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52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LNK01004在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成年受试者中多次局部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Ib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1-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7-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7-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6-1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福建省 · 福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山西省 · 太原市四川省 · 成都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陆前进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纪超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杨文林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冯文莉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陈涛/蒋存火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潘力
- 申请人名称
-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潘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5单元402室
- 联系人邮编
- 3100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陆前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太平门外蒋王庙街14号
- 邮编
- 21000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K004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3-11-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LNK01004在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成年受试者中多次局部给药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估LNK01004在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成年受试者中多次局部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初步探索LNK01004在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成年受试者中多次局部给药后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评估LNK01004在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成年受试者中多次局部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初步探索LNK01004在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成年受试者中多次局部给药后的初步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受试者年龄≥18周岁,男女兼有;
2.愿意配合研究要求的生活方式:如给药后6小时内不得清洗给药部位、不得进行容易出汗的运动等;
3.具备静脉通路条件,允许根据研究方案进行血样采集;
4.BMI在18.0~30.0 kg/m2范围内[包括上下限,BMI=体重(kg)/身高2(m2)],男性体重应不低于50 kg,女性体重应不低于40 kg;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理解并签署ICF;
6.筛选前AD相关病史≥6月,筛选时受试者符合Hanifin & Rajka特应性皮炎(AD)诊断标准;
7.筛选时和基线时,IGA评分为2分(轻度)或3分(中度)。
8.筛选时和基线时,皮损体表面积(BSA)为3%~20%(包括上下限,计算该皮损面积时不包括头皮、面部及间擦部位的皮损面积)。对于1.5%(15 mg/g)BID面积探索研究组20%<BSA≤30%(计算该皮损面积时不包括头皮、面部及间擦部位的皮损面积)。
2.愿意配合研究要求的生活方式:如给药后6小时内不得清洗给药部位、不得进行容易出汗的运动等;
3.具备静脉通路条件,允许根据研究方案进行血样采集;
4.BMI在18.0~30.0 kg/m2范围内[包括上下限,BMI=体重(kg)/身高2(m2)],男性体重应不低于50 kg,女性体重应不低于40 kg;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理解并签署ICF;
6.筛选前AD相关病史≥6月,筛选时受试者符合Hanifin & Rajka特应性皮炎(AD)诊断标准;
7.筛选时和基线时,IGA评分为2分(轻度)或3分(中度)。
8.筛选时和基线时,皮损体表面积(BSA)为3%~20%(包括上下限,计算该皮损面积时不包括头皮、面部及间擦部位的皮损面积)。对于1.5%(15 mg/g)BID面积探索研究组20%<BSA≤30%(计算该皮损面积时不包括头皮、面部及间擦部位的皮损面积)。
排除标准
1.既往有呼吸、循环、消化、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免疫、生殖、神经系统等由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宜入选本试验的重大疾病病史;
2. 筛选前2周有皮肤新发皮疹;
3. 皮疹以糜烂、渗出为主的急性期特应性皮炎患者;
4. 当前有任何急性皮肤感染的证据,有反复或慢性严重皮肤感染史(除非研究者认为不相关);
5. 已知对试验药物成分或辅料有过敏史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7. 筛选前8周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 200 mL者;
8. 在签署ICF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不同意在此期间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9.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10. B超检查发现肝脏、肾脏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不适合参加研究;
11. 筛选期发现有以下血细胞减少者:
白细胞<3.0×109/L
中性粒细胞低于正常值下限
血红蛋白<10 g/dL
淋巴细胞<0.8×109/L
血小板<100×109/L
12. ALT、AST ≥ 1.5×正常值上限( UNL)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13. TBiL ≥ 1.5 ×UNL,或UNL < TBiL < 1.5× UNL但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
14. 肾脏病饮食调整(MDRD)公式计算的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者;
15. 凝血功能异常,表现为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纤维蛋白原(FIB)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16. 12导联ECG检查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
17. 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或梅毒抗体;
18. 已知活动性结核者;
19. 患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结果评价的全身性疾病或活动性的其它皮肤疾病(如银屑病、脂溢性皮炎、红斑狼疮),或在患处有瘢痕、先天性色素性皮肤病、纹身、明显色素沉着等会影响皮肤病变的评价者;
20. 皮肤病变仅局限在头、手、足者;
21. 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任何一种全身系统性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免疫抑制剂、糖皮质激素、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霉酚酸酯、中成药或草药治疗等;
22. 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JAK抑制剂进行全身系统治疗;
23.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AD局部治疗(润肤剂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稳定剂量3个月的吸入类激素除外)、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PDE4抑制剂、JAK抑制剂等;
24.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光疗(窄谱中波紫外线B[NBUVB]、中波紫外线B[UVB]、长波紫外线A1[UVA1]、补骨脂联合长波紫外线A[PUVA])、日晒床或任何其他发光装置治疗;
25. 给药前3个月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生物制剂(如度普利尤单抗、奥马珠单抗);
26. 存在以下任一种高风险情况患者:①活动性感染,②既往深静脉血栓、动脉血栓或肺栓塞的患者,③活动性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④存在症状性带状疱疹感染史(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周内)、复发性或播散性(即使仅发生过一次)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即使仅发生过一次)单纯疱疹感染史;
27. 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28.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进入本项试验的其它因素。
2. 筛选前2周有皮肤新发皮疹;
3. 皮疹以糜烂、渗出为主的急性期特应性皮炎患者;
4. 当前有任何急性皮肤感染的证据,有反复或慢性严重皮肤感染史(除非研究者认为不相关);
5. 已知对试验药物成分或辅料有过敏史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7. 筛选前8周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 200 mL者;
8. 在签署ICF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不同意在此期间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9.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10. B超检查发现肝脏、肾脏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不适合参加研究;
11. 筛选期发现有以下血细胞减少者:
白细胞<3.0×109/L
中性粒细胞低于正常值下限
血红蛋白<10 g/dL
淋巴细胞<0.8×109/L
血小板<100×109/L
12. ALT、AST ≥ 1.5×正常值上限( UNL)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13. TBiL ≥ 1.5 ×UNL,或UNL < TBiL < 1.5× UNL但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
14. 肾脏病饮食调整(MDRD)公式计算的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者;
15. 凝血功能异常,表现为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纤维蛋白原(FIB)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16. 12导联ECG检查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
17. 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或梅毒抗体;
18. 已知活动性结核者;
19. 患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结果评价的全身性疾病或活动性的其它皮肤疾病(如银屑病、脂溢性皮炎、红斑狼疮),或在患处有瘢痕、先天性色素性皮肤病、纹身、明显色素沉着等会影响皮肤病变的评价者;
20. 皮肤病变仅局限在头、手、足者;
21. 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任何一种全身系统性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免疫抑制剂、糖皮质激素、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霉酚酸酯、中成药或草药治疗等;
22. 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JAK抑制剂进行全身系统治疗;
23.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AD局部治疗(润肤剂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稳定剂量3个月的吸入类激素除外)、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PDE4抑制剂、JAK抑制剂等;
24.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光疗(窄谱中波紫外线B[NBUVB]、中波紫外线B[UVB]、长波紫外线A1[UVA1]、补骨脂联合长波紫外线A[PUVA])、日晒床或任何其他发光装置治疗;
25. 给药前3个月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生物制剂(如度普利尤单抗、奥马珠单抗);
26. 存在以下任一种高风险情况患者:①活动性感染,②既往深静脉血栓、动脉血栓或肺栓塞的患者,③活动性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④存在症状性带状疱疹感染史(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周内)、复发性或播散性(即使仅发生过一次)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即使仅发生过一次)单纯疱疹感染史;
27. 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28.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进入本项试验的其它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LNK01004软膏: 英文通用名:LNK01004 Ointment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膏剂
规格:0.3%(20g:60mg) ; 1.0%(20g:200mg); 1.5%(20g:300mg)
用法用量:根据皮损面积估算涂药量,均匀涂抹。每日涂抹两次(早晚各一次,间隔12h±2h)或每日涂抹一次(如得到RP2D,经申办方和研究者评估,可能会增加QD给药频率的探索)
用药时程:0.3%剂量组:连续用药7天; 1.0%和1.5%剂量组:受试者连续用药29天,以进一步对LNK01004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规格:0.3%(20g:60mg) ; 1.0%(20g:200mg); 1.5%(20g:300mg)
用法用量:根据皮损面积估算涂药量,均匀涂抹。每日涂抹两次(早晚各一次,间隔12h±2h)或每日涂抹一次(如得到RP2D,经申办方和研究者评估,可能会增加QD给药频率的探索)
用药时程:0.3%剂量组:连续用药7天; 1.0%和1.5%剂量组:受试者连续用药29天,以进一步对LNK01004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LNK01004软膏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膏剂
规格:不适用
用法用量:根据皮损面积估算涂药量,均匀涂抹。每日涂抹两次(早晚各一次,间隔12h±2h)或每日涂抹一次(如得到RP2D,经申办方和研究者评估,可能会增加QD给药频率的探索)
用药时程:0.3%剂量组:连续用药7天; 1.0%和1.5%剂量组:受试者连续用药29天,以进一步对LNK01004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规格:不适用
用法用量:根据皮损面积估算涂药量,均匀涂抹。每日涂抹两次(早晚各一次,间隔12h±2h)或每日涂抹一次(如得到RP2D,经申办方和研究者评估,可能会增加QD给药频率的探索)
用药时程:0.3%剂量组:连续用药7天; 1.0%和1.5%剂量组:受试者连续用药29天,以进一步对LNK01004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多次局部给药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发生率及严重程度;评价时间:给药期、观察期、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期、给药期、观察期、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期、给药期、观察期、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皮肤刺激性评估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期、给药期、观察期、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常规)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期、给药期、观察期、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 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期、给药期、观察期、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单次给药: Cmax、Tmax、t1/2、AUC0-t、AUC0-inf、CL/F、Vz/F等;评价时间:D1、D5 D6、D7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多次给药:稳态最大血药浓度、稳态给药间隔期间最低的浓度、药物谷浓度、稳态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1/2、给药间隔期间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蓄积比、表观清除率、稳态表观分布容积等评价时间:D1、D5 D6、D7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后第7天、第29天(若适用)血清总IgE水平和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D7、D29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后第7天、第14天和第29天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靶皮损严重程度指数评分、研究者总体评价、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特应性皮炎积分(SCORAD)、自我湿疹评价(POEM)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D1,D14,D29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每天(第1天~第29天)瘙痒数字评价量表(NRS)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D1-D29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4-17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06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9-20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52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潘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22
- 申请人名称
-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529
- 药物名称
- LNK01004软膏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轻中度特应性皮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LNK01004在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成年受试者中多次局部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Ib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LNK01004在轻中度特应性皮炎成年受试者中多次局部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K004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3-11-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