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76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在健康人体内空腹和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3-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7-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7-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1-1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深圳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孟现民
- 杭州颐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汤丽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倩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400号安和药谷
- 联系人邮编
- 3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孟现民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布澜路29号行政楼611室
- 邮编
- 518000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YY1-PAZ-230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3-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研究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受试制剂(规格:每片含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以氨氯地平计)10mg,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商品名:COVERAM®,规格:每片含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以氨氯地平计)10mg,Les Laboratoires Servier)后氨氯地平、培哚普利及其活性代谢物培哚普利拉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空腹及餐后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研究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受试制剂(规格:每片含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以氨氯地平计)10mg,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商品名:COVERAM®,规格:每片含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以氨氯地平计)10mg,Les Laboratoires Servier)后氨氯地平、培哚普利及其活性代谢物培哚普利拉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空腹及餐后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健康受试者;
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kg;
3.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不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且试验期间必须采取可靠有效的物理方式避孕;
4.受试者对本试验有充分的了解,并且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者。
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kg;
3.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不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且试验期间必须采取可靠有效的物理方式避孕;
4.受试者对本试验有充分的了解,并且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者。
排除标准
1.接受试验用药前1周内筛选,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尤其是肝肾功能指标)及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检查阳性者;
3. 过敏体质,对2种或2种以上物质(食物、药物、花粉等)过敏,或有过敏性疾病,或已知或疑似对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或处方中的任一成分过敏者;
4. 既往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5. 在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意义(以医生判定为准)的血管性水肿或已知遗传性/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病史、低血压或体位性直立性/低血压者;
6.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以及任何采血禁忌症者;
7.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高钾血症或低钾血症者;
8. 乳糖不耐受、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障碍综合症,或缺乏乳糖酶者;
9. 筛选前接受过经研究医生判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0. 筛选前30天内服用过任何过任何含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奥美拉唑、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1. 筛选前30天使用过与培哚普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例如: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或诱导剂、引起高血钾的药物、阿利吉仑、沙库巴曲/缬沙坦、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断剂、雌莫司汀、复方新诺明、保钾利尿剂、钾盐、锂、抗糖尿病药物、巴氯芬、非保钾利尿剂、非甾体抗炎药、消旋卡多曲、西罗莫司、依维莫司、坦西莫司、抗高血压药物和血管扩张剂、列汀类药物、三环类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麻醉药、拟交感药物、含金药物等)者;
12.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服药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有毒品史者;
16. 筛选前14天内发生无可靠有效保护的性行为者(限女性)或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捐精或捐卵计划者;
17. 筛选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18. 筛选前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周(其他疫苗未满3个月),或整个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或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抽烟者;
20.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给药前2天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饮酒,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21.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浓茶、浓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试验开始给药前48h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等),或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服用这些食物或饮料者;
22. 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服用这些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4.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任何不适宜参与本次研究情况者。
2.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检查阳性者;
3. 过敏体质,对2种或2种以上物质(食物、药物、花粉等)过敏,或有过敏性疾病,或已知或疑似对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或处方中的任一成分过敏者;
4. 既往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5. 在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意义(以医生判定为准)的血管性水肿或已知遗传性/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病史、低血压或体位性直立性/低血压者;
6.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以及任何采血禁忌症者;
7.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高钾血症或低钾血症者;
8. 乳糖不耐受、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障碍综合症,或缺乏乳糖酶者;
9. 筛选前接受过经研究医生判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0. 筛选前30天内服用过任何过任何含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奥美拉唑、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1. 筛选前30天使用过与培哚普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例如: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或诱导剂、引起高血钾的药物、阿利吉仑、沙库巴曲/缬沙坦、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断剂、雌莫司汀、复方新诺明、保钾利尿剂、钾盐、锂、抗糖尿病药物、巴氯芬、非保钾利尿剂、非甾体抗炎药、消旋卡多曲、西罗莫司、依维莫司、坦西莫司、抗高血压药物和血管扩张剂、列汀类药物、三环类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麻醉药、拟交感药物、含金药物等)者;
12.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服药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有毒品史者;
16. 筛选前14天内发生无可靠有效保护的性行为者(限女性)或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捐精或捐卵计划者;
17. 筛选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18. 筛选前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周(其他疫苗未满3个月),或整个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或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抽烟者;
20.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给药前2天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饮酒,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21.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浓茶、浓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试验开始给药前48h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等),或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服用这些食物或饮料者;
22. 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不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服用这些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4.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任何不适宜参与本次研究情况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 英文通用名:Perindopril arginine and amlodipine besy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10mg
用法用量: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0mg/10mg
用法用量: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 英文通用名:Perindopril arginine and amlodipine besy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COVERAM®
剂型:片剂
规格:10mg/10mg
用法用量: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0mg/10mg
用法用量: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72h、AUC0-t、AUC0-∞评价时间:0-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 通过生命体征评估、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12导联心电图及不良事件等指标进行安全性评估。评价时间:0-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76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09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768
- 药物名称
-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可作为替代疗法用于在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 试验专业题目
-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在健康人体内空腹和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YY1-PAZ-230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3-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