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97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州汇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非布司他片(40 mg)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4-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7-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7-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9-1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东莞市
- 东莞康华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钟国平
- 东莞康华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赵瑞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黎永诚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汇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黎永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裕海路224号之二第一、二层
- 联系人邮编
- 51028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钟国平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大道1000号住院部六区七楼
- 邮编
- 523080
- 单位名称
- 东莞康华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赵瑞荣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大道1000号住院部六区七楼
- 邮编
- 523080
- 单位名称
- 东莞康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YKQ-2023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4-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广州汇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非布司他片(规格:40 mg)为受试制剂,TEIJIN PHARMA LIMITED IWAKUNI PHARMACEUTICAL FACTORY生产的非布司他片(规格:40 mg,商品名:菲布力®)为参比制剂,分别考察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皆可;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 ~ 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皆可;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 ~ 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适当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者或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对非布司他片任一组成成分过敏者;
2. 有血栓、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心血管疾病史者,或有甲状腺相关疾病史者;
3. 血管穿刺条件差,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4. 存在研究者认为临床上有意义的心血管、血液、肝、肾、内分泌、呼吸、消化、神经、精神、免疫、皮肤及代谢紊乱等各系统疾病,或具有这些疾病的慢性或严重病史;或存在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和代谢的手术史;
5.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十项、血生化、凝血功能、输血前八项定性试验等检查)异常的结果且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育龄女性在计划给药前14天内有未保护性行为或妊娠检查结果不在非妊娠状态范围内者;
7.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失血≥400 mL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周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9. 具有药物滥用史或毒品五项筛查阳性,筛选前6个月使用过毒品者,包括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摇头丸)、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吗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
10.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与非布司他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硫唑嘌呤、巯嘌呤、茶碱、阿糖胞苷等,详见方案1.2.7药物相互作用)者;或给药前14天使用了其他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功能性维生素、保健品或中草药等者;
11. 有吞咽困难者,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如不能耐受高脂餐食物,包括牛奶、鸡蛋、黄油、培根等食物者);
12. 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者;
13. 既往长期习惯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者,或首次服药前48 h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14. 给药前48 h内,食用富含嘌呤的食物(如凤尾鱼、沙丁鱼、牛肝、牛肾等),或食用葡萄柚(西柚)及其制成的饮料,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15. 筛选前6个月内过量吸烟(平均≥5支/天)或首次服药前48 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包括任何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
16.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 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首次服药前48 h内饮酒或食用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者,或第一周期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阳性,或试验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定义为使用过临床研究用药);
18. 研究者判断其他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因素的受试者。
2. 有血栓、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心血管疾病史者,或有甲状腺相关疾病史者;
3. 血管穿刺条件差,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4. 存在研究者认为临床上有意义的心血管、血液、肝、肾、内分泌、呼吸、消化、神经、精神、免疫、皮肤及代谢紊乱等各系统疾病,或具有这些疾病的慢性或严重病史;或存在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和代谢的手术史;
5.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十项、血生化、凝血功能、输血前八项定性试验等检查)异常的结果且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育龄女性在计划给药前14天内有未保护性行为或妊娠检查结果不在非妊娠状态范围内者;
7.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失血≥400 mL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周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9. 具有药物滥用史或毒品五项筛查阳性,筛选前6个月使用过毒品者,包括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摇头丸)、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吗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
10.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与非布司他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硫唑嘌呤、巯嘌呤、茶碱、阿糖胞苷等,详见方案1.2.7药物相互作用)者;或给药前14天使用了其他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功能性维生素、保健品或中草药等者;
11. 有吞咽困难者,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如不能耐受高脂餐食物,包括牛奶、鸡蛋、黄油、培根等食物者);
12. 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者;
13. 既往长期习惯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者,或首次服药前48 h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14. 给药前48 h内,食用富含嘌呤的食物(如凤尾鱼、沙丁鱼、牛肝、牛肾等),或食用葡萄柚(西柚)及其制成的饮料,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15. 筛选前6个月内过量吸烟(平均≥5支/天)或首次服药前48 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包括任何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
16.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 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首次服药前48 h内饮酒或食用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者,或第一周期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阳性,或试验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定义为使用过临床研究用药);
18. 研究者判断其他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非布司他片: 英文通用名:Febuxostat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两周期,每周期给药一次,清洗期7天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两周期,每周期给药一次,清洗期7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非布司他片 英文通用名:Febuxostat Tablets 商品名称:菲布力
剂型:片剂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两周期,每周期给药一次,清洗期7天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两周期,每周期给药一次,清洗期7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Vd/F、CL/F、Fr评价时间: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包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临床实验室结果的改变(血常规、血生化、尿十项和凝血功能等),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测定结果,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结果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东莞康华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97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黎永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28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汇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970
- 药物名称
- 非布司他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不推荐用于无临床症状的高尿酸血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非布司他片(40 mg)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非布司他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YKQ-2023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4-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