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34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在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达可替尼片(45 mg)受试制剂和达可替尼片(45 mg)参比制剂(VIZIMPRO®)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2-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5-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6-0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9-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福建省 · 厦门市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刘剑锋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凡
- 申请人名称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凡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黄浦江中路2158号
- 联系人邮编
- 215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剑锋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 邮编
- 361000
- 单位名称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23LBE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2-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本研究以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达可替尼片(规格:45 mg)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以Pfizer Europe MA EEIG持证的欧盟上市的未进口原研药品达可替尼片(规格:45 mg,商品名:VIZIMPRO®)为参比制剂,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餐后条件下给药后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达可替尼片和参比制剂达可替尼片(VIZIMPRO®)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达可替尼片和参比制剂达可替尼片(VIZIMPRO®)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65周岁(包含临界值)的中国健康成年人,男女均可,女性处于非妊娠且非哺乳期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且知情同意过程符合GCP要求
4.女性受试者自筛选前2周(男性受试者自第一次给药后)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的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无捐卵(捐精)计划者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且知情同意过程符合GCP要求
4.女性受试者自筛选前2周(男性受试者自第一次给药后)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的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无捐卵(捐精)计划者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排除标准
1.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及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妊娠检查(仅限女性)、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HBsAg、HCV抗体、HIV抗体、梅毒筛查等检查经研究者判断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的受试者
2. 筛选期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包括过敏性鼻炎、间质性肺病)、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泌尿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者或既往患有腹泻(平时有习惯性腹泻或每日大便次数超过三次)、皮肤不良反应(皮疹、甲沟炎等)体质者
3. 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易发生哮喘、皮疹、荨麻疹等的受试者;或已知对达可替尼片及其辅料(含乳糖或半乳糖)有过敏史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且该手术会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6. 研究首次用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经研究者判定不影响药物吸收、代谢的外用制剂或局部用药制剂除外)者
7. 研究首次用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CYP酶和降酸剂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地塞米松、利福平等;降酸剂—雷贝拉唑等)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不同意停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0.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1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不同意停止食用酒精类产品者,或筛选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食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饮料每天平均 8 杯以上,1杯=250 mL,种类包括巧克力、咖啡、可乐、茶等食品),或试验期间(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不同意停止食用此类产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药物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者
15.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7. 筛选前30天内已经开始显著不正常的饮食者(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
18. 筛选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食物(比如:葡萄柚、石榴、杨桃、橙子、圣约翰草或含有这些水果、植物成分的产品),或试验期间(筛选至最后一周期出院)不同意停止食用此类产品者
19. 女性受试者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或筛选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孕激素注射剂或采用激素宫内节育器、左炔诺孕酮埋植剂和/或黄体酮植入片者
20. 受试者主动退出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
21. 入组人数已满且该受试者筛选号靠后
2. 筛选期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包括过敏性鼻炎、间质性肺病)、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泌尿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者或既往患有腹泻(平时有习惯性腹泻或每日大便次数超过三次)、皮肤不良反应(皮疹、甲沟炎等)体质者
3. 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易发生哮喘、皮疹、荨麻疹等的受试者;或已知对达可替尼片及其辅料(含乳糖或半乳糖)有过敏史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且该手术会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6. 研究首次用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经研究者判定不影响药物吸收、代谢的外用制剂或局部用药制剂除外)者
7. 研究首次用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CYP酶和降酸剂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地塞米松、利福平等;降酸剂—雷贝拉唑等)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不同意停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0.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1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不同意停止食用酒精类产品者,或筛选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食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饮料每天平均 8 杯以上,1杯=250 mL,种类包括巧克力、咖啡、可乐、茶等食品),或试验期间(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不同意停止食用此类产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药物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者
15.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7. 筛选前30天内已经开始显著不正常的饮食者(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
18. 筛选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食物(比如:葡萄柚、石榴、杨桃、橙子、圣约翰草或含有这些水果、植物成分的产品),或试验期间(筛选至最后一周期出院)不同意停止食用此类产品者
19. 女性受试者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或筛选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孕激素注射剂或采用激素宫内节育器、左炔诺孕酮埋植剂和/或黄体酮植入片者
20. 受试者主动退出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
21. 入组人数已满且该受试者筛选号靠后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达可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Dacomitinib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5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次45mg; 餐后口服,每次45mg
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清洗期不少于28天,共给药4周期; 餐后单次给药,清洗期不少于28天,共给药2周期
规格:45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次45mg; 餐后口服,每次45mg
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清洗期不少于28天,共给药4周期; 餐后单次给药,清洗期不少于28天,共给药2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达可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Dacomitinib Tablets 商品名称:Vizimpro®
剂型:片剂
规格:45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次45mg; 餐后口服,每次45mg
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清洗期不少于28天,共给药4周期; 餐后单次给药,清洗期不少于28天,共给药2周期
规格:45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次45mg; 餐后口服,每次45mg
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清洗期不少于28天,共给药4周期; 餐后单次给药,清洗期不少于28天,共给药2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 264.0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 λz, 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 264.0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合并用药、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等)临床意义的判定,生命体征测定结果、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等结果进行评价评价时间:给药后至随访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4-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NA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34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凡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04
- 申请人名称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341
- 药物名称
- 达可替尼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单药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19号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号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在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达可替尼片(45 mg)受试制剂和达可替尼片(45 mg)参比制剂(VIZIMPRO®)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达可替尼片(45 mg)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C23LBE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2-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