上市后工艺变更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类停®与类克®在健康男性志愿者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比对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2-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3-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4-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8-1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贾晶莹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丽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丽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301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贾晶莹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淮海中路966号2号楼14楼1405室
- 邮编
- 200031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MAB008HV-Ⅰ-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3-0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 比较类停®与类克®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相似性。
次要目的:
● 评价类停®与类克®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 评价类停®与类克®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的安全性;
● 评价类停®与类克®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的免疫原性。
● 比较类停®与类克®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相似性。
次要目的:
● 评价类停®与类克®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 评价类停®与类克®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的安全性;
● 评价类停®与类克®在男性健康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上市后工艺变更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当天,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 45 周岁(含边界值),健康男性;
2.筛选期体重≥50kg 且≤80kg,且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健康受试者的健康定义为依据体格检查、详细既往病史、生命体征、常规 12 导联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的结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经全面体格检查显示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状况以及各项实验室检查均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4.受试者有理解该研究全部特点和目的的能力,包括研究可能的风险和副作用;且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5.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姓名和时间)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筛选期体重≥50kg 且≤80kg,且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健康受试者的健康定义为依据体格检查、详细既往病史、生命体征、常规 12 导联心电图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的结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健康状况良好,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经全面体格检查显示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状况以及各项实验室检查均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4.受试者有理解该研究全部特点和目的的能力,包括研究可能的风险和副作用;且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5.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姓名和时间)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2. 诊断有心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胃肠道、内分泌、自身免疫、精神或神经系统(如癫痫)、过敏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比如有遗传性的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或有血栓或出血性病史,晕血晕针史者;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药物治疗(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品、中成药、维生素、膳食补充剂等)和保健品者,或试验用药品使用前,既往治疗药物未过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试验前 3 个月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4. 既往接受过抗肿瘤坏死因子抗体或其融合蛋白治疗的药物或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6 个月内使用过或目前正在使用任何生物制剂者;
5. 患有或曾患有乙肝、丙肝慢性感染、梅毒或患有 HIV 感染,或上述感染筛查阳性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6. 结核分枝杆菌 T 细胞检测(T-SPOT) 阳性者;
7. 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30 天内有细菌、病毒、全身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机会性感染事件或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3 个月内有需要住院治疗或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感染者;
8. 抗核抗体(ANA)检测阳性者;
9. 筛选前 30 天内曾注射疫苗,或在筛选期至试验结束期间需要接种疫苗者;
10.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筛选前 3 周内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者;
11. 药物滥用者,或筛选前 3 个月使用过软毒品或试验前 1 年服用过硬毒品者,或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 1 杯=250ml)者,或尿药筛查呈阳性者;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含成分血)或失血超过 400 mL,或输血者;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含成分血)或失血超过 200 mL 者;
13. 有相关过敏史者(包括对任何鼠源、人源蛋白过敏或对免疫球蛋白产品过敏者、对橡胶或乳胶过敏者,或者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过敏史者);
14. 筛选前 6 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10 支者;
15. 嗜酒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每周饮酒超过14 个标准单位, 1 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如 360 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酒精吹气试验为阳性者;
16. 给药前 72h 剧烈活动,给药后 7 天内不能避免剧烈活动者;
17. 不能接受临床试验中心食谱者;
18.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 6 个月内受试者和/或其伴侣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试验用药品给药后 6 个月内其伴侣有妊娠计划者,或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 6 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者;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20. 研究单位、申办者、 合同研究组织的雇员或相关人员。
2. 诊断有心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胃肠道、内分泌、自身免疫、精神或神经系统(如癫痫)、过敏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比如有遗传性的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或有血栓或出血性病史,晕血晕针史者;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药物治疗(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生物制品、中成药、维生素、膳食补充剂等)和保健品者,或试验用药品使用前,既往治疗药物未过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试验前 3 个月内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4. 既往接受过抗肿瘤坏死因子抗体或其融合蛋白治疗的药物或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6 个月内使用过或目前正在使用任何生物制剂者;
5. 患有或曾患有乙肝、丙肝慢性感染、梅毒或患有 HIV 感染,或上述感染筛查阳性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6. 结核分枝杆菌 T 细胞检测(T-SPOT) 阳性者;
7. 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30 天内有细菌、病毒、全身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机会性感染事件或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3 个月内有需要住院治疗或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感染者;
8. 抗核抗体(ANA)检测阳性者;
9. 筛选前 30 天内曾注射疫苗,或在筛选期至试验结束期间需要接种疫苗者;
10.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筛选前 3 周内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者;
11. 药物滥用者,或筛选前 3 个月使用过软毒品或试验前 1 年服用过硬毒品者,或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 1 杯=250ml)者,或尿药筛查呈阳性者;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含成分血)或失血超过 400 mL,或输血者;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含成分血)或失血超过 200 mL 者;
13. 有相关过敏史者(包括对任何鼠源、人源蛋白过敏或对免疫球蛋白产品过敏者、对橡胶或乳胶过敏者,或者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过敏史者);
14. 筛选前 6 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10 支者;
15. 嗜酒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每周饮酒超过14 个标准单位, 1 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如 360 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酒精吹气试验为阳性者;
16. 给药前 72h 剧烈活动,给药后 7 天内不能避免剧烈活动者;
17. 不能接受临床试验中心食谱者;
18. 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 6 个月内受试者和/或其伴侣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试验用药品给药后 6 个月内其伴侣有妊娠计划者,或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后 6 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者;
19.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20. 研究单位、申办者、 合同研究组织的雇员或相关人员。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CMAB008: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单次静脉输注 5mg/kg。
用药时程:单抗的输液时间约为 2 小时: 单抗药物输注和输注后的冲管时间控制在>
120 分钟, 且≤130 分钟完成(包括输注后的冲管时间, 有输注反应的不受此时
间限制) 。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单次静脉输注 5mg/kg。
用药时程:单抗的输液时间约为 2 小时: 单抗药物输注和输注后的冲管时间控制在>
120 分钟, 且≤130 分钟完成(包括输注后的冲管时间, 有输注反应的不受此时
间限制) 。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 英文通用名:Infliximab for Injection(Remicade) 商品名称:类克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单次静脉输注 5mg/kg。
用药时程:单抗的输液时间约为 2 小时: 单抗药物输注和输注后的冲管时间控制在>
120 分钟, 且≤130 分钟完成(包括输注后的冲管时间, 有输注反应的不受此时
间限制) 。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单次静脉输注 5mg/kg。
用药时程:单抗的输液时间约为 2 小时: 单抗药物输注和输注后的冲管时间控制在>
120 分钟, 且≤130 分钟完成(包括输注后的冲管时间, 有输注反应的不受此时
间限制)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从 0 到无穷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 AUC0-t ● Cmax ● Tmax ● CL ● T1/2 ● Vd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药物抗体(ADA)、中和抗体(NAb)评价时间:给药后7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1-18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11-09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74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丽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20
- 申请人名称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748
- 药物名称
- CMAB008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类风湿关节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类停®与类克®在健康男性志愿者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比对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类停®与类克®的比对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MAB008HV-Ⅰ-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3-0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