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96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生殖与妇产(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产后抑郁症患者中评估HS-10353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5-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8-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8-1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浙江省 · 宁波市福建省 · 厦门市广东省 · 广州市陕西省 · 西安市湖南省 · 长沙市江西省 · 南昌市湖北省 · 武汉市河南省 · 驻马店市四川省 · 成都市河南省 · 新乡市江苏省 · 无锡市河北省 · 保定市天津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华芳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王勇
- 南京脑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谢世平
- 上海市同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清伟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胡少华
- 宁波市康宁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徐永明
- 厦门市仙岳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丁丽君
-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贾艳滨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蔺华利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伍海珊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万爱兰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黄永兰
- 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刘光亚
-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研究者:赵指亮
-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飞燕
- 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张瑞岭
-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李涛
-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王志强
-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张云淑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璐璐
- 天津市安定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陈清刚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姜美俊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赟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祥科路287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李华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王勇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53-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5-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在产后抑郁症患者中评估HS-10353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45周岁(包括临界值)的女性受试者
2.基于研究者临床评价,受试者满足“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对于无精神病性症状的反复发作的抑郁症(MDD)或单次发作MDD诊断标准,且本次抑郁起病时间在孕28周始至产后4周之间
3.处于产后12个月内
4.“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总评分≥26
5.当前发作未使用抗抑郁药的受试者,或者筛选前稳定剂量(允许筛选前1周内有药物减量)口服1种抗抑郁药(限SSRIs类或SNRIs类,包括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帕罗西汀、舍曲林、文拉法辛、去甲文拉法辛、度洛西汀、米那普仑)至少30天的受试者,或者在筛选前曾使用任何抗抑郁药但已停药至少5个药物半衰期的受试者
6.同意在给药期间停止使用其他新的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心境稳定剂和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等
7.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一般身体状况良好,筛选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ECG)、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等)未见有临床意义的显著异常
8.尿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阴性
9.同意自筛选至末次给药后的30天内禁欲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避孕方法,期间不能有捐卵计划
10.已停止哺乳,如正在哺乳期,需同意在首次给药前停止哺乳,末次给药后至少7天方可再次哺乳;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愿意并能够遵守方案中规定的生活方式的限制,配合完成试验过程
11.受试者应充分了解研究内容和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基于研究者临床评价,受试者满足“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对于无精神病性症状的反复发作的抑郁症(MDD)或单次发作MDD诊断标准,且本次抑郁起病时间在孕28周始至产后4周之间
3.处于产后12个月内
4.“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总评分≥26
5.当前发作未使用抗抑郁药的受试者,或者筛选前稳定剂量(允许筛选前1周内有药物减量)口服1种抗抑郁药(限SSRIs类或SNRIs类,包括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帕罗西汀、舍曲林、文拉法辛、去甲文拉法辛、度洛西汀、米那普仑)至少30天的受试者,或者在筛选前曾使用任何抗抑郁药但已停药至少5个药物半衰期的受试者
6.同意在给药期间停止使用其他新的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心境稳定剂和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等
7.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一般身体状况良好,筛选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ECG)、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等)未见有临床意义的显著异常
8.尿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阴性
9.同意自筛选至末次给药后的30天内禁欲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避孕方法,期间不能有捐卵计划
10.已停止哺乳,如正在哺乳期,需同意在首次给药前停止哺乳,末次给药后至少7天方可再次哺乳;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愿意并能够遵守方案中规定的生活方式的限制,配合完成试验过程
11.受试者应充分了解研究内容和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排除标准
1.伴随精神病性症状
2. 除抑郁症外,现病史和既往史符合DSM-5其他精神疾病诊断标准,且经研究者判断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
3. 满足难治性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
4. 存在杀人意念/意图,或基于“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估量表”(C-SSRS),受试者在当前抑郁发作期有自杀意图/自残行为史
5. 当前抑郁发作期曾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心境稳定剂(如奥氮平、利培酮、喹硫平、阿立哌唑、依匹哌唑、齐拉西酮、卡利拉嗪、丙戊酸钠、碳酸锂)
6.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改良电抽搐(MECT)、经颅磁刺激(TMS),或既往接受过迷走神经刺激(VNS)或脑深部电刺激(DBS)的治疗史
7. 现病史或既往史存在影响临床试验的疾病或功能障碍,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骨骼肌肉系统、代谢内分泌系统、皮肤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疾病和肿瘤等,有临床意义的慢性疾病或疾病控制不佳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研究
8. 存在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或者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如胃肠道手术史(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等),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胃肠炎、消化道溃疡、胃肠道出血史等
9. 既往存在癫痫发作病史(儿童高热惊厥引起的抽搐除外)
10.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
11. 近1年内有毒品滥用史,或苯二氮卓类药物依赖者
12. 近6个月内存在酒精滥用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13. 筛选前30天内参加任何临床研究
1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和整个研究期间服用CYP3A4,CYP2C9或CYP2C19强抑制剂(如克拉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氟伏沙明、氟康唑、氟西汀、噻氯匹定),或西柚/葡萄柚汁、西柚/葡萄柚、塞维利亚橙或富含此类物质的产品
1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和整个研究期间服用CYP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利托那韦、恩杂鲁胺、依法韦仑、奈韦拉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
16. 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指标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例如:Friericia校正的QT间期(QTcF= QT/RR0.33),绝对值>470ms
17.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血清反应(TRUST)阳性
18.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倍正常值上限(ULN)、血肌酐(Cr)>1.5倍ULN
19. 依从性差或其他问题,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
2. 除抑郁症外,现病史和既往史符合DSM-5其他精神疾病诊断标准,且经研究者判断对临床研究可能存在影响
3. 满足难治性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
4. 存在杀人意念/意图,或基于“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估量表”(C-SSRS),受试者在当前抑郁发作期有自杀意图/自残行为史
5. 当前抑郁发作期曾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心境稳定剂(如奥氮平、利培酮、喹硫平、阿立哌唑、依匹哌唑、齐拉西酮、卡利拉嗪、丙戊酸钠、碳酸锂)
6.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改良电抽搐(MECT)、经颅磁刺激(TMS),或既往接受过迷走神经刺激(VNS)或脑深部电刺激(DBS)的治疗史
7. 现病史或既往史存在影响临床试验的疾病或功能障碍,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骨骼肌肉系统、代谢内分泌系统、皮肤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疾病和肿瘤等,有临床意义的慢性疾病或疾病控制不佳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研究
8. 存在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或者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如胃肠道手术史(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等),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胃肠炎、消化道溃疡、胃肠道出血史等
9. 既往存在癫痫发作病史(儿童高热惊厥引起的抽搐除外)
10.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
11. 近1年内有毒品滥用史,或苯二氮卓类药物依赖者
12. 近6个月内存在酒精滥用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13. 筛选前30天内参加任何临床研究
1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和整个研究期间服用CYP3A4,CYP2C9或CYP2C19强抑制剂(如克拉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氟伏沙明、氟康唑、氟西汀、噻氯匹定),或西柚/葡萄柚汁、西柚/葡萄柚、塞维利亚橙或富含此类物质的产品
1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和整个研究期间服用CYP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利托那韦、恩杂鲁胺、依法韦仑、奈韦拉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
16. 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指标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例如:Friericia校正的QT间期(QTcF= QT/RR0.33),绝对值>470ms
17.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血清反应(TRUST)阳性
18.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倍正常值上限(ULN)、血肌酐(Cr)>1.5倍ULN
19. 依从性差或其他问题,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353胶囊: 英文通用名:HS-10353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30mg
用法用量:每晚1次,给药前3h内、给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14天
规格:30mg
用法用量:每晚1次,给药前3h内、给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14天
中文通用名:HS-10353胶囊: 英文通用名:HS-10353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晚1次,给药前3h内、给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14天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晚1次,给药前3h内、给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14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353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30mg
用法用量:每晚1次,给药前3h内、给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14天
规格:30mg
用法用量:每晚1次,给药前3h内、给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14天
中文通用名:HS-10353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晚1次,给药前3h内、给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14天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晚1次,给药前3h内、给药后4h内禁食
用药时程:14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Day 15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总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15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3 项,展开查看
- 第3/8/21/28天HAM-D17总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3/8/21/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3/8/15/21/28天HAM-D17有效率(有效定义为:HAM-D17总评分较基线减分值≥50%)评价时间:第3/8/15/21/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3/8/15/21/28天HAM-D17缓解率(缓解定义为:HAM-D17总评分≤7分)评价时间:第3/8/15/21/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3/8/15/21/28天临床总体印象量表-疾病严重程度(CGI-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3/8/15/21/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3/8/15/21/28天临床总体印象量表-疗效评估(CGI-I)有效率(有效定义为:CGI-I评分为1分或2分)评价时间:第3/8/15/21/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3/8/15/21/28天蒙哥马利抑郁评定量表(MADRS)总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3/8/15/21/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3/8/15/21/28天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PDS)总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3/8/15/21/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3/8/15/21/28天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总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3/8/15/21/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3/8/15/21/28天汉密尔顿焦虑评定量表(HAM-A)总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3/8/15/21/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估量表(C-SSRS)自杀想法、自杀行为、非自杀意图的自残行为评分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研究全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医生戒断症状评估清单(PWC-20)停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第1/5/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ECG给药前后的变化评价时间:研究全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导致退出试验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严重程度及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评价时间:研究全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6-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96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03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966
- 药物名称
- HS-10353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产后抑郁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产后抑郁症患者中评估HS-10353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在产后抑郁症患者中评估HS-10353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53-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5-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