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96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1-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4-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5-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7-1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7-2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蚌埠市山西省 · 太原市河南省 · 洛阳市江西省 · 萍乡市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周焕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陈琳洁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王晓霞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史晓飞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胡建康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唐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超
- 申请人名称
-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福城路291号5
- 联系人邮编
- 3100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周焕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机构办主任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 邮编
- 233099
- 单位名称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陈琳洁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 邮编
- 233099
- 单位名称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2438,CTR20212414,CTR20213112,CTR20230840,CTR20232717,CTR20232969,CTR20241090,CTR2024461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K0011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0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在中国类风湿关节炎(RA)患者中评估多次口服LNK01001胶囊对口服甲氨蝶呤(MTX)片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影响
在中国RA患者中评估口服MTX片对多次口服LNK01001胶囊的PK特征影响
次要目的:
在中国RA患者中评估口服MTX片的同时多次口服LNK01001胶囊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在中国类风湿关节炎(RA)患者中评估多次口服LNK01001胶囊对口服甲氨蝶呤(MTX)片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影响
在中国RA患者中评估口服MTX片对多次口服LNK01001胶囊的PK特征影响
次要目的:
在中国RA患者中评估口服MTX片的同时多次口服LNK01001胶囊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AE,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由本人签署ICF,并保证任何研究程序均由本人参与。
2.签署ICF时年龄在18至65周岁(含界值)的RA患者。
3.体重指数(BMI)在19.0至30.0 kg/m2(含界值);并且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
4.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2010年RA分类标准诊断,诊断为RA且在筛选访视时病程至少3个月。
5.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已经接受口服MTX稳定剂量(10-25 mg/周)至少4周。
6.如果使用过生物制剂改善病情抗风湿药(bDMARD),距离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达到药物平均终末消除半衰期的5倍的受试者可纳入本试验。
7.育龄期女性及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必须采用合适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有杀精剂的屏障避孕、手术绝育);男性受试者的配偶或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受试者也必须同意在研究过程中及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且在这期间男性受试者不会捐献精子。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无生育能力是指已停经≥12个月或者已接受子宫全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患有先天性不孕的女性受试者)。
8.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签署ICF时年龄在18至65周岁(含界值)的RA患者。
3.体重指数(BMI)在19.0至30.0 kg/m2(含界值);并且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
4.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2010年RA分类标准诊断,诊断为RA且在筛选访视时病程至少3个月。
5.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已经接受口服MTX稳定剂量(10-25 mg/周)至少4周。
6.如果使用过生物制剂改善病情抗风湿药(bDMARD),距离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达到药物平均终末消除半衰期的5倍的受试者可纳入本试验。
7.育龄期女性及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必须采用合适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有杀精剂的屏障避孕、手术绝育);男性受试者的配偶或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受试者也必须同意在研究过程中及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且在这期间男性受试者不会捐献精子。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无生育能力是指已停经≥12个月或者已接受子宫全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患有先天性不孕的女性受试者)。
8.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
2. 对研究药物(LNK01001和MTX)过敏或对制剂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3. 既往有胃肠道、泌尿生殖道的活动性溃疡或明显出血、中枢神经系统出血。
4.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由研究者判断)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6. 乳糖不耐受者(例如,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7. ACR功能分级为IV级或长期卧床/久坐轮椅者。
8. 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1) 正在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且至随机前4周剂量未稳定[其中正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每日剂量>1 g或至随机前5个药物半衰期时间(不少于7天)剂量未稳定];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艾拉莫德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干扰素治疗(如罗扰素、甘乐能、Rebetron等);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任何活疫苗、减毒疫苗或灭活疫苗的免疫接种者(如接种新冠疫苗者需要在完成最后一剂接种4周及以上才可入组);
5) 首次给药前2周内治疗RA及其他炎症反应疾病的口服传统中药;
6) 首次给药前1周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使用阿片类药物(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7) 首次给药4周内治疗RA除MTX外的其它传统合成疾病缓解抗风湿药物(csDMARDs)药物;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CYP2C9的抑制剂或诱导剂、 P-糖蛋白(P-gp)转运蛋白的抑制剂或诱导剂;
9)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已知具有较强的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如帕夫林、雷公藤、霉酚酸酯、环孢菌素、他克莫司、硫唑嘌呤、6-巯基嘌呤等)者;
10) 筛选访视前3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以两者中较长者为准)接受过整合素αV抗体或细胞耗竭疗法的受试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干预性临床试验。
9. 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
1) 有除RA外的任何全身性炎症性疾病者(继发性Sj?gren’s综合征除外),包括但不局限于炎症性肠病(包括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关节炎、活动性血管炎、痛风、系统性红斑狼疮、中轴型脊柱关节炎(包括强直性脊柱炎和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重叠综合征、硬皮病、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纤维肌痛(目前症状活跃)、Felty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脾肿大综合症);
2) 既往发生过血栓栓塞(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的患者,或其他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人群;
3) 有淋巴增生性疾病病史,或有可能是淋巴增生性疾病的各种体征或症状;
4)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前5年内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除经治疗且认为已治愈的皮肤鳞状或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或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5)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周内有带状疱疹感染史或存在单纯疱疹感染者;
6) 筛选时胸部X线检查提示活动性结核;结核菌素皮试(PPD)硬结≥5 mm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如QUANTIFERON®-TB GOLD、T-SPOT.TB检查等)阳性者;
7) 遗传性或获得性免疫功能缺陷疾病,包括免疫球蛋白缺乏症;
8) 有严重的血液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任何可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疾病,如疟疾、溶血贫血;
9) 有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不愿意沟通或有语言障碍,不能充分理解和合作者;
10)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献血量≥400 mL,或接受输血者;
11) 正在患有任何持续或慢性感染病史(如慢性肾盂肾炎、支气管扩张或骨髓炎)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或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口服或静脉给予抗感染药物(甲床真菌感染除外);筛选访视前52周内深部间隙/组织感染史(例如筋膜炎、脓肿、骨髓炎);
12) 存在严重的控制不佳的疾病,如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肾脏疾病、肝脏疾病、严重心脏疾病和脑血管疾病[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III或IV)、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等]、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如活动性或复发性消化道溃疡)或曾经接受过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治疗者(如胃肠道手术) 并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妨碍受试者加入本研究;
10. 筛选时有符合下列标准的任何检查异常[筛选前2周内不允许接受任何医学支持治疗(如:各种升白药、治疗贫血药物、护肝降酶药物、输血等)]:
1) 血红蛋白(男性)<10.0g/dL(100.0g/L),或(女性)<9.0g/dL(90.0g/L);
2) 总白细胞数<3.0×109/L;
3) 中性粒细胞数<1.0×109/L;
4) 淋巴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数<750个细胞/μL);
5) 血小板计数<100×109/L;
6)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T-BIL)>2×ULN;
7) 肾脏病饮食调整(MDRD)公式计算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 m2者;
8)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同时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聚合酶链反应(PCR)的定量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者; 或HCV抗体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者;或梅毒螺旋体抗体(Syphilis TP)阳性;或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
9) 心电图检查校正后QT间期(QTcF)>500 ms者;
10) 研究者认为可能对本研究结果评价产生干扰的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或心电图检查异常值。
11. 首次给药前7天内和试验期间,不能禁食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例如,柚子)水果或果汁者。
12. 其他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经研究者判断此类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可能会增加参与本研究相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
13. 研究者判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2. 对研究药物(LNK01001和MTX)过敏或对制剂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3. 既往有胃肠道、泌尿生殖道的活动性溃疡或明显出血、中枢神经系统出血。
4.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由研究者判断)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6. 乳糖不耐受者(例如,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7. ACR功能分级为IV级或长期卧床/久坐轮椅者。
8. 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1) 正在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且至随机前4周剂量未稳定[其中正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每日剂量>1 g或至随机前5个药物半衰期时间(不少于7天)剂量未稳定];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艾拉莫德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干扰素治疗(如罗扰素、甘乐能、Rebetron等);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任何活疫苗、减毒疫苗或灭活疫苗的免疫接种者(如接种新冠疫苗者需要在完成最后一剂接种4周及以上才可入组);
5) 首次给药前2周内治疗RA及其他炎症反应疾病的口服传统中药;
6) 首次给药前1周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使用阿片类药物(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7) 首次给药4周内治疗RA除MTX外的其它传统合成疾病缓解抗风湿药物(csDMARDs)药物;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CYP2C9的抑制剂或诱导剂、 P-糖蛋白(P-gp)转运蛋白的抑制剂或诱导剂;
9)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已知具有较强的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如帕夫林、雷公藤、霉酚酸酯、环孢菌素、他克莫司、硫唑嘌呤、6-巯基嘌呤等)者;
10) 筛选访视前3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以两者中较长者为准)接受过整合素αV抗体或细胞耗竭疗法的受试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干预性临床试验。
9. 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
1) 有除RA外的任何全身性炎症性疾病者(继发性Sj?gren’s综合征除外),包括但不局限于炎症性肠病(包括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关节炎、活动性血管炎、痛风、系统性红斑狼疮、中轴型脊柱关节炎(包括强直性脊柱炎和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重叠综合征、硬皮病、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纤维肌痛(目前症状活跃)、Felty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脾肿大综合症);
2) 既往发生过血栓栓塞(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的患者,或其他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人群;
3) 有淋巴增生性疾病病史,或有可能是淋巴增生性疾病的各种体征或症状;
4)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前5年内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除经治疗且认为已治愈的皮肤鳞状或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或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5)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周内有带状疱疹感染史或存在单纯疱疹感染者;
6) 筛选时胸部X线检查提示活动性结核;结核菌素皮试(PPD)硬结≥5 mm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如QUANTIFERON®-TB GOLD、T-SPOT.TB检查等)阳性者;
7) 遗传性或获得性免疫功能缺陷疾病,包括免疫球蛋白缺乏症;
8) 有严重的血液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任何可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疾病,如疟疾、溶血贫血;
9) 有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不愿意沟通或有语言障碍,不能充分理解和合作者;
10)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献血量≥400 mL,或接受输血者;
11) 正在患有任何持续或慢性感染病史(如慢性肾盂肾炎、支气管扩张或骨髓炎)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或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口服或静脉给予抗感染药物(甲床真菌感染除外);筛选访视前52周内深部间隙/组织感染史(例如筋膜炎、脓肿、骨髓炎);
12) 存在严重的控制不佳的疾病,如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肾脏疾病、肝脏疾病、严重心脏疾病和脑血管疾病[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III或IV)、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等]、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如活动性或复发性消化道溃疡)或曾经接受过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治疗者(如胃肠道手术) 并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妨碍受试者加入本研究;
10. 筛选时有符合下列标准的任何检查异常[筛选前2周内不允许接受任何医学支持治疗(如:各种升白药、治疗贫血药物、护肝降酶药物、输血等)]:
1) 血红蛋白(男性)<10.0g/dL(100.0g/L),或(女性)<9.0g/dL(90.0g/L);
2) 总白细胞数<3.0×109/L;
3) 中性粒细胞数<1.0×109/L;
4) 淋巴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数<750个细胞/μL);
5) 血小板计数<100×109/L;
6)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T-BIL)>2×ULN;
7) 肾脏病饮食调整(MDRD)公式计算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 m2者;
8)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同时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聚合酶链反应(PCR)的定量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者; 或HCV抗体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者;或梅毒螺旋体抗体(Syphilis TP)阳性;或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
9) 心电图检查校正后QT间期(QTcF)>500 ms者;
10) 研究者认为可能对本研究结果评价产生干扰的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或心电图检查异常值。
11. 首次给药前7天内和试验期间,不能禁食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例如,柚子)水果或果汁者。
12. 其他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经研究者判断此类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可能会增加参与本研究相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
13. 研究者判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LNK01001胶囊: 英文通用名:/ 商品名称:/
剂型:胶囊剂
规格:12 mg/胶囊
用法用量:36 mg,每天两次(BID,给药间隔12±1 h)
用药时程:D3-D9
规格:12 mg/胶囊
用法用量:36 mg,每天两次(BID,给药间隔12±1 h)
用药时程:D3-D9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氨蝶呤片 英文通用名:Methotrexate 商品名称:信宜平
剂型:片剂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10-25 mg,每周一次(QW)
用药时程:D1、D8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10-25 mg,每周一次(QW)
用药时程:D1、D8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MTX的PK参数:Cmax,AUC0-last;如数据允许,AUC0-inf。评价时间:D1、D2、D3、D8、D9、D10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LNK01001的PK参数:稳态峰浓度(Cmax,ss)和AUC0-tau。评价时间:D7、D8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MTX的PK参数:Tmax;如果数据允许,t1/2、CL/F、Vz/F等。评价时间:D1、D2、D3、D8、D9、D10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LNK01001的PK参数:稳态达峰时间(Tmax,ss);如果数据允许,t1/2、CL/F、稳态表观分布容积(Vdss/F)等。评价时间:D7、D8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12-导联心电图(12-lead ECG)、安全性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和凝血功能)、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评价时间:D1-D10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04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10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6-03
- 萍乡市人民医院同意 · 2024-01-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4-07-22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96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4-20
- 申请人名称
-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96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2438,CTR20212414,CTR20213112,CTR20230840,CTR20232717,CTR20232969,CTR20241090,CTR20244615
- 药物名称
- LNK01001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类风湿关节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进行的LNK01001胶囊与甲氨蝶呤片单独给药和联合给药的开放、固定序列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进行的LNK01001胶囊与甲氨蝶呤片单独给药和联合给药的开放、固定序列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K0011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0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