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43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格列美脲片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例如,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前驱昏迷或昏迷的治疗。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4-2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5-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5-2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6-2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东省 · 淄博市
- 淄博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淄博市 · 研究者:庞晓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磊
- 申请人名称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庞晓明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上海路10号
- 邮编
- 255090
- 单位名称
- 淄博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B202300067-01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GLMN-2023-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3-04-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单次口服试验设计比较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列美脲片(2 mg)与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持证的格列美脲片(商品名:亚莫利®;规格:2 mg)在中国健康人群吸收程度和吸收速度的差异,并评价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格列美脲片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均可;
2.同意在研究期间及研究后6个月内不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且研究期间必须采取物理方式避孕;
3.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同意在研究期间及研究后6个月内不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且研究期间必须采取物理方式避孕;
3.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或使用研究药物者;(问诊+联网筛查)
2. 三年内有消化道疾病如胰腺炎、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肠易激惹综合征等或消化道手术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问诊)
3.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问诊)
4. 对本品或其他磺脲类、其他磺胺类以及相关辅料过敏,或过敏体质者;(问诊)
5.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者;(问诊)
6.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问诊)
7.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保健品等)者;(问诊)
9. 试验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问诊)
10.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问诊)
11.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问诊)
12.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苯环己哌啶等)者;(问诊)
13.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
14.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问诊)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问诊)
1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问诊)
17. 吞咽困难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问诊)
18. 筛选期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或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问诊)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20. 每周期用药后7天内无法停止高空作业、机械驾驶及其他危险操作者;(问诊)
21. 确诊过糖尿病的患者,或虽未确证过糖尿病,但在筛选期空腹血糖≥7.8 mmol/L且经复查仍然≥7.8 mmol/L者;
22. 有低血糖发作史(如焦虑、头晕、出汗、震颤、饥饿和注意力不集中等)者或筛选时空腹血糖<3.9 mmol/L者;
23. 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各项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由研究医生参考正常范围后综合判定;
24.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25. 每周期入住期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排除:
1)自上次离院后至入住前有伴随用药、急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对试验结果有影响者;(问诊)
2)自上次离院后至入住前服用烟草制品或服用过含有酒精的制品且经研究者判断对试验结果有影响者(问诊);
3)自上次离院后至入住前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研究者认为对本品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有影响者;(问诊)
4)给药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问诊)
5)自上次离院后至入住前发生过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6)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无法再继续参加试验者;
7)尿药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试验阳性者;
8)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0 mg/100 mL者;
9)女性血妊娠试验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0)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2. 三年内有消化道疾病如胰腺炎、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肠易激惹综合征等或消化道手术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问诊)
3.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问诊)
4. 对本品或其他磺脲类、其他磺胺类以及相关辅料过敏,或过敏体质者;(问诊)
5.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者;(问诊)
6.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问诊)
7.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保健品等)者;(问诊)
9. 试验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问诊)
10.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问诊)
11.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问诊)
12.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苯环己哌啶等)者;(问诊)
13.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
14.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问诊)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问诊)
1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问诊)
17. 吞咽困难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问诊)
18. 筛选期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或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问诊)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20. 每周期用药后7天内无法停止高空作业、机械驾驶及其他危险操作者;(问诊)
21. 确诊过糖尿病的患者,或虽未确证过糖尿病,但在筛选期空腹血糖≥7.8 mmol/L且经复查仍然≥7.8 mmol/L者;
22. 有低血糖发作史(如焦虑、头晕、出汗、震颤、饥饿和注意力不集中等)者或筛选时空腹血糖<3.9 mmol/L者;
23. 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各项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由研究医生参考正常范围后综合判定;
24.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25. 每周期入住期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排除:
1)自上次离院后至入住前有伴随用药、急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对试验结果有影响者;(问诊)
2)自上次离院后至入住前服用烟草制品或服用过含有酒精的制品且经研究者判断对试验结果有影响者(问诊);
3)自上次离院后至入住前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研究者认为对本品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有影响者;(问诊)
4)给药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问诊)
5)自上次离院后至入住前发生过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6)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无法再继续参加试验者;
7)尿药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试验阳性者;
8)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0 mg/100 mL者;
9)女性血妊娠试验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0)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格列美脲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 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清洗期7天)单次给药
规格:2 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清洗期7天)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格列美脲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亚莫利®
剂型:片剂
规格:2 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清洗期7天)单次给药
规格:2 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清洗期7天)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t1/2、λz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糖监测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淄博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ersion 1.02023-08-01
- Version 1.02023-08-0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43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15
- 申请人名称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431
- 药物名称
- 格列美脲片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B202300067-01
- 适应症
-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格列美脲片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例如,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前驱昏迷或昏迷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格列美脲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格列美脲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GLMN-2023-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3-04-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