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42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西鑫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1-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5-2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5-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7-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西省 · 赣州市
- 全南县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谭炳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宇通
- 申请人名称
- 山西鑫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宇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省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园区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0306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谭炳炎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江西赣州市
- 邮编
- 341889
- 单位名称
- 全南县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300488-01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3-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1-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考察单次单剂量口服(空腹/餐后)受试制剂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山西鑫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商品名:思卫卡®,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在中国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分析两种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为该药的申报及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空腹、餐后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考察单次单剂量口服(空腹/餐后)受试制剂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山西鑫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商品名:思卫卡®,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在中国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分析两种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为该药的申报及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空腹、餐后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年龄18~55周岁(含18和55周岁)的中国健康成年人,男女兼有。
2.2.体重男性≥50.0kg,女性≥45.0kg且身体质量指数(BMI):18.0~26.0kg/m2(含18.0和26.0,身体质量指数=体重/身高2)。
3.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4.受试者应在服用研究药物期间至停药后3个月内愿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致伴侣怀孕。
5.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2.体重男性≥50.0kg,女性≥45.0kg且身体质量指数(BMI):18.0~26.0kg/m2(含18.0和26.0,身体质量指数=体重/身高2)。
3.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4.受试者应在服用研究药物期间至停药后3个月内愿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致伴侣怀孕。
5.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1.既往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尤其已知或怀疑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或其辅料成分或二氢吡啶类衍生物过敏者)或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严重的过敏体质者。
2. 2.既往或目前正患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3. 3.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
合并炎症性肠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者;
吞咽困难者;
既往有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胆囊切除术,但阑尾炎手术和脱肛手术除外);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肝病或肝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4.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5. 5.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6. 6.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17.7mL乙醇,即1单位=357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基线时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呈阳性者。
7. 7.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8. 8.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用药品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9. 9.试验前3个月内服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基线时尿药筛查结果呈阳性者。
10. 10.试验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或与本品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者。
11. 11.试验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保健品、中草药、中成药或含中药成分的制品者。
12. 12.试验前2周内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或处在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13. 13.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或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14. 14.试验前2周内接种疫苗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5. 15.每周期给药前48小时直至住院期间内进食特殊食物,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柚子、高黄嘌呤类(如动物内脏、鱼类)、巧克力等;或食用含咖啡因、酒精的制品等;或进行过剧烈运动、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6. 16.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采血者。
17. 17.既往有重度低血压史者。
18. 18.乳糖不耐受者,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9. 19.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或因自身原因退出的受试者。
2. 2.既往或目前正患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3. 3.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
合并炎症性肠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者;
吞咽困难者;
既往有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胆囊切除术,但阑尾炎手术和脱肛手术除外);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肝病或肝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4.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5. 5.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6. 6.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17.7mL乙醇,即1单位=357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基线时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呈阳性者。
7. 7.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8. 8.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用药品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9. 9.试验前3个月内服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基线时尿药筛查结果呈阳性者。
10. 10.试验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或与本品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者。
11. 11.试验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保健品、中草药、中成药或含中药成分的制品者。
12. 12.试验前2周内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或处在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13. 13.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或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14. 14.试验前2周内接种疫苗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5. 15.每周期给药前48小时直至住院期间内进食特殊食物,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柚子、高黄嘌呤类(如动物内脏、鱼类)、巧克力等;或食用含咖啡因、酒精的制品等;或进行过剧烈运动、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6. 16.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采血者。
17. 17.既往有重度低血压史者。
18. 18.乳糖不耐受者,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9. 19.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或因自身原因退出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给试验药或对照药一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两周期共给药2次。
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给试验药或对照药一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两周期共给药2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英文通用名:Olmesartan Medoxomil and Amlodipine Besy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思卫卡®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给试验药或对照药一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两周期共给药2次。
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给试验药或对照药一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两周期共给药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从0时到无限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从0时到最后一个可测定浓度的采集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时到最后一个可测定浓度的采集时间t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从0时到最后一个可测定浓度的采集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达峰浓度(Cmax)评价时间:从0时到最后一个可测定浓度的采集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MRT、CL/F、Vd 、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16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将通过不良事件、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β-HCG试验(仅限育龄期女性)和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筛选期到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全南县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42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宇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16
- 申请人名称
- 山西鑫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426
- 药物名称
-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300488-01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固定剂量复方适用于单用奥美沙坦酯或单用氨氯地平治疗血压控制效果不佳的成人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3-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1-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