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42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Ⅰ/Ⅱ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锦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鞘内(IT)注射治疗2型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疗效的开放、多中心、单臂Ⅰ/Ⅱ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6-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7-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8-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湖北省 · 武汉市重庆市 · 重庆市四川省 · 成都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姜玉武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魏翠洁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封志纯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儿童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孙丹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洪思琦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罗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双庆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锦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余双庆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35号院3号楼4层428室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姜玉武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乐园路5号
- 邮编
- 102627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魏翠洁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乐园路5号
- 邮编
- 102627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LJY-GC101-SMA-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3-06-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I期(剂量爬坡)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2型SMA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II期(疗效观察) 主要目的: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2型SMA患者的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2型SMA患者的安全性、AAV病毒载量及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Ⅰ/Ⅱ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6月(最小年龄)至60月(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筛选时(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2岁且≤12岁,性别不限;
2.符合2型SMA的临床诊断标准,发病年龄>6个月龄且<18个月龄,筛选期间确诊为SMN1双等位基因致病突变的5qSMA
3.能够独坐但从未获得独走能力(独坐:WHO-MGRS标准定义,即能够在没有手臂或手支撑的情况下坐直,头部直立维持至少10秒);
4.患者的监护人能够理解且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要求和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符合2型SMA的临床诊断标准,发病年龄>6个月龄且<18个月龄,筛选期间确诊为SMN1双等位基因致病突变的5qSMA
3.能够独坐但从未获得独走能力(独坐:WHO-MGRS标准定义,即能够在没有手臂或手支撑的情况下坐直,头部直立维持至少10秒);
4.患者的监护人能够理解且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要求和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SMA药物临床试验;
2. 给药前4个月内接受过诺西那生钠注射液治疗
3. 给药前15天内接受过利司扑兰治疗
4. 治疗前30天内经β2受体激动剂治疗者(沙丁胺醇吸入性给药除外)
5. 筛选时血清Anti-AAV9中和抗体滴度>1:200
6. SMN2基因修饰突变(c.859G>C)为阳性
7. 筛选期或基线期实验室检查异常,如:
(1) 肝功能障碍者,即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倍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
(2)肾功能损伤:血肌酐>正常值;
(3)血小板(PLT)<正常值下限(LLN);
(4)尿常规:白细胞(WBC)>5个/HP、尿蛋白(PRO)阳性、红细胞(RBC)>3个/HP;
(5)心功能:根据改良ROSS心力衰竭分级(婴幼儿)达到中度心衰标准、有恶性心律失常((室颤、需要治疗的室速、室上速、房速房扑房颤、需要起搏治疗的传导阻滞和心动过缓)
8. 筛选期根据中国儿童生长标准,低于同龄同性别儿童平均体重2个标准差(?X-2SD)或非口服喂养者(如经鼻饲喂养)
9. 过敏体质患者,包括对泼尼松龙或其他糖皮质激素或其赋形剂过敏或超敏反应、对碘或含碘产品过敏或超敏反应者
10. 存在脊椎穿刺手术或鞘内治疗的禁忌症及严重的脊柱侧弯(Cobb角≥50度的脊柱侧凸)或存在严重关节挛缩畸形可能影响运动能力评估者、计划在观察期内进行脊柱矫正手术者
11. GC101鞘内注射治疗前2周患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接受全身用药治疗;
12. GC101鞘内注射治疗前4周患有严重上呼吸道或下呼吸道感染者;
13. 患者伴随疾病,例如:严重的心脑血管系统疾病、消化道系统疾病、肝肾功能障碍性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已知的癫痫、脑膜炎、惊厥或抽搐史或有精神病家族史;脑脊液循环障碍者;
14. 既往损伤(如上肢或下肢骨折)或外科手术影响受试者进行方案所要求的任何结果指标测定,并且受试者在进入筛选期时尚未完全从既往损伤或外科手术中恢复或达到稳定的基线状态
15. 存在腰椎穿刺术的禁忌症(包括但不限于给药部位皮肤感染和颅内压升高的体征或症状)
1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7. 既往患有结核病史和与活动性结核接触史
18. 使用或需要有创呼吸机(如气管切开)支持、治疗前2周内使用或需要无创呼吸机支持超过12小时/天,或清醒安静时脉搏血氧饱和度<95%
19. 接种疫苗与给药间隔<2周者;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2. 给药前4个月内接受过诺西那生钠注射液治疗
3. 给药前15天内接受过利司扑兰治疗
4. 治疗前30天内经β2受体激动剂治疗者(沙丁胺醇吸入性给药除外)
5. 筛选时血清Anti-AAV9中和抗体滴度>1:200
6. SMN2基因修饰突变(c.859G>C)为阳性
7. 筛选期或基线期实验室检查异常,如:
(1) 肝功能障碍者,即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倍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
(2)肾功能损伤:血肌酐>正常值;
(3)血小板(PLT)<正常值下限(LLN);
(4)尿常规:白细胞(WBC)>5个/HP、尿蛋白(PRO)阳性、红细胞(RBC)>3个/HP;
(5)心功能:根据改良ROSS心力衰竭分级(婴幼儿)达到中度心衰标准、有恶性心律失常((室颤、需要治疗的室速、室上速、房速房扑房颤、需要起搏治疗的传导阻滞和心动过缓)
8. 筛选期根据中国儿童生长标准,低于同龄同性别儿童平均体重2个标准差(?X-2SD)或非口服喂养者(如经鼻饲喂养)
9. 过敏体质患者,包括对泼尼松龙或其他糖皮质激素或其赋形剂过敏或超敏反应、对碘或含碘产品过敏或超敏反应者
10. 存在脊椎穿刺手术或鞘内治疗的禁忌症及严重的脊柱侧弯(Cobb角≥50度的脊柱侧凸)或存在严重关节挛缩畸形可能影响运动能力评估者、计划在观察期内进行脊柱矫正手术者
11. GC101鞘内注射治疗前2周患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接受全身用药治疗;
12. GC101鞘内注射治疗前4周患有严重上呼吸道或下呼吸道感染者;
13. 患者伴随疾病,例如:严重的心脑血管系统疾病、消化道系统疾病、肝肾功能障碍性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已知的癫痫、脑膜炎、惊厥或抽搐史或有精神病家族史;脑脊液循环障碍者;
14. 既往损伤(如上肢或下肢骨折)或外科手术影响受试者进行方案所要求的任何结果指标测定,并且受试者在进入筛选期时尚未完全从既往损伤或外科手术中恢复或达到稳定的基线状态
15. 存在腰椎穿刺术的禁忌症(包括但不限于给药部位皮肤感染和颅内压升高的体征或症状)
1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7. 既往患有结核病史和与活动性结核接触史
18. 使用或需要有创呼吸机(如气管切开)支持、治疗前2周内使用或需要无创呼吸机支持超过12小时/天,或清醒安静时脉搏血氧饱和度<95%
19. 接种疫苗与给药间隔<2周者;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ml:1.2E+14vg
用法用量:鞘内注射, 1.2E+14vg/人,2.4E+14 vg/人,4.8E+14vg/人,
用药时程:解冻后药品须在1小时内使用。若需延后使用,应保存2~8℃,并在7天内使用。
规格:1ml:1.2E+14vg
用法用量:鞘内注射, 1.2E+14vg/人,2.4E+14 vg/人,4.8E+14vg/人,
用药时程:解冻后药品须在1小时内使用。若需延后使用,应保存2~8℃,并在7天内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期(剂量爬坡) 评价单次给药后30天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评价时间:给药后30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疗效观察) A组 评价单次给药后第12个月能够在没有支撑的情况下站立至少3秒钟的患者百分比(HFMSE#19); B组 评价单次给药后第12个月HFMSE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后第1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组 评价单次给药后第12个月能够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独立行走5步的患者百分比(HFMSE#20); B组 评价单次给药后第12个月能够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独立行走5步的患者百分比(HFMSE#20)。评价时间:给药后第1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4-28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42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双庆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26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锦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428
- 药物名称
- 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脊髓性肌萎缩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鞘内(IT)注射治疗2型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疗效的开放、多中心、单臂Ⅰ/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鞘内(IT)注射治疗2型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疗效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LJY-GC101-SMA-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3-06-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