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65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托伐普坦片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制剂、双交叉、空腹及餐后单次给药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3-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6-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6-1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7-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洛阳市
- 洛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朱韶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梁斌红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梁斌红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3170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朱韶峰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88号
- 邮编
- 471000
- 单位名称
- 洛阳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QM-TFPT-23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3-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考察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托伐普坦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托伐普坦片(苏麦卡,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考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考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愿意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2.性别: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男女比例适宜
3.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4.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5.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2.性别: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男女比例适宜
3.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4.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5.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排除标准
1.具有运动系统、神经精神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异常及低血压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有排尿困难或血肌酐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者
3. 对口渴不敏感或对口渴不能正常反应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6. 筛选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毒品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7. 过敏体质,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药物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托伐普坦片及其类似物或其任何一种辅料过敏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啤酒(酒精量为5%)357 mL,或高度白酒(酒精量为40%)43 mL,或葡萄酒(酒精量为12%)147 mL),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0 mg/100 mL者或自首次给药前48小时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食用任何含酒精制品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自首次给药前48小时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14天内或筛选期间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或首次给药前48小时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食用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食物或饮料(例如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筛选前14天内或筛选期间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者
13. 乳糖和半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4.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5.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托伐普坦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CYP3A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伊曲康唑、泰利霉素、沙奎那韦、茚地那韦、尼非那韦、利托那韦、奈法唑酮、红霉素、氟康唑、阿瑞匹坦、地尔硫卓、维拉帕米等)、CYP3A诱导剂(如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巴比妥类药物、苯妥英、卡马西平、贯叶连翘等)、P糖蛋白抑制剂(如环孢素等)者
16. 筛选前28天内及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试验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受试者(或其伴侣)在筛选日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9.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0. 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特异性梅毒抗体、丙肝抗体、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1.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2. 有排尿困难或血肌酐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者
3. 对口渴不敏感或对口渴不能正常反应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6. 筛选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毒品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7. 过敏体质,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药物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托伐普坦片及其类似物或其任何一种辅料过敏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啤酒(酒精量为5%)357 mL,或高度白酒(酒精量为40%)43 mL,或葡萄酒(酒精量为12%)147 mL),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0 mg/100 mL者或自首次给药前48小时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食用任何含酒精制品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自首次给药前48小时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14天内或筛选期间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或首次给药前48小时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食用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食物或饮料(例如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筛选前14天内或筛选期间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者
13. 乳糖和半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4.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5.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托伐普坦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CYP3A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伊曲康唑、泰利霉素、沙奎那韦、茚地那韦、尼非那韦、利托那韦、奈法唑酮、红霉素、氟康唑、阿瑞匹坦、地尔硫卓、维拉帕米等)、CYP3A诱导剂(如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巴比妥类药物、苯妥英、卡马西平、贯叶连翘等)、P糖蛋白抑制剂(如环孢素等)者
16. 筛选前28天内及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试验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受试者(或其伴侣)在筛选日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9.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0. 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特异性梅毒抗体、丙肝抗体、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1.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托伐普坦片: 英文通用名:Tolvaptan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次15mg,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实验设计为两药物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1次。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次15mg,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实验设计为两药物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托伐普坦片 英文通用名:Tolvaptan Tablets 商品名称:苏麦卡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次15mg,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实验设计为两药物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1次。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次15mg,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实验设计为两药物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生命体征(血压、脉搏、体温)、ECG 和实验室安全性检查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至完成临床研究部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洛阳市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4-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10-20
- 1.02023-10-2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65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梁斌红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05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659
- 药物名称
- 托伐普坦片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低钠血症,心力衰竭引起的体液潴留。
- 试验专业题目
- 托伐普坦片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制剂、双交叉、空腹及餐后单次给药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托伐普坦片空腹及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QM-TFPT-23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3-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