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06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四川普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空腹、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两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3-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4-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4-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4-2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7-0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
- 成都新华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雍小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姚科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普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姚科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和祥三街263号
- 联系人邮编
- 6102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雍小兰
- 学位
- 药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180号
- 邮编
- 610000
- 单位名称
- 成都新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RT-032-BE-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2
- 版本日期
- 2023-03-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以四川普锐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18μg)为受试制剂,原研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KG生产(持证商: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的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18μg,商品名:思力华®/Spiriva®)为参比制剂,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18周岁及以上(含18周岁);
3.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kg(包括50.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kg(包括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19.0和26.0);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能正确的使用粉吸入剂装置;
5.受试者能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试验。
2.18周岁及以上(含18周岁);
3.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kg(包括50.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kg(包括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19.0和26.0);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能正确的使用粉吸入剂装置;
5.受试者能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试验。
排除标准
1.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X光全胸正位片、12导联心电图结果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者;
2. 血清学(包括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阳性者;
3. 肺功能检查:FEV1实测值/FEV1预计值≤80%或FVC≤预计值的80%;
4. 曾患有或目前患有肝、肾、内分泌、泌尿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精神疾病、糖尿病、结核病等上述系统的慢性或严重疾病者;
5. 试验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6. 药物滥用及毒品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结果阳性者;
7. 尼古丁检查(烟检)结果阳性或筛选前3个月内嗜烟(每日吸烟量达3支或以上)者;
8.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酒精含量>0mg/100mL);
9. 既往酗酒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酒精单位约等于50°白酒35mL或5°啤酒350mL),或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0. 对噻托溴铵有过敏史者,对含有牛奶蛋白的辅料一水乳糖过敏者,对阿托品或其衍生物(如异丙托溴铵或氧托溴铵)等抗胆碱能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发生过速发型超敏反应(包括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唇、舌或咽喉肿胀)、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反应或瘙痒),或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者;
11.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和疫苗(新冠疫苗要求筛选前14天内)者;
12.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血、晕针史者;
13.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14. 筛选前6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和/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如可乐等);
15. 长期(筛选前6个月)摄入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6. 平时厌食、节食或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
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研究药物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出血(400mL及以上)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9.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且试验期间不愿采取可接受的、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20.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外科大手术者;
21. 妊娠检查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的女性受试者;
22. 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参加或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2. 血清学(包括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阳性者;
3. 肺功能检查:FEV1实测值/FEV1预计值≤80%或FVC≤预计值的80%;
4. 曾患有或目前患有肝、肾、内分泌、泌尿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精神疾病、糖尿病、结核病等上述系统的慢性或严重疾病者;
5. 试验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6. 药物滥用及毒品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结果阳性者;
7. 尼古丁检查(烟检)结果阳性或筛选前3个月内嗜烟(每日吸烟量达3支或以上)者;
8.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酒精含量>0mg/100mL);
9. 既往酗酒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酒精单位约等于50°白酒35mL或5°啤酒350mL),或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0. 对噻托溴铵有过敏史者,对含有牛奶蛋白的辅料一水乳糖过敏者,对阿托品或其衍生物(如异丙托溴铵或氧托溴铵)等抗胆碱能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发生过速发型超敏反应(包括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唇、舌或咽喉肿胀)、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反应或瘙痒),或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者;
11.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和疫苗(新冠疫苗要求筛选前14天内)者;
12.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血、晕针史者;
13.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14. 筛选前6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和/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如可乐等);
15. 长期(筛选前6个月)摄入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6. 平时厌食、节食或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
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研究药物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出血(400mL及以上)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9.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且试验期间不愿采取可接受的、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20.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外科大手术者;
21. 妊娠检查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的女性受试者;
22. 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参加或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英文通用名:Tiotropium Bromide Powder for Inhala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吸入粉雾剂
规格:18μg(按噻托铵计,相当于噻托溴铵一水合物22.5μg)
用法用量:空腹经口吸入,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8μg(按噻托铵计,相当于噻托溴铵一水合物22.5μg)
用法用量:空腹经口吸入,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英文通用名:Tiotropium Bromide Powder for Inhalation 商品名称:思力华®/Spiriva®
剂型:吸入粉雾剂
规格:18μg (按噻托铵计,相当于噻托溴铵一水合物22.5μg)
用法用量:空腹经口吸入,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8μg (按噻托铵计,相当于噻托溴铵一水合物22.5μg)
用法用量:空腹经口吸入,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20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20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值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11-1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06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姚科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4-12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普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069
- 药物名称
-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加重的预防。
- 试验专业题目
-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空腹、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两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PRT-032-BE-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2
- 版本日期
- 2023-03-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