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56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盐酸屈他维林片的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5-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6-0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6-0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8-0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王大为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沈建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谭琼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谭琼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 联系人邮编
- 225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王大为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副研究员/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红山路十字街100号
- 邮编
- 210046
- 单位名称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沈建平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红山路十字街100号
- 邮编
- 210046
- 单位名称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SLH2022-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3-05-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研究空腹单次口服盐酸屈他维林片受试制剂(40mg,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盐酸屈他维林片参比制剂(NO-SPA®,40mg,Sanofi-Aventis公司)后屈他维林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空腹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2.研究餐后单次口服盐酸屈他维林片受试制剂(40mg,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盐酸屈他维林片参比制剂(NO-SPA®,40mg,Sanofi-Aventis公司)后屈他维林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餐后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盐酸屈他维林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1.研究空腹单次口服盐酸屈他维林片受试制剂(40mg,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盐酸屈他维林片参比制剂(NO-SPA®,40mg,Sanofi-Aventis公司)后屈他维林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空腹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2.研究餐后单次口服盐酸屈他维林片受试制剂(40mg,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盐酸屈他维林片参比制剂(NO-SPA®,40mg,Sanofi-Aventis公司)后屈他维林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餐后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盐酸屈他维林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45周岁(包含18岁和45岁)的男性或女性健康受试者;
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0 kg;
3.试验前两周内筛选,经生命体征评估、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12导联心电图,经判断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经药物滥用筛查和酒精呼气测试无异常者;
4.受试者在未来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或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试验结果阴性者;
5.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者。
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0 kg;
3.试验前两周内筛选,经生命体征评估、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12导联心电图,经判断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经药物滥用筛查和酒精呼气测试无异常者;
4.受试者在未来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或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试验结果阴性者;
5.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者。
排除标准
1.对盐酸屈他维林片及辅料中任何成份有过敏史者;曾出现任意一药物、食物过敏史者;
2. 有晕针晕血者,静脉条件评估不合格,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静脉留置针采血者;
3. 乳糖不耐受者;
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5.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如吞咽困难、胃肠道溃疡)、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疾病或其他因素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者;
6. 服药后2天内需驾驶或操纵机器者;
7. 在过去五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药前2天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者;
10. 试验开始服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抑制剂-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维拉帕米等)者;其它与本品产生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左旋多巴等;
11. 试验开始服药前30天内服用已知能够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和吩噻嗪类、乙酰水杨酸、非甾体类抗炎药、抗血小板药)或抗凝药(如华法林),以及有出血或凝血障碍病史者;
12. 试验开始服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成药、中草药、疫苗等;
13. 试验开始服药前1周内服用过含有可诱导或抑制肝脏代谢酶的食物或饮料(如西柚、葡萄柚汁等)者;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 h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者;
15.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联合检测,其中任何一项阳性者;
16. 试验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7.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 mL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者;
19. 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情况
2. 有晕针晕血者,静脉条件评估不合格,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静脉留置针采血者;
3. 乳糖不耐受者;
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5.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如吞咽困难、胃肠道溃疡)、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疾病或其他因素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者;
6. 服药后2天内需驾驶或操纵机器者;
7. 在过去五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药前2天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者;
10. 试验开始服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抑制剂-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维拉帕米等)者;其它与本品产生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左旋多巴等;
11. 试验开始服药前30天内服用已知能够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和吩噻嗪类、乙酰水杨酸、非甾体类抗炎药、抗血小板药)或抗凝药(如华法林),以及有出血或凝血障碍病史者;
12. 试验开始服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成药、中草药、疫苗等;
13. 试验开始服药前1周内服用过含有可诱导或抑制肝脏代谢酶的食物或饮料(如西柚、葡萄柚汁等)者;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 h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者;
15.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联合检测,其中任何一项阳性者;
16. 试验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7.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 mL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者;
19. 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屈他维林片: 英文通用名:Drotave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0 mg(以C24H31NO4·HCl计)
用法用量:成人每日口服3-6片,每次1-2片;
1至6岁儿童每日2-3片,每次1/2-1片;
6岁以上儿童每日2-5片,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40 mg(以C24H31NO4·HCl计)
用法用量:成人每日口服3-6片,每次1-2片;
1至6岁儿童每日2-3片,每次1/2-1片;
6岁以上儿童每日2-5片,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屈他维林片 英文通用名:Drotave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NO-SPA®
剂型:片剂
规格:40 mg(以C24H31NO4·HCl计)
用法用量:成人每日口服3-6片,每次1-2片;
1至6岁儿童每日2-3片,每次1/2-1片;
6岁以上儿童每日2-5片,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40 mg(以C24H31NO4·HCl计)
用法用量:成人每日口服3-6片,每次1-2片;
1至6岁儿童每日2-3片,每次1/2-1片;
6岁以上儿童每日2-5片,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屈他维林的血药峰浓度(Cmax)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时到最后一个屈他维林浓度可准确测定的样品采集时间t的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时到无限时间(infinity)的屈他维林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inf)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屈他维林的达峰时间(Tmax)、末端相消除半衰期(t1/2)、末端消除速率常数(λz)、AUC0-inf外推百分比(%AUCex)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56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谭琼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5-29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562
- 药物名称
- 盐酸屈他维林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盐酸屈他维林片的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屈他维林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SLH2022-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3-05-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