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52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CLINIGEN HEALTHCARE LIMITED 苏州沙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4-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3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5-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5-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四川省 · 成都市天津市 · 天津市重庆市 · 重庆市上海市 · 上海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秦海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永生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任秀宝
- 重庆市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邹冬玲/李咏生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剑/季冬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丽媛
- 申请人名称
- CLINIGEN HEALTHCARE LIMITED 苏州沙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 联系人姓名
- 王丽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24幢
- 联系人邮编
- 201315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秦海峰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00号
- 邮编
- 100039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王永生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0064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T1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2
- 版本日期
- 2023-04-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GT101注射液在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治疗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GT101注射液在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治疗中的有效性;
监测GT101注射液在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治疗中的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回输TIL细胞在受试者体内的存续时间、扩增状况以及与GT101注射液有效性的相关性。
评价GT101注射液在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治疗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GT101注射液在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治疗中的有效性;
监测GT101注射液在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治疗中的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回输TIL细胞在受试者体内的存续时间、扩增状况以及与GT101注射液有效性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而且能够遵守研究方案;
2.年龄18~70周岁(年龄超过70周岁由研究者和申办方医学监查共同决定);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根治性切除的复发或转移性的实体瘤;
4.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
5.至少有一个未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未接受过其他局部疗法的、可切除的肿瘤病灶(优选浅表的转移淋巴结),且切除后的病灶至少能分离出重量≥1.0g的组织块(可单一病灶来源或多个病灶合并)用于制备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尽可能微创处理;
离出重量≥1.0g 的组织块(可单一病灶来源或多个病灶合并)用于制备自
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尽可能微创处理;
6.取样后,还应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该病灶没有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疗法(除非这些疗法早于3个月前发生,且该病灶显示出进展);
发生,且该病灶显示出进展);
7.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8.预期生存时间≥12周;
9.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a)血常规检查: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 淋巴细胞计数(LC)≥0.5×109/L;
?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 血红蛋白(Hb)≥90g/L;
b)肝功能检查: AST、ALT 和碱性磷酸酶≤2.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但下列情况除外:
? 若确诊肝转移:AST和/或ALT≤5×ULN;
? 若经证实肝或骨转移:碱性磷酸酶≤5×ULN;
? 若确诊Gilbert综合征:总胆红素≤3.0mg/dL;
c)肾功能检查:肌酐清除率(CrCL)≥45mL/分钟(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或血清肌酐在正常范围内;且尿蛋白<2+;
d)凝血功能检查:APTT≤1.5×ULN,同时INR或PT≤1.5×ULN;
e)良好的心功能;
f)良好的肺功能;
10.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年内采用至少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细胞回输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
11.在肿瘤取样前,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已经恢复(CTCAE 5.0, ≤1级),或由研究者和申办方医学共同判断对本研究无干扰;
12.在肿瘤切除之前,必须有上一次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记录。
2.年龄18~70周岁(年龄超过70周岁由研究者和申办方医学监查共同决定);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根治性切除的复发或转移性的实体瘤;
4.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
5.至少有一个未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未接受过其他局部疗法的、可切除的肿瘤病灶(优选浅表的转移淋巴结),且切除后的病灶至少能分离出重量≥1.0g的组织块(可单一病灶来源或多个病灶合并)用于制备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尽可能微创处理;
离出重量≥1.0g 的组织块(可单一病灶来源或多个病灶合并)用于制备自
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尽可能微创处理;
6.取样后,还应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该病灶没有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疗法(除非这些疗法早于3个月前发生,且该病灶显示出进展);
发生,且该病灶显示出进展);
7.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8.预期生存时间≥12周;
9.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a)血常规检查: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 淋巴细胞计数(LC)≥0.5×109/L;
?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 血红蛋白(Hb)≥90g/L;
b)肝功能检查: AST、ALT 和碱性磷酸酶≤2.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但下列情况除外:
? 若确诊肝转移:AST和/或ALT≤5×ULN;
? 若经证实肝或骨转移:碱性磷酸酶≤5×ULN;
? 若确诊Gilbert综合征:总胆红素≤3.0mg/dL;
c)肾功能检查:肌酐清除率(CrCL)≥45mL/分钟(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或血清肌酐在正常范围内;且尿蛋白<2+;
d)凝血功能检查:APTT≤1.5×ULN,同时INR或PT≤1.5×ULN;
e)良好的心功能;
f)良好的肺功能;
10.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年内采用至少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细胞回输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
11.在肿瘤取样前,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已经恢复(CTCAE 5.0, ≤1级),或由研究者和申办方医学共同判断对本研究无干扰;
12.在肿瘤切除之前,必须有上一次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记录。
排除标准
1.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稳定期脑转移,3个月内无需药物治疗,无激素依赖者除外);
2.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解除脊髓压迫的情况不能入组(手术取样前,临床证据显示症状已经缓解≥1周,可以入组);
3. 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目标适应症以外的恶性肿瘤(不包括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4. 经研究者评估有大出血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肿瘤包绕或浸润主要血管[即,颈动脉、颈静脉、支气管动脉]和/或表现出其它高风险特征(如瘘管、显著空洞病变、既往出血史[≤60天]);
5.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呼吸系统疾病;
6. 清淋化疗前14天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需要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
7. 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史者,包括但不局限于:(1)充血性心衰(NYHA 分级>2级);(2)不稳定性心绞痛;(3)过去3个月中发生过心肌梗塞; (4)任何需要治疗或者干预的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室性心律失常;
8. 手术取样前6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手术取样前四周内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如VEGF贝伐珠单抗;
9. 通过病史或CT检查发现,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
10. 需使用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局部使用抗生素除外)或在筛选期间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者(肿瘤热除外);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血清检测阳性;
12. 入组前1年内有传染性疾病,如HIV,梅毒,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EBV和巨细胞病毒感染者,或超过1年以上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活动性乙肝或丙肝;HBsAg或HBcAb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BV D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CV R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携带者参加研究,需酌情安排抗病毒治疗,并在研究期间定期复查进行核酸拷贝数定量检测;
13. 存在难治性或顽固性癫痫,大量腹水,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IL-2使用禁忌症的情形;
14. 清淋预处理前4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情况:
? 桥接治疗;
? 如果先前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化疗结束与预计的首次研究用药时间间隔应不少于6周才能入组;
? 如果先前接受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治疗结束与预计的首次研究用药间隔不少于该药物5个半衰期才能入组;
15. 清淋预处理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与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16.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17. 既往接受过基因修饰或编辑的细胞治疗产品(至细胞回输日超过1年的无基因修饰或编辑的自体免疫细胞治疗产品除外);
18. 对研究中拟使用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环磷酰胺、氟达拉滨、白细胞介素-2,二甲基亚砜(DMSO),人血清白蛋白(HSA),右旋糖酐-40(dextran-40),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庆大霉素))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病史;
19. 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20. 既往接受免疫治疗发生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的,或其他任何可导致产生合理怀疑以至禁止使用试验药物、或影响研究结果解读、或使受试者处于高风险的治疗并发症的疾病或病症(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功能紊乱、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在细胞回输后1年内,有妊娠、哺乳或怀孕计划的妇女。
2.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解除脊髓压迫的情况不能入组(手术取样前,临床证据显示症状已经缓解≥1周,可以入组);
3. 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目标适应症以外的恶性肿瘤(不包括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4. 经研究者评估有大出血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肿瘤包绕或浸润主要血管[即,颈动脉、颈静脉、支气管动脉]和/或表现出其它高风险特征(如瘘管、显著空洞病变、既往出血史[≤60天]);
5.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呼吸系统疾病;
6. 清淋化疗前14天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需要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
7. 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史者,包括但不局限于:(1)充血性心衰(NYHA 分级>2级);(2)不稳定性心绞痛;(3)过去3个月中发生过心肌梗塞; (4)任何需要治疗或者干预的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室性心律失常;
8. 手术取样前6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手术取样前四周内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如VEGF贝伐珠单抗;
9. 通过病史或CT检查发现,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
10. 需使用系统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局部使用抗生素除外)或在筛选期间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者(肿瘤热除外);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血清检测阳性;
12. 入组前1年内有传染性疾病,如HIV,梅毒,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EBV和巨细胞病毒感染者,或超过1年以上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活动性乙肝或丙肝;HBsAg或HBcAb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BV D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CV R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携带者参加研究,需酌情安排抗病毒治疗,并在研究期间定期复查进行核酸拷贝数定量检测;
13. 存在难治性或顽固性癫痫,大量腹水,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IL-2使用禁忌症的情形;
14. 清淋预处理前4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情况:
? 桥接治疗;
? 如果先前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化疗结束与预计的首次研究用药时间间隔应不少于6周才能入组;
? 如果先前接受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治疗结束与预计的首次研究用药间隔不少于该药物5个半衰期才能入组;
15. 清淋预处理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与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16.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17. 既往接受过基因修饰或编辑的细胞治疗产品(至细胞回输日超过1年的无基因修饰或编辑的自体免疫细胞治疗产品除外);
18. 对研究中拟使用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环磷酰胺、氟达拉滨、白细胞介素-2,二甲基亚砜(DMSO),人血清白蛋白(HSA),右旋糖酐-40(dextran-40),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庆大霉素))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病史;
19. 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20. 既往接受免疫治疗发生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的,或其他任何可导致产生合理怀疑以至禁止使用试验药物、或影响研究结果解读、或使受试者处于高风险的治疗并发症的疾病或病症(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功能紊乱、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在细胞回输后1年内,有妊娠、哺乳或怀孕计划的妇女。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阿地白介素: 英文通用名:Aldesleukin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8x10^6IU/瓶
用法用量:在 GT101 回输后的 8~16 小时内进行首次白细胞介素-2(IL-2)的
静脉推注,之后每 8~12 小时一次,每次剂量为 600,000 IU/kg 或 300,000
IU/kg,视受试者耐受情况,7 天内至多 10 次。
用药时程:7 天内至多 10 次
规格:18x10^6IU/瓶
用法用量:在 GT101 回输后的 8~16 小时内进行首次白细胞介素-2(IL-2)的
静脉推注,之后每 8~12 小时一次,每次剂量为 600,000 IU/kg 或 300,000
IU/kg,视受试者耐受情况,7 天内至多 10 次。
用药时程:7 天内至多 10 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受试者接受GT101注射液输注治疗开始出现的可能或确定与该研究治疗相关的症状、实验室毒性和临床事件。评价时间:细胞回输后2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评价GT101注射液在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治疗中的有效性;评价时间:(d-5)、(d-1)、d1、d3、d5、d7、d10、d14、d21±3、d28±3、d42±3,d84±7,d126±7,d168±7以及之后每3个月一次的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监测GT101注射液在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治疗中的药代动力学评价时间:回输后6个月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件同意 · 2023-04-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52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丽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31
- 申请人名称
- CLINIGEN HEALTHCARE LIMITED/苏州沙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525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阿地白介素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经GT101注射液治疗后的辅助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GT101注射液治疗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的单臂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GT101注射液治疗转移或复发的实体瘤的单臂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GT1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2
- 版本日期
- 2023-04-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