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27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AK127联合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Ia/Ib期开放性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3-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4-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7-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7-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湖北省 · 襄阳市安徽省 · 蚌埠市福建省 · 福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湖南省 · 长沙市四川省 · 成都市河南省 · 洛阳市山东省 · 济南市吉林省 · 长春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山西省 · 长治市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郝继辉
- 襄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襄阳市 · 研究者:易铁男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韩正全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孙阳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楼寒梅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曲颂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刘峰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张鹏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阮健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贾瑞诺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长征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艳桥
- 长治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研究者:赵军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周焕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林少俊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陈晓钟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姜翠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晓
- 申请人名称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徐晓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420号枫林国际中心二期A座9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0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郝继辉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
- 邮编
- 300060
- 单位名称
- 天津市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27-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3-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AK127联合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评价其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如有);
·确定AK127联合AK104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如有),并确定AK127联合AK104时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II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价AK127联合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有效性(根据RECIST v1.1);
·评价AK127联合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AK127和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评价AK127在联合AK104时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探索患者肿瘤组织中与疗效相关的潜在生物标志物。
·评价AK127联合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评价其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如有);
·确定AK127联合AK104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如有),并确定AK127联合AK104时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II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价AK127联合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有效性(根据RECIST v1.1);
·评价AK127联合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AK127和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评价AK127在联合AK104时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探索患者肿瘤组织中与疗效相关的潜在生物标志物。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入组时年龄≥18周岁,≤75周岁,男女均可。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4.预期生存期≥ 3个月。
5.Ia期剂量递增阶段入组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恶性肿瘤;Ib期剂量扩展阶段入组选定的瘤种。经过一线、或二线、或三线、或者四线标准治疗后失败的、或者不适用于标准治疗的,不能耐受化疗,或者无有效的标准治疗的晚期转移性恶性肿瘤患者。
6.根据 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且病灶适合反复准确测量;脑转移灶不可做为靶病灶。
7.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
8.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用药前3天内的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
9.如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与未绝育的男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采取高效的避孕方法,且必须同意持续使用这些防范措施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6个月;周期性禁欲、安全期避孕和体外射精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10.如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至末次给药后的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2.入组时年龄≥18周岁,≤75周岁,男女均可。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4.预期生存期≥ 3个月。
5.Ia期剂量递增阶段入组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恶性肿瘤;Ib期剂量扩展阶段入组选定的瘤种。经过一线、或二线、或三线、或者四线标准治疗后失败的、或者不适用于标准治疗的,不能耐受化疗,或者无有效的标准治疗的晚期转移性恶性肿瘤患者。
6.根据 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且病灶适合反复准确测量;脑转移灶不可做为靶病灶。
7.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
8.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用药前3天内的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
9.如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与未绝育的男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采取高效的避孕方法,且必须同意持续使用这些防范措施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6个月;周期性禁欲、安全期避孕和体外射精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10.如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至末次给药后的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1.既往接受过下列治疗: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靶向PD-(L)1或CTLA-4 的单抗或者双抗、其他抗肿瘤抗体、其他抗肿瘤治疗 (例如, 化疗、放疗,生物或激素治疗等),既往接受过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既往使用过已获批上市的或研究中的TIGIT抗体、PVRIG抗体,或 CD96抗体治疗。
2.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
3. 首次给药前4周或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如首次给药前2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4. 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5. 首次用药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
6. 首次用药前2年内患有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7. 首次用药前1年内存在重大疾病病史。
8.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病史,胃肠梗阻病史,广泛肠切除。
9.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30 Gy的胸部放射治疗者,首次用药前4周内>30 Gy的非胸部放射治疗者,以及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30 Gy的姑息性放射治疗者,且未能从这些干预措施的毒性和/或并发症恢复至NCI CTC AE ≤1级(脱发和疲劳除外)的受试者。
10.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允许使用灭活疫苗。
11.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
12.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发生严重外伤,或在首次给药后的4周内有重大外科手术计划者;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进行过较小的局部手术。
13.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消化道出血、咳血、鼻腔出血。
14. 首次给药前1周内在静息状态下,3次12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QTcF>480 ms。
15. 当前存在高血压且经口服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16. 经治疗未能控制的高血糖。
17. 存在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18. 既往存在需要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存在间质性肺疾病。
19. 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病史。
20. 存在免疫缺陷病史;HIV抗体检测阳性者;当前正在长期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21.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22.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受试者;活动性的丙型肝炎受试者。
23.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
24. 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25.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缓解,定义为毒性未恢复至NCI CTC AE 5.0规定1级或以下,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但脱发、乏力除外。
26. 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
27. 已知有精神疾病、药物依赖、酗酒或吸毒史。
28. 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疾病、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参与研究可能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29. 不受控制的代谢紊乱,各种危象,或非恶性肿瘤导致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或肿瘤继发的疾病或症状,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的不确定性。
30.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哺乳。
31.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2.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
3. 首次给药前4周或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如首次给药前2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4. 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5. 首次用药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
6. 首次用药前2年内患有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7. 首次用药前1年内存在重大疾病病史。
8.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病史,胃肠梗阻病史,广泛肠切除。
9.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30 Gy的胸部放射治疗者,首次用药前4周内>30 Gy的非胸部放射治疗者,以及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30 Gy的姑息性放射治疗者,且未能从这些干预措施的毒性和/或并发症恢复至NCI CTC AE ≤1级(脱发和疲劳除外)的受试者。
10.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允许使用灭活疫苗。
11.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
12.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发生严重外伤,或在首次给药后的4周内有重大外科手术计划者;在首次给药前3天内进行过较小的局部手术。
13.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消化道出血、咳血、鼻腔出血。
14. 首次给药前1周内在静息状态下,3次12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QTcF>480 ms。
15. 当前存在高血压且经口服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16. 经治疗未能控制的高血糖。
17. 存在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18. 既往存在需要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存在间质性肺疾病。
19. 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病史。
20. 存在免疫缺陷病史;HIV抗体检测阳性者;当前正在长期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21.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22.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受试者;活动性的丙型肝炎受试者。
23.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
24. 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25.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缓解,定义为毒性未恢复至NCI CTC AE 5.0规定1级或以下,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但脱发、乏力除外。
26. 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
27. 已知有精神疾病、药物依赖、酗酒或吸毒史。
28. 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疾病、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参与研究可能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29. 不受控制的代谢紊乱,各种危象,或非恶性肿瘤导致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或肿瘤继发的疾病或症状,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的不确定性。
30.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哺乳。
31.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K127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400mg/8mL/瓶
用法用量:按AK127 0.3mg/kg,1mg/kg,3mg/kg,7.5mg/kg,15 mg/kg 五个剂量组递增, 每3周给药,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再有临床获益(由研究者评估)、失访、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完成24个月治疗。
规格:400mg/8mL/瓶
用法用量:按AK127 0.3mg/kg,1mg/kg,3mg/kg,7.5mg/kg,15 mg/kg 五个剂量组递增, 每3周给药,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再有临床获益(由研究者评估)、失访、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完成24个月治疗。
中文通用名:AK104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25mg/10ml/瓶
用法用量:AK104(10mg/kg),Q3W,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再有临床获益(由研究者评估)、失访、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完成24个月治疗。
规格:125mg/10ml/瓶
用法用量:AK104(10mg/kg),Q3W,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再有临床获益(由研究者评估)、失访、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完成24个月治疗。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严重不良事件(SAE)、irAE和可疑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SUSAR)的发生率、DLT的发生率、安全性/实验室评估参数的变化以及导致治疗终止的AE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由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K127、AK104的药物浓度,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和推导的PK参数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K127和AK104的抗药抗体(ADA)检出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27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晓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4-26
- 申请人名称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274
- 药物名称
- AK127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AK127联合AK10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Ia/Ib期开放性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K127联合AK104治疗晚期恶性肿瘤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Ia/Ib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27-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3-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