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099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价HS-10390片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 、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2-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3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5-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5-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刘必成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亮
- 申请人名称
- 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亮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9号豪森大楼
- 联系人邮编
- 213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必成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丁家桥87号,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9号楼6楼
- 邮编
- 210000
- 单位名称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9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3-02-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价HS-10390片单次和多次空腹口服给药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价HS-10390片单次和多次空腹口服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
探索性研究目的: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价HS-10390片单次和多次空腹口服给药后的药效学。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价HS-10390片单次和多次空腹口服给药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价HS-10390片单次和多次空腹口服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
探索性研究目的: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价HS-10390片单次和多次空腹口服给药后的药效学。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45岁之间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包括临界值);
2.男性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0kg,按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计算,BMI应控制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3筛选期体格检查、病史、实验室检查、12-导联ECG、腹部B超及胸部正侧位X光片(或CT)检查无异常或者异常但经研究者判定无临床意义者;
4.4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献精子或卵子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避孕套等);
5.5受试者需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理解和遵守本研究的各项要求,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男性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0kg,按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计算,BMI应控制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3筛选期体格检查、病史、实验室检查、12-导联ECG、腹部B超及胸部正侧位X光片(或CT)检查无异常或者异常但经研究者判定无临床意义者;
4.4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献精子或卵子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禁欲、避孕套等);
5.5受试者需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理解和遵守本研究的各项要求,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或目前患有心血管、呼吸、泌尿、消化、精神神经、血液、免疫、内分泌及代谢等慢性或严重疾病者;
2. 既往或目前患有消化道溃疡、胃食管反流病或其他严重的胃酸过度分泌症状者;
3. 目前或筛选前3个月内存在慢性腹泻或者慢性便秘者;
4. 筛选期前30天内曾患有或现患有严重感染者;
5. 曾感染COVID-19且首次给药前仍有相关症状、体征者,或筛选时COVID-19感染相关检查阳性者;
6. 既往有过敏史,特别是已知对试验药物组分或其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或内皮素受体拮抗剂过敏者;
7. 妊娠、哺乳期或计划近期怀孕的女性,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的女性受试者,或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的女性受试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者,或在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永久改变口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的医疗或手术治疗者(如胃或肠手术);
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接受过输血者;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并且接受了试验用药品或使用了医疗器械者,或者筛选前尚在其他试验用药品的5个半衰期以内者,以时间长者为准;
11. 在筛选前3个月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全身性类固醇、免疫调节剂、生物制剂或化疗等治疗者,或有可能在研究期间接受这些药物治疗者;
12.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细胞色素P450单加氧酶系(CYP)(CYP3A4/5、CYP2C8、CYP2C9、CYP2D6及CYP2B6)的强效抑制剂、强效诱导剂或底物(附录六)者;
13.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P-gp底物(附录六)者;
14. 筛选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或者筛选时在上述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内者,以时间长者为准;
15. 筛选前4周内至计划给药结束后4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16.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者;
17. 嗜烟者(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达5支或以上);
18. 既往有酗酒史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或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纯酒精,相当于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
19. 筛选期生命体征检查体温在36.0-37.0°C之外者;或脉率在60-100次/分之外者;或呼吸频率在12-20次/分之外者;或收缩压在90-139 mmHg之外和/或舒张压在60-89 mmHg之外者;或既往有低血压病史者;
20. 筛选期12导联ECG检查显示:
a. 按照心率校正的QT间期(Fridericia’s公式:QTcF = QT / RR0.33)QTcF男性>430msec、女性>450msec,需检查3次,任一次符合上述标准者将被排除;
b. 其它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21.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或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者:如(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总胆红素(TBIL)大于正常参考值上限;(2)筛选时肾小球滤过率估测值(eGFR)<90mL/min/1.73m2,使用2006年全国eGFR课题协作组开发的改良的简化肾病膳食改良(MDRD)公式计算:
eGFR(mL/min/1.73m2)=175×(血肌酐水平)-1.234×(年龄)-0.179×(0.79, 女性)
血肌酐的单位为mg/dl,1mg/dl=88.4μmol/L;年龄单位为岁。
22. 血清病毒学(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抗体TP-Ab)检查阳性者;
23. 筛选时有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感染者,即不符合下述要求者将被排除在研究之外:将通过T-SPOT试验和胸部正侧位X光片(或CT)检查受试者的结核病状况,要求胸部X线(或CT)检查未见结核病变,并且T-SPOT结果为阴性;
24. 筛选时药物滥用和毒品筛查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阳性者;
25. 筛选时烟碱筛查阳性者;或筛选时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26. 女性血妊娠试验阳性者;
27. 首次给药前30天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节食或接受膳食治疗者,或在饮食习惯上有重大改变者;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8. 给药前72h内饮用过红酒,或者食用过柑橘类果实(例如葡萄柚、塞维利亚橙、蜜橘等)、葡萄、芒果、杨桃、菠菜等水果蔬菜或含有上述果蔬的果蔬汁者;
29. 固体片剂吞咽困难者;
30. 试验期间不能禁烟酒者;
31.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晕针、晕血者;
32. 经研究者判定,任何有可能加大试验风险、影响受试者对方案依从性或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的生理心理疾病或有其他不适合入组的原因者。
2. 既往或目前患有消化道溃疡、胃食管反流病或其他严重的胃酸过度分泌症状者;
3. 目前或筛选前3个月内存在慢性腹泻或者慢性便秘者;
4. 筛选期前30天内曾患有或现患有严重感染者;
5. 曾感染COVID-19且首次给药前仍有相关症状、体征者,或筛选时COVID-19感染相关检查阳性者;
6. 既往有过敏史,特别是已知对试验药物组分或其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或内皮素受体拮抗剂过敏者;
7. 妊娠、哺乳期或计划近期怀孕的女性,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的女性受试者,或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的女性受试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者,或在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永久改变口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的医疗或手术治疗者(如胃或肠手术);
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接受过输血者;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并且接受了试验用药品或使用了医疗器械者,或者筛选前尚在其他试验用药品的5个半衰期以内者,以时间长者为准;
11. 在筛选前3个月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全身性类固醇、免疫调节剂、生物制剂或化疗等治疗者,或有可能在研究期间接受这些药物治疗者;
12.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细胞色素P450单加氧酶系(CYP)(CYP3A4/5、CYP2C8、CYP2C9、CYP2D6及CYP2B6)的强效抑制剂、强效诱导剂或底物(附录六)者;
13.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P-gp底物(附录六)者;
14. 筛选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或者筛选时在上述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内者,以时间长者为准;
15. 筛选前4周内至计划给药结束后4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16.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者;
17. 嗜烟者(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达5支或以上);
18. 既往有酗酒史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或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纯酒精,相当于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
19. 筛选期生命体征检查体温在36.0-37.0°C之外者;或脉率在60-100次/分之外者;或呼吸频率在12-20次/分之外者;或收缩压在90-139 mmHg之外和/或舒张压在60-89 mmHg之外者;或既往有低血压病史者;
20. 筛选期12导联ECG检查显示:
a. 按照心率校正的QT间期(Fridericia’s公式:QTcF = QT / RR0.33)QTcF男性>430msec、女性>450msec,需检查3次,任一次符合上述标准者将被排除;
b. 其它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21.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或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者:如(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总胆红素(TBIL)大于正常参考值上限;(2)筛选时肾小球滤过率估测值(eGFR)<90mL/min/1.73m2,使用2006年全国eGFR课题协作组开发的改良的简化肾病膳食改良(MDRD)公式计算:
eGFR(mL/min/1.73m2)=175×(血肌酐水平)-1.234×(年龄)-0.179×(0.79, 女性)
血肌酐的单位为mg/dl,1mg/dl=88.4μmol/L;年龄单位为岁。
22. 血清病毒学(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抗体TP-Ab)检查阳性者;
23. 筛选时有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感染者,即不符合下述要求者将被排除在研究之外:将通过T-SPOT试验和胸部正侧位X光片(或CT)检查受试者的结核病状况,要求胸部X线(或CT)检查未见结核病变,并且T-SPOT结果为阴性;
24. 筛选时药物滥用和毒品筛查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阳性者;
25. 筛选时烟碱筛查阳性者;或筛选时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26. 女性血妊娠试验阳性者;
27. 首次给药前30天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节食或接受膳食治疗者,或在饮食习惯上有重大改变者;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8. 给药前72h内饮用过红酒,或者食用过柑橘类果实(例如葡萄柚、塞维利亚橙、蜜橘等)、葡萄、芒果、杨桃、菠菜等水果蔬菜或含有上述果蔬的果蔬汁者;
29. 固体片剂吞咽困难者;
30. 试验期间不能禁烟酒者;
31.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晕针、晕血者;
32. 经研究者判定,任何有可能加大试验风险、影响受试者对方案依从性或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的生理心理疾病或有其他不适合入组的原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390片: 英文通用名:HS-10390 Tab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50mg,2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10 mg,30 mg,90 mg,250 mg,600 mg,1000 mg
多次给药:200 mg,400 mg,800 mg
用药时程:SAD:单次给药
MAD:每日1次,连续给药14天
规格:10mg,50mg,2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10 mg,30 mg,90 mg,250 mg,600 mg,1000 mg
多次给药:200 mg,400 mg,800 mg
用药时程:SAD:单次给药
MAD:每日1次,连续给药14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390片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HS-10390 Tablets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50mg,2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10 mg,30 mg,90 mg,250 mg,600 mg,1000 mg
多次给药:200 mg,400 mg,800 mg
用药时程:SAD:单次给药
MAD:每日1次,连续给药14天
规格:10mg,50mg,200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10 mg,30 mg,90 mg,250 mg,600 mg,1000 mg
多次给药:200 mg,400 mg,800 mg
用药时程:SAD:单次给药
MAD:每日1次,连续给药14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导致退出试验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严重程度及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和心电图(ECG)检查结果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SAD-PK: Cmax、Tmax、AUC0-t、AUC0-∞、λz、t1/2、CL/F、Vz/F、MRT等评价时间:给药前后各时间点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MAD-PK: Cmax、Tmax、AUC0-t、AUC0-∞、λz、t1/2、CL/F、Vz/F、MRT等;Cmax,ss、Cmin,ss、Cav,ss、Tmax,ss、AUCss等评价时间:第1、6、9、12、14天给药前后各时间点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2-11-30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2-15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2-22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99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亮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3-31
- 申请人名称
- 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0998
- 药物名称
- HS-10390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和免疫球蛋白A肾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价HS-10390片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 、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HS-10390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9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3-02-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