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88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的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2-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6-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6-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8-1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何小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梁斌红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梁斌红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3170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何小爱
- 学位
- 药剂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
- 邮编
- 570208
- 单位名称
- 海口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FMSKLP-202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本研究考察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由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受试制剂,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和由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持证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参比制剂,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为受试制剂的注册申请提供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和参比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和参比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性别:中国男性或女性;
4.年龄:≥18周岁;
5.体重:体重指数范围为18.6~28.5 kg/m2【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kg/m2)】(包括边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包括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包括45 kg)。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性别:中国男性或女性;
4.年龄:≥18周岁;
5.体重:体重指数范围为18.6~28.5 kg/m2【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kg/m2)】(包括边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包括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包括45 kg)。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或已知对研究药物组分或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和/或患有少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者;
2. 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有甲状腺功能减退、高催乳素血症、癫痫、白内障、胰腺炎、锥体外系相关疾病、QT间期延长等病史或家族史;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吞咽困难或患有能够影响药物药动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6.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7.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凝血功能、尿常规、甲状腺功能三项)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肌酐高于正常值上限和/或肝功能(ALT、AST、胆红素)大于 1.5×ULN,和/或尿酸大于1.2×ULN】;
8. 有体位性低血压史者;
9. 有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病史和/或传染病四项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0.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大于或等于200 mL者,和/或2周内献血小板者;
11. 首次给药前2周内注射疫苗,以及计划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有药物滥用史和/或习惯性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13.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药物代谢的药物(例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利福平;抑制剂—酮康唑、氟康唑、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5. 尿药筛查阳性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 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和/或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不能停止酒精摄入者,和/或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18. 筛选前6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食物、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汁(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产品者;
19.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用药品者;
20.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21. 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机械操作的职业者;
22.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4.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5.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 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有甲状腺功能减退、高催乳素血症、癫痫、白内障、胰腺炎、锥体外系相关疾病、QT间期延长等病史或家族史;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吞咽困难或患有能够影响药物药动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6.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7.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凝血功能、尿常规、甲状腺功能三项)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肌酐高于正常值上限和/或肝功能(ALT、AST、胆红素)大于 1.5×ULN,和/或尿酸大于1.2×ULN】;
8. 有体位性低血压史者;
9. 有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病史和/或传染病四项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0.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大于或等于200 mL者,和/或2周内献血小板者;
11. 首次给药前2周内注射疫苗,以及计划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有药物滥用史和/或习惯性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13.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药物代谢的药物(例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利福平;抑制剂—酮康唑、氟康唑、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5. 尿药筛查阳性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 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和/或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不能停止酒精摄入者,和/或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18. 筛选前6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食物、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汁(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产品者;
19.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用药品者;
20.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21. 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机械操作的职业者;
22.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4.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5.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
26. 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Quetiapine Fumarate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0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200 mg
用药时程:试验设计为四周期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2次
规格:200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200 mg
用药时程:试验设计为四周期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2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Quetiapine Fumarate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SEROQUEL XR
剂型:片剂
规格:200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200mg
用药时程:试验设计为四周期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2次
规格:200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200mg
用药时程:试验设计为四周期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t、AUC0-∞和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腋温/耳温、脉搏、坐位血压)、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至完成临床研究部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海口市人民医院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10-3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88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梁斌红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24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885
- 药物名称
- 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餐后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的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FMSKLP-202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