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83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II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中国成年精神分裂症患者中评估HS-10380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b/Ⅱ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5-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9-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9-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1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湖州市陕西省 · 西安市湖北省 · 武汉市广东省 · 广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湖南省 · 长沙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四川省 · 成都市吉林省 · 四平市山东省 · 济宁市重庆市 · 重庆市北京市 · 北京市江苏省 · 南京市江西省 · 南昌市浙江省 · 宁波市辽宁省 · 大连市河南省 · 新乡市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华芳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冠军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湖州市 · 研究者:钱敏才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贾杰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房茂胜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何红波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温预关
- 天津市安定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立娜
- 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方政华
- 乌鲁木齐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虞梅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雪
-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四平市 · 研究者:宋丽波
- 山东省戴庄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翟金国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宋丽波
- 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松
- 南京脑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谢世平
- 江西省精神病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魏波
- 宁波市康宁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龚坚
-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黄劲松
- 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张玉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袁恒立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袁恒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祥科路287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华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80-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5-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估HS-10380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和PK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II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剂量递增队列: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包括临界值)
2.筛选及基线时体重指数(BMI)介于18.5~30.0 kg/m2(包括临界值),且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
3.符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4.当前未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或正在服用一种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仅限于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阿立哌唑或帕利哌酮之一,近2周给药剂量保持稳定(要求利培酮≤6mg/日,阿立哌唑≤15mg/日,奥氮平、喹硫平、帕利哌酮不超过说明书规定的最高剂量)
5.筛选时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90分,其中敌对性(P7)及不合作(G8)条目单项评分≤4分
6.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筛选及基线时尿妊娠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7.育龄期女性和男性受试者及其配偶同意在研究用药期间及用药结束3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8.受试者及监护人充分了解本研究的目的、内容、流程以及可能的风险后,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按试验要求完成全部研究过程
9.扩展队列:
1)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包括临界值)
10.2) 符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11.3) 当前未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如正在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除氯氮平),于随机前停用超过5个半衰期;
12.4) 筛选时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为70~120分(包括临界值),其中:
敌对性(P7)及不合作(G8)条目单项评分≤4分;
妄想(P1)、概念紊乱(P2)、幻觉性行为(P3)、猜疑或被害感(P6)中至少2个条目单项评分≥4分;
13.5)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筛选及基线时尿妊娠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14.6) 育龄期女性和男性受试者及其配偶同意在研究用药期间及用药结束3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详见附录G),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15.7) 受试者及监护人充分了解本研究的目的、内容、流程以及可能的风险后,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按试验要求完成全部研究过程。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包括临界值)
2.筛选及基线时体重指数(BMI)介于18.5~30.0 kg/m2(包括临界值),且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
3.符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4.当前未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或正在服用一种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仅限于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阿立哌唑或帕利哌酮之一,近2周给药剂量保持稳定(要求利培酮≤6mg/日,阿立哌唑≤15mg/日,奥氮平、喹硫平、帕利哌酮不超过说明书规定的最高剂量)
5.筛选时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90分,其中敌对性(P7)及不合作(G8)条目单项评分≤4分
6.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筛选及基线时尿妊娠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7.育龄期女性和男性受试者及其配偶同意在研究用药期间及用药结束3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8.受试者及监护人充分了解本研究的目的、内容、流程以及可能的风险后,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按试验要求完成全部研究过程
9.扩展队列:
1)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包括临界值)
10.2) 符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11.3) 当前未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如正在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除氯氮平),于随机前停用超过5个半衰期;
12.4) 筛选时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为70~120分(包括临界值),其中:
敌对性(P7)及不合作(G8)条目单项评分≤4分;
妄想(P1)、概念紊乱(P2)、幻觉性行为(P3)、猜疑或被害感(P6)中至少2个条目单项评分≥4分;
13.5)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筛选及基线时尿妊娠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14.6) 育龄期女性和男性受试者及其配偶同意在研究用药期间及用药结束3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详见附录G),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15.7) 受试者及监护人充分了解本研究的目的、内容、流程以及可能的风险后,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按试验要求完成全部研究过程。
排除标准
1.符合DSM-5其他精神疾病诊断标准,且经研究者判断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
2. 存在冲动行为风险或自杀风险的受试者,如筛选前6个月内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C-SSRS)存在自杀意念或自杀行为;
3. 存在影响临床试验的疾病或功能障碍,包括但不限神经精神、心血管、泌尿、消化、呼吸、骨骼肌肉、代谢内分泌、血液、免疫、皮肤和肿瘤等,有临床意义的慢性疾病或疾病控制不佳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电休克治疗;
5.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抗精神病药物,或者筛选时尚在长效抗精神病药物5个半衰期以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6. 既往有癫痫病史(高热惊厥除外);
7. 既往有恶性综合征病史;
8. 存在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或者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如胃肠道手术史(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等)、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等;
9.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
10. 筛选或基线时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妊娠期、产褥期或哺乳期;
11. 筛选前1年内有毒品滥用史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者;
13. 仅针对剂量递增队列: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10支(包括电子烟),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者;
14. 筛选或基线时体格检查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
15. 筛选或基线时生命体征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如:静息脉率<6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90mmHg或≥140mmHg;舒张压<60mmHg或≥90mmHg;
16. 筛选或基线时12导联心电图(ECG)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如:按心率校正的QT间期(Fridericia’s公式:QTcF = QT / RR0.33),男性QTcF绝对值>450ms,女性QTcF绝对值>470ms;
17. 仅针对剂量递增队列:
筛选或基线时实验室检查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正常值上限(ULN)者;血清泌乳素>5×ULN,或出现明确临床症状者(如闭经、乳房发育、泌乳等);
18. 仅针对扩展队列:
筛选或基线时实验室检查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正常值上限(ULN)者;
19.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血清反应(TRUST)非阴性者;
20. 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
21. 研究期间需要使用已知的CYP3A4或CYP2D6中/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22.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
23.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它情况。
2. 存在冲动行为风险或自杀风险的受试者,如筛选前6个月内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C-SSRS)存在自杀意念或自杀行为;
3. 存在影响临床试验的疾病或功能障碍,包括但不限神经精神、心血管、泌尿、消化、呼吸、骨骼肌肉、代谢内分泌、血液、免疫、皮肤和肿瘤等,有临床意义的慢性疾病或疾病控制不佳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电休克治疗;
5.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抗精神病药物,或者筛选时尚在长效抗精神病药物5个半衰期以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6. 既往有癫痫病史(高热惊厥除外);
7. 既往有恶性综合征病史;
8. 存在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或者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如胃肠道手术史(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等)、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等;
9.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
10. 筛选或基线时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妊娠期、产褥期或哺乳期;
11. 筛选前1年内有毒品滥用史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者;
13. 仅针对剂量递增队列: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10支(包括电子烟),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者;
14. 筛选或基线时体格检查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
15. 筛选或基线时生命体征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如:静息脉率<60次/分或>100次/分;收缩压<90mmHg或≥140mmHg;舒张压<60mmHg或≥90mmHg;
16. 筛选或基线时12导联心电图(ECG)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如:按心率校正的QT间期(Fridericia’s公式:QTcF = QT / RR0.33),男性QTcF绝对值>450ms,女性QTcF绝对值>470ms;
17. 仅针对剂量递增队列:
筛选或基线时实验室检查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正常值上限(ULN)者;血清泌乳素>5×ULN,或出现明确临床症状者(如闭经、乳房发育、泌乳等);
18. 仅针对扩展队列:
筛选或基线时实验室检查异常,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者,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正常值上限(ULN)者;
19.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血清反应(TRUST)非阴性者;
20. 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
21. 研究期间需要使用已知的CYP3A4或CYP2D6中/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22.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
23.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它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380片: 英文通用名:HS-10380 tablet 商品名称:HS-10380片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分别滴定至1.5mg、3mg、4.5mg、6mg剂量水平后以固定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连续28天
规格:1.5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分别滴定至1.5mg、3mg、4.5mg、6mg剂量水平后以固定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连续28天
中文通用名:HS-10380片: 英文通用名:HS-10380 tablet 商品名称:HS-10380片
剂型:片剂
规格:3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分别滴定至1.5mg、3mg、4.5mg、6mg剂量水平后以固定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连续28天
规格:3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分别滴定至1.5mg、3mg、4.5mg、6mg剂量水平后以固定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连续28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380片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分别滴定至1.5mg、3mg、4.5mg、6mg剂量水平后以固定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连续28天
规格:1.5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分别滴定至1.5mg、3mg、4.5mg、6mg剂量水平后以固定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连续28天
中文通用名:HS-10380片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3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分别滴定至1.5mg、3mg、4.5mg、6mg剂量水平后以固定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连续28天
规格:3m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分别滴定至1.5mg、3mg、4.5mg、6mg剂量水平后以固定剂量给药。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连续28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递增 1)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导致退出试验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严重程度评价时间:0-43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2)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及血清泌乳素)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3) 生命体征(呼吸、脉率、血压、体温)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4) 体重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29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5) 12导联心电图(ECG)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6) 辛普森-安格斯量表(SAS)评分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7) 异常不自主运动量表(AIMS)评分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8) 巴恩斯静坐不能量表(BARS)评分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9) 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估量表(C-SSRS)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扩展阶段 1) 第28天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0-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2) 第28天PANSS评分有效率(“有效”定义为:PANSS评分较基线下降≥20%)评价时间:0-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3) 第28天临床总体印象量表-严重程度(CGI-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0-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3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递增队列 药代动力学特征,Cmax、Tmax、AUC0-τ、AUC0-t、Css,max、Tss,max、Css,min、CLss/F、Vss/F等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剂量递增 第28天PANS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0-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剂量递增 第28天PANSS评分有效率(“有效”定义为:PANSS评分较基线下降≥20%)评价时间:0-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剂量递增 第28天CGI-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0-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扩展队列 1)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导致退出试验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严重程度评价时间:0-43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2)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及血清泌乳素)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3) 生命体征(呼吸、脉率、血压、体温)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4) 体重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29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5) 12导联心电图(ECG)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6) 辛普森-安格斯量表(SAS)评分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7) 异常不自主运动量表(AIMS)评分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8) 巴恩斯静坐不能量表(BARS)评分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9) 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估量表(C-SSRS)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0-3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83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袁恒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19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835
- 药物名称
- HS-10380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精神分裂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中国成年精神分裂症患者中评估HS-10380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b/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在中国成年精神分裂症患者中评估HS-10380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有效性的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80-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5-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