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197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下列疾病及症状的消炎、镇痛:类风湿关节炎、关节痛和关节炎、神经痛和神经炎背腰痛、颈臂症候群、子宫附件炎、月经困难症、红斑(结节性红斑、多形渗出性红斑、离心性环状红斑); ② 手术及外伤后的消炎镇痛;③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急性支气管炎)。
完整专业题目
布洛芬颗粒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空腹/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4-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7-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7-2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8-2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苏健芬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楠楠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宋楠楠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
- 联系人邮编
- 25508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苏健芬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
- 邮编
- 511400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DIBU2304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4-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健康受试者空腹或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受试制剂布洛芬颗粒(规格:0.2g)或Kaken Pharmaceutical Co., Ltd.生产的参比制剂布洛芬颗粒(规格:20%1g,商品名:Brufen ®),分别考察空腹或餐后状态下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考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健康受试者空腹或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受试制剂布洛芬颗粒(规格:0.2g)或Kaken Pharmaceutical Co., Ltd.生产的参比制剂布洛芬颗粒(规格:20%1g,商品名:Brufen ®),分别考察空腹或餐后状态下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考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由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且保证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由本人参与试验;
2.年龄为18~65周岁(包含18周岁和6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性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8.5~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液常规分析、血生化、输血四项、凝血功能、血妊娠检查(女性)、酒精呼气测试、药物滥用筛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在筛选期及未来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为18~65周岁(包含18周岁和6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性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8.5~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液常规分析、血生化、输血四项、凝血功能、血妊娠检查(女性)、酒精呼气测试、药物滥用筛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在筛选期及未来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已知对任何药物、食物等过敏,或有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如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或为严重的过敏体质,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3. 存在任何血液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或可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3个月内的手术史;
4. 血管穿刺条件差,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或尿液成瘾药物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筛查试验任何一项或多项结果为阳性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8. 女性处在妊娠期、哺乳期,或女性在计划给药前14天内有未保护性行为或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9.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10.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150mL红酒,或45mL蒸馏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饮酒者;
13.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浓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
14. 在服药前48h内摄取过浓茶、巧克力、咖啡或含咖啡因、含酒精、含黄嘌呤(如凤尾鱼、沙丁鱼、牛肝、牛肾等)、葡萄柚(汁)或西柚(汁)的食物或饮料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如不能耐受牛奶、鸡蛋、黄油、培根等食物)者;
16.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由临床医师判断为有临床意义者;
17. 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并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任何一项或多项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9.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0.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3. 存在任何血液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或可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3个月内的手术史;
4. 血管穿刺条件差,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或尿液成瘾药物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筛查试验任何一项或多项结果为阳性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8. 女性处在妊娠期、哺乳期,或女性在计划给药前14天内有未保护性行为或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9.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10.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150mL红酒,或45mL蒸馏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饮酒者;
13.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浓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
14. 在服药前48h内摄取过浓茶、巧克力、咖啡或含咖啡因、含酒精、含黄嘌呤(如凤尾鱼、沙丁鱼、牛肝、牛肾等)、葡萄柚(汁)或西柚(汁)的食物或饮料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如不能耐受牛奶、鸡蛋、黄油、培根等食物)者;
16.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由临床医师判断为有临床意义者;
17. 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并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任何一项或多项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9.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0.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颗粒: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gran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颗粒剂
规格:0.2g
用法用量:口服受试制剂1袋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规格:0.2g
用法用量:口服受试制剂1袋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颗粒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granules 商品名称:Brufen ®
剂型:颗粒剂
规格:20%1g
用法用量:口服参比制剂1袋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规格:20%1g
用法用量:口服参比制剂1袋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Cmax评价时间:0-1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t评价时间:0-1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评价时间:0-1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Tmax评价时间:0-1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1/2评价时间:0-1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λz评价时间:0-1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_%Extrap评价时间:0-1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东市番禺区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5-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10-3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97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楠楠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6-30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1971
- 药物名称
- 布洛芬颗粒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下列疾病及症状的消炎、镇痛:类风湿关节炎、关节痛和关节炎、神经痛和神经炎背腰痛、颈臂症候群、子宫附件炎、月经困难症、红斑(结节性红斑、多形渗出性红斑、离心性环状红斑); ② 手术及外伤后的消炎镇痛;③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急性支气管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布洛芬颗粒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空腹/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洛芬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DIBU2304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4-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