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95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多中心、单臂、开放标签的评价ABSK021 治疗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 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8-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5-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6-1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苏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湖北省 · 武汉市吉林省 · 长春市广东省 · 广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北京市 · 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重庆市 · 重庆市福建省 · 福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吴德沛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姜尔烈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夏凌辉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高素君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罗成伟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黄河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义成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玉华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陈心传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莫晓冬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江明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冯一梅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李乃农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黄先豹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原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卢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哈雷路898弄3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吴德沛
- 学位
- 血液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平海路899号
- 邮编
- 215031
- 单位名称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BSK021-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08-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1. 确定 ABSK021 治疗 cGvHD 患者的推荐剂量 (仅 Part A)
2. 评估 ABSK021 在推荐剂量下治疗 cGvHD 患者的基于整体缓解率(overall response rate,
ORR) 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1. 评估 ABSK021 治疗 cGvHD 患者的其他有效性终点
2. 评估 ABSK021 治疗 cGvHD 患者的安全性 (包括长期安全性)
3. 评估患者报告结局(Patient-reported outcome, PRO) 用药前后改变
4. 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
5. 评估 ABSK021 在 cGvHD 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 特征
探索性研究目的:
1. 探索 ABSK021 在 cGvHD 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特征(Pharmacodynamics, PD)
1. 确定 ABSK021 治疗 cGvHD 患者的推荐剂量 (仅 Part A)
2. 评估 ABSK021 在推荐剂量下治疗 cGvHD 患者的基于整体缓解率(overall response rate,
ORR) 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1. 评估 ABSK021 治疗 cGvHD 患者的其他有效性终点
2. 评估 ABSK021 治疗 cGvHD 患者的安全性 (包括长期安全性)
3. 评估患者报告结局(Patient-reported outcome, PRO) 用药前后改变
4. 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
5. 评估 ABSK021 在 cGvHD 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 特征
探索性研究目的:
1. 探索 ABSK021 在 cGvHD 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特征(Pharmacodynamics, P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遵守知情同意书(ICF)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患者必须年满 18 岁,性别不限;
3.使用骨髓、外周血干细胞或脐带血从任何供者来源(匹配的无血缘关系供者、家族同胞等配型半相合者)进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接受清髓性、非清髓性或减低强度预处理的患者均符合条件);
4.患者接受了至少 1 线含激素的系统治疗后,根据 NIH 2014 共识标准,患者当前存在难治性或复发活动性的中度或重度 cGvHD:
1) 难治性疾病定义为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a、 在治疗 cGvHD 时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的受累器官/组织;
b、 对 cGvHD 进行了至少 1 个月的标准治疗后现有疾病仍无改善或发生进展;
c、 在之前的 cGvHD 治疗中, 3 个月内未获得缓解的患者,且研究者认为需要进行新的系统治疗;
d、 对于糖皮质激素耐药,还包括治疗 2 个月时,泼尼松不能减量到 1.0 mg/kg/day 以下(或等效剂量其他糖皮质激素);或者 2 次尝试将糖皮质激素减量至更低剂量水平失败,仍需将泼尼松剂量升至>0.25mg/kg/day 或等效剂量;或者如单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时,初始治疗 2 周有进展, 6~8 周无改善;
e、 患者对标准治疗有禁忌症或拒绝接受标准治疗;
2) 复发性 cGvHD 定义为通过器官特异性或整体评估定义的有症状的活动性疾病(前期治疗后获得过缓解),或者研究者认为需要启动新的系统性治疗;
5.如患者正在接受糖皮质激素或 CNI 治疗,在 ABSK021 首次使用前应已接受上述治疗稳定剂量的治疗不少于 2 周;
6.ECOG PS 0~2;
7.首次使用 ABSK021 前 14 天内患者具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 ALT 和 AST < 3 x ULN;
2) 总胆红素 < 1.5 x ULN(明确诊断为 Gilbert 综合征者由研究者综合决定是否纳入); 或者总胆红素<3 × ULN(如果是因 cGvHD 引起);
3) ANC > 1.5 x 10^9/L;
4) PLT > 50 x 10^9/L (筛选期内未接受血小板输注或生长刺激因子纠正);
5) 肌酐清除率(CrCl) ≥30 mL/min/1.73m^2 (基于 Cockcroft-Gault 公式);
8.仅针对 Part A 的患者:正在合并使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的抗真菌药物,在ABSK021 首次使用前应已连续规范使用该药物不少于 1 周。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患者必须年满 18 岁,性别不限;
3.使用骨髓、外周血干细胞或脐带血从任何供者来源(匹配的无血缘关系供者、家族同胞等配型半相合者)进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接受清髓性、非清髓性或减低强度预处理的患者均符合条件);
4.患者接受了至少 1 线含激素的系统治疗后,根据 NIH 2014 共识标准,患者当前存在难治性或复发活动性的中度或重度 cGvHD:
1) 难治性疾病定义为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a、 在治疗 cGvHD 时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的受累器官/组织;
b、 对 cGvHD 进行了至少 1 个月的标准治疗后现有疾病仍无改善或发生进展;
c、 在之前的 cGvHD 治疗中, 3 个月内未获得缓解的患者,且研究者认为需要进行新的系统治疗;
d、 对于糖皮质激素耐药,还包括治疗 2 个月时,泼尼松不能减量到 1.0 mg/kg/day 以下(或等效剂量其他糖皮质激素);或者 2 次尝试将糖皮质激素减量至更低剂量水平失败,仍需将泼尼松剂量升至>0.25mg/kg/day 或等效剂量;或者如单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时,初始治疗 2 周有进展, 6~8 周无改善;
e、 患者对标准治疗有禁忌症或拒绝接受标准治疗;
2) 复发性 cGvHD 定义为通过器官特异性或整体评估定义的有症状的活动性疾病(前期治疗后获得过缓解),或者研究者认为需要启动新的系统性治疗;
5.如患者正在接受糖皮质激素或 CNI 治疗,在 ABSK021 首次使用前应已接受上述治疗稳定剂量的治疗不少于 2 周;
6.ECOG PS 0~2;
7.首次使用 ABSK021 前 14 天内患者具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 ALT 和 AST < 3 x ULN;
2) 总胆红素 < 1.5 x ULN(明确诊断为 Gilbert 综合征者由研究者综合决定是否纳入); 或者总胆红素<3 × ULN(如果是因 cGvHD 引起);
3) ANC > 1.5 x 10^9/L;
4) PLT > 50 x 10^9/L (筛选期内未接受血小板输注或生长刺激因子纠正);
5) 肌酐清除率(CrCl) ≥30 mL/min/1.73m^2 (基于 Cockcroft-Gault 公式);
8.仅针对 Part A 的患者:正在合并使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的抗真菌药物,在ABSK021 首次使用前应已连续规范使用该药物不少于 1 周。
排除标准
1.既往治疗中曾接受高选择性 CSF1-R 靶向治疗,包括小分子或大分子药物;
2. 存在已知对研究药物组成(见章节 5.1)成分过敏史
3. 患者在首次 ABSK021 给药前两周内持续合并使用抗真菌药物以外的 CYP3A4 强抑制剂或
强诱导剂;
4. 仅对 Part A 患者,给药前两周内持续合并使用 CYP3A4 中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5. 患者针对 cGvHD 已接受了大于 5 线的系统性治疗;
6. 患者表现为 aGvHD 症状而无 cGvHD 症状(可接受重叠综合征);
7. 筛选期存在潜在肿瘤或移植后淋巴增生性疾病复发的任何证据(组织学、细胞遗传学、分子、血液学或混合证据);
8.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具有显著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因素,如无法口服研究药物、明显的恶心呕吐、吸收不良、胆管外引流、大段小肠切除术等;
9. 存在慢性胰腺炎或多发性肌炎,既往已痊愈者可纳入;
10. 当前存在胆汁淤积性疾病,或尚未解决的肝窦阻塞综合征/静脉阻塞性疾病(定义为非归因
于 cGvHD 的肝脏异常所导致的持续性胆红素异常);
11. 存在研究者认为有风险的感染病史或筛选期存在活动性感染,包括细菌(含结核)、真菌、寄生虫或 CMV、 EBV、 HHV-6、 HIV 或 BK 病毒等,活动性 HBV 定义为 BsAg 和/或HBeAg 阳性,或 HBV-DNA 阳性; HBeAb 或 HBcAb 阳性的受试者需进行 HBV-DNA 确认,若证实 HBV-DNA 阴性的受试者可以纳入,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 HCV 抗体阳性或HCV-RNA 阳性;
12. 筛选期经研究者判断患者肺功能储备不足, FEV1≤ 39%或肺功能分级评分为 3 分;
13. 心功能不全或重要心血管病史,包括以下任一:
a) 纽约心脏协会(NYHA) III级或IV级心脏病,活动性缺血或任何其他不受控制的心脏
病,例如心绞痛、需要治疗的临床症状明显的心律不齐、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或充血性心
力衰竭;
b) 心率校正的QT间期延长(通过Fridericia公式校正QTc间期,男性QTcF>450ms,女性
QTcF> 480 ms),或长QT综合征病史;
c)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或低于正常值的下限(以较高者为准);
14. 3 年内被诊断患有第二种恶性肿瘤(进行干细胞移植治疗的恶性肿瘤除外),除外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癌与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影响患者 cGvHD 治疗或生存期的肿瘤;
15. 研究期间需合并使用糖皮质激素和 CNI 以外的治疗 cGvHD 的药物(如西罗莫司、芦可替
尼、伊布替尼等);
16. 首次使用 ABSK021 距离末次使用另一项研究性治疗的药物不足 4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的洗脱期,中草药或中药制剂不足 2 周洗脱期;
17. 既往接受治疗(包括参与临床研究) 产生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2 级(CTCAE v5.0), 除外脱发、白癜风或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的事件;
18. 在首次使用 ABSK021 的 4 周内接种过任何疫苗;
19. 孕期或哺乳期妇女,孕期定义为受孕后直至妊娠终止状态的女性
20. 具有生育能力的非手术绝育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
的 6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方可入组;
21.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除非他们在服药期间性交时使用避孕套,并且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 6 个月内不生育后代。接受输精管切除术的男性在上述期间内性交时也需要使用避孕套,以防止药物通过精液输送;
22. 任何其他临床上显著的合并症,研究者认为可能其会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干扰研究结果的
解释或使患者暴露于风险,如无法控制的肺部疾病、活动性感染或任何其他情况。
2. 存在已知对研究药物组成(见章节 5.1)成分过敏史
3. 患者在首次 ABSK021 给药前两周内持续合并使用抗真菌药物以外的 CYP3A4 强抑制剂或
强诱导剂;
4. 仅对 Part A 患者,给药前两周内持续合并使用 CYP3A4 中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5. 患者针对 cGvHD 已接受了大于 5 线的系统性治疗;
6. 患者表现为 aGvHD 症状而无 cGvHD 症状(可接受重叠综合征);
7. 筛选期存在潜在肿瘤或移植后淋巴增生性疾病复发的任何证据(组织学、细胞遗传学、分子、血液学或混合证据);
8.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具有显著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因素,如无法口服研究药物、明显的恶心呕吐、吸收不良、胆管外引流、大段小肠切除术等;
9. 存在慢性胰腺炎或多发性肌炎,既往已痊愈者可纳入;
10. 当前存在胆汁淤积性疾病,或尚未解决的肝窦阻塞综合征/静脉阻塞性疾病(定义为非归因
于 cGvHD 的肝脏异常所导致的持续性胆红素异常);
11. 存在研究者认为有风险的感染病史或筛选期存在活动性感染,包括细菌(含结核)、真菌、寄生虫或 CMV、 EBV、 HHV-6、 HIV 或 BK 病毒等,活动性 HBV 定义为 BsAg 和/或HBeAg 阳性,或 HBV-DNA 阳性; HBeAb 或 HBcAb 阳性的受试者需进行 HBV-DNA 确认,若证实 HBV-DNA 阴性的受试者可以纳入,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 HCV 抗体阳性或HCV-RNA 阳性;
12. 筛选期经研究者判断患者肺功能储备不足, FEV1≤ 39%或肺功能分级评分为 3 分;
13. 心功能不全或重要心血管病史,包括以下任一:
a) 纽约心脏协会(NYHA) III级或IV级心脏病,活动性缺血或任何其他不受控制的心脏
病,例如心绞痛、需要治疗的临床症状明显的心律不齐、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或充血性心
力衰竭;
b) 心率校正的QT间期延长(通过Fridericia公式校正QTc间期,男性QTcF>450ms,女性
QTcF> 480 ms),或长QT综合征病史;
c)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或低于正常值的下限(以较高者为准);
14. 3 年内被诊断患有第二种恶性肿瘤(进行干细胞移植治疗的恶性肿瘤除外),除外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癌与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影响患者 cGvHD 治疗或生存期的肿瘤;
15. 研究期间需合并使用糖皮质激素和 CNI 以外的治疗 cGvHD 的药物(如西罗莫司、芦可替
尼、伊布替尼等);
16. 首次使用 ABSK021 距离末次使用另一项研究性治疗的药物不足 4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的洗脱期,中草药或中药制剂不足 2 周洗脱期;
17. 既往接受治疗(包括参与临床研究) 产生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2 级(CTCAE v5.0), 除外脱发、白癜风或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的事件;
18. 在首次使用 ABSK021 的 4 周内接种过任何疫苗;
19. 孕期或哺乳期妇女,孕期定义为受孕后直至妊娠终止状态的女性
20. 具有生育能力的非手术绝育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
的 6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方可入组;
21.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除非他们在服药期间性交时使用避孕套,并且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 6 个月内不生育后代。接受输精管切除术的男性在上述期间内性交时也需要使用避孕套,以防止药物通过精液输送;
22. 任何其他临床上显著的合并症,研究者认为可能其会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干扰研究结果的
解释或使患者暴露于风险,如无法控制的肺部疾病、活动性感染或任何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BSK021胶囊: 英文通用名:Pimicotinib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mg
用法用量:口服,研究起始剂量为5mg QD,可能会开展的剂量10mg QD等。
用药时程:每28天/周期,每日一次口服给药的连续给药直至达到治疗终止的条件
规格:5mg
用法用量:口服,研究起始剂量为5mg QD,可能会开展的剂量10mg QD等。
用药时程:每28天/周期,每日一次口服给药的连续给药直至达到治疗终止的条件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每个剂量下剂量限制性毒性(dose limited toxicity, DLT)可评估患者 DLT 观察期内 DLT发生率(仅 Part A)评价时间:末例入组受试者DLT 观察期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治疗 6 个周期后整体缓解率 (研究者评估的 ORR,基于 NIH 2014 共识标准, 每周期 28 天)评价时间:末例入组受试者治疗 6 个周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无治疗失败生存期,定义为从开始 ABSK021 治疗直至以下最先发生的事件的时间, i) NIH2014 共识标准定义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日期; ii)合并或启动了另一种系统性治疗的日期;评价时间:从开始 ABSK021 治疗直至以下最先发生的事件的时间, i) NIH2014 共识标准定义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日期; ii)合并或启动了另一种系统性治疗的日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定义为从首次应答至最先发生的以下事件的时间, i) cGvHD 发生疾病进展或患者死亡的日期; ii)增加/改变 cGvHD 系统治疗方案的日期;评价时间:从首次应答至最先发生的以下事件的时间, i) cGvHD 发生疾病进展或患者死亡的日期; ii)增加/改变 cGvHD 系统治疗方案的日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最佳整体缓解率,定义为从开始 ABSK021 治疗直至开始其他系统性治疗前获得CR 和 PR 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末例受试者开始其它系统性治疗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至缓解时间(Time-to-Response, TTR),定义为从开始 ABSK021 治疗至首次获得 CR 或PR 应答的时间;评价时间:首次获得 CR 或PR 应答的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特定器官缓解率,定义为根据 2014 年 NIH 关于 cGvHD 临床试验标准的共识(皮肤、眼睛、口腔、食道、上消化道、下消化道、肝脏、肺和关节及筋膜),对九个特定器官获得缓解的比例;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糖皮质激素和/或钙调神经蛋白抑制剂(CNI)用量变化或停止使用比率;定义为至 C7D1 日激素用量减少≥50%的比例,或无需继续使用激素的比例,及 CNI 剂量下调的比例。评价时间:末例受试者C7D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06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9-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95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28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954
- 药物名称
- ABSK021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多中心、单臂、开放标签的评价ABSK021 治疗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 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BSK021 治疗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患者的II 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BSK021-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08-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